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抵制算不算一种霸凌?

楼主: laziness (绿绿儿)   2014-11-24 01:10:50
※ 引述《sheryl721 (地瓜喵)》之铭言:
: 如题,想问问女孩们的意见
: 个人对霸凌的定义是,因为某人的行为或价值观,而对他做出某些行为,使他受到伤害
: 举例来说,若有一个人因为身为同性恋而被班上同学排挤,就叫霸凌
: 今天的问题点是
: 如果我们因为一个歌手的价值观(如反同)而去抵制他
: 造成他的利益损失(唱片和演唱会收入减少之类的)
: 这样算不算一种霸凌呢?
: 或者是,因为他的价值观先压迫到某些人,造成这些人起来反抗,
: 这是自作自受?
: 昨天朋友跟我说,因人废言是不理智的行为,想想也对
: 但我就是不理智嘛QAQ
: 不知道大家怎么想呢?
虽然在下面留言过了,但还是决定来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其实我觉得原po的这个问题是非常有意义的
对我来说霸凌和抵制/排挤/攻击/批评其实常常都有一线之隔
就讲讲我自己的一点判断标准吧
1.两者的地位相不相当
2.某人的行为到底有没有侵害到他人
以上两个观点对我来说都是建立在比例原则之下来讨论的
关于地位相不相当,就像是我们会认为同学对同学丢鞋子算是种霸凌,但是人民对总统丢
鞋子,我就很难想像有人会认为这算是霸凌
而关于第二点,我想举个例子
(1)某艺人A公开表示反对同性恋婚姻
(2)某艺人B穿盗版的鞋子出席公众场合
要是网友联合抵制艺人A所有的电影和代言商品,对我而言并不算是霸凌,毕竟反同婚以我
来是公开表明支持剥夺某些人的权利,且网友并不代表所有的台湾人或者是年轻人
我支持公众人物需要受到比较高的道德标准,也该受到比较多的言论批判,公众人物的言
论本来无形之中就容易影响到比较多的人,而抵制行为也算是一种抗议,抗议"你的言论
侵害到我/别人了"
但是我并认为抵制这种事可以无限上纲,如果是所有台湾人民都决定抵制艺人A的产品,
且所有百货公司都拒进A代言的产品,那对我来说就是种集体霸凌了
(但为什么全台集体抵制顶新又不算是种集体霸凌呢?
因为顶新是食安问题,侵害的是全民的健康权,且顶新不同于某特定艺人,他是一个庞大
的组织体,对于比较大的怪兽我们也理所当然要使出比较凶狠的武器)
又或者班上有一个同学不支持同性恋婚姻,全班都决定集体不和他打交道,对我来说也是
种霸凌,毕竟一个学生的不支持相较起来侵害是比较小的
而在(2)的情形,虽然艺人B侵害了原创作人,但是我认为这对公众的侵害相较起前者是比
较小的,要是如果所有网友都联合起来攻击抵制B,对我而言就算是种霸凌
以上是我自己的一点想法,当然每个人的判断方式可能不同,也可能同样的判断方法得出
不一样的结论,但无论如何经过了思辨,至少我们是自己做出决定而不是盲目跟从
 
我觉得原po提出的问题很棒,我也重新审视了一次我自己,这是我第一时间的一点想法,
但觉得仅有这样的判断方法似乎尚有不足
也欢迎大家讨论提供你们的想法~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11-24 01:13:00
对不法行为发动抵制,就是要集体才有力量啊...= =对任何不法行为发动集体抵制,都不是霸凌,而是捍卫自己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1-24 01:14:00
前提是否建立在基于公共利益上的动机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11-24 01:16:00
像你例2的,本来就该抵制B,他侵犯著作权违法,若只因少数受害而不抵制,那小说文章被抄袭,受害者也只有原作者啊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1-24 01:17:00
霸凌几乎可以跟道德划上等号 道德解释为大多数人的标准
作者: rajome (有钱人好多)   2014-11-24 01:45:00
不觉得不跟某人打交道是霸凌 要伤害别人(言语或肢体)或是不给予其平等的权利才叫霸凌吧
作者: angela0724 (龙潭大池昌旭)   2014-11-24 02:20:00
我以为吆喝大家不要理他是霸凌,自己不理他只是个人喜好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11-24 04:42:00
觉得怎样的程度算 就你的文章判定来说太有个别性这样大家怎么取得共识XD
作者: s9160632 (鱼腥草)   2014-11-24 09:01:00
我也觉得原原po的文章很有意思 有时我们会不会只是自以为正义而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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