关于这个问题,我先不讨论资遣费的事,我单纯讨论“自愿与非自愿”离职的部分。
之前在电视上刚好看到一个主持人,因为他自己也有开公司,也是老板的身分,
他说他发现了一个他很纳闷的现象:现在年轻人似乎觉得被辞退比自己离职更来的骄傲。
事情经过是这样,他说公司应征了一个助理,然后表现不好,最后他们评估后,
决定请他离开(没有影射你的意思,单纯举例),然后他自认为好心的对那个员工说:
“我让你写离职单,这样子外表上是自愿离职,对你的工作履历来说,比较好看,
当然我还是会付给你资遣费。”
没想到被员工拒绝了,员工要求他开具非自愿离职证明给他。
他很惊讶,他觉得,在他们那个年代,被辞退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代表你的能力不够。所以他才好心想让他不要留下这个污点(?)。
没想到却被拒绝。
我当时看到主持人这样说,我也思考了一下自己身边的朋友的情况,
我自己得出的结论就是:时代在变,台湾的老板也在变,没良心的更多了。
所以当我们听到身边的朋友被辞退,第一个反应不会他是不是表现不好?
而是这家公司一定没良心或是常常压榨员工,利用完就把人踢开等等之类的想法。
所以,回到原po,我觉得你就安心的跟他要证明吧。
这也算是一种新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