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分手后应该退还所有东西吗?

楼主: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4-11-15 09:00:27
要还, 不然就捐掉拿收据让对方知道, 总之不要欠人情.
问问妳自己好了, 妳希望未来男友跟前女友完全没有牵扯,
还是有说不清楚的 "情分" 存在?
我听过的情形, 每个女生都希望跟前男友不要分得太绝决,
希望之后还是朋友, 偶尔(女生寂寞时)还可以聊天见面之类的;
同时却要求新男友跟前女友分的越干净越好, 彻底不连络最好.
完全的自我中心双重标准.
那些包包衣服, 相信妳也不是贪图, 那就还回去吧.
四五万也不是小钱, 如果是数量少的精品, 二手仍有一定价值;
总之, 物质和金钱不是重点, 分的干净才是, 妳妈是对的.
往黑心一点的方向去想, 要是妳前男友的熟人笑他花那么多钱还没追到, 超级凯子;
再笑妳为了物质跟他交往, 妳做何感想? 东西还一还就可以避免这些状况.
而且真的有情分的话, 也不会因为东西还了就没了.
妳去索回东西才会抹灭情分, 主动归还并不会.
※ 引述《lilyyy7 (Zoey)》之铭言:
: 交往三年多,最近分手了,
: 对方说会把我放在他家的东西寄还给我,
: 大约就是些保养品、几件衣服、鞋子、毛巾、牙刷、小东西之类的
: 他没有东西在我家。
: 问题来了,
: 我妈妈很坚持要我把“所有他送过我的东西”退还给他,
: (送过比较贵的东西有包括衣服、包包等,加起来约四五万元)
: (另外还有两次出国玩的花费也大部分是他负担)
: 且态度上还满激烈的,
: 我说没必要吧.... 从来没碰过分手还要归还礼物的
: 她还说“干嘛?你舍不得吗?有点骨气好不好?”
: 心情上是比我还愤怒 哈哈
: 但是各位觉得有必要吗?
: 我自己是觉得
: 交往过程中的送礼都是心甘情愿的,况且我也不是为了礼物跟他交往啊。
: 对方年纪比我大,有稳定经济能力,
: 我目前是一只脚还在学校、一只脚踏入社会的状态。
: 所以东西要还他很简单,
: 但出国玩的费用,我需要存钱,无法马上还给他。
: 而且这些东西都已经使用过了,
: 如果都退还给他,
: 他要拿来干嘛....... 卖掉?烧掉?留作纪念?
: 而且这样不是很撕破脸吗?
: 我跟他的家人朋友关系都很好,
: 虽然分手了,
: 但我想好聚好散就好。
: 请问大家,
: 我应该听妈妈的话,把他送我的东西都退还吗?
: 如果是你们的话,你们会怎么做呢?
: 谢谢!
作者: chocopoodle (巧克普豆)   2014-11-15 09:04:00
每个女生都希望跟前男友不要分得太绝??大家说说看
作者: yaokut ( )   2014-11-15 09:11:00
如果分开,就会希望断得一干二净,为何不要分得太绝?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4-11-15 09:12:00
也许你听过的都是你讲的那样,但绝对不是所有女生都那样,我记得板上就有相关文章,当时很多推文都是希望不要往来,包含我本人也是,甚至有一任我还想他怎么没死,我真心希望这辈子不要再跟他有接触
作者: yaokut ( )   2014-11-15 09:14:00
所以他代表所有女生吗 XDDD 他凭什么可以代表每个女生阿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4-11-15 09:15:00
你举的那个是男生说法吧,会那样讲都是不想撕破脸导致场面失控除非这篇有后续说女生真的有联络而且那篇原po 还推文说“她没有权利让我不爱她”听起来就很怪啊
作者: yaokut ( )   2014-11-15 09:19:00
那篇是男生PO文的,又不是女生要求男生藕断丝连阿 = =
作者: chocopoodle (巧克普豆)   2014-11-15 09:19:00
所以你拿个案当全部女生都自我中心 XDD
楼主: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4-11-15 09:20:00
所以y大至少赞成后半部,希望新人不跟旧人有所牵扯?
作者: yaokut ( )   2014-11-15 09:20:00
我一开始不就说:如果分开,就会希望断得一干二净。为何不要分得太绝? 嘘你的是你硬要说每个女生都这样,还拿一个男生的文来"验证(?)" 啥鬼 = =
作者: chocopoodle (巧克普豆)   2014-11-15 09:25:00
好吧 你是交不到女友还是女友要你全断干净哪个XDD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4-11-15 09:25:00
虽然你的将心比心推论没错,我的确是这么想。但我的推文没有这个共识啊XD
作者: yaokut ( )   2014-11-15 09:25:00
放个地图砲,还装委屈 XD 搞笑咧~~你说说看,到底为何不愿意大方承认自己就是放地图砲,这到底在想啥....?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11-15 09:42:00
你都只听过这种双重标准的女性喔?为你的交友圈点根蜡烛(i)没有要反驳你风闻证据的效力,只是诚心地为你点根蜡烛(i)
楼主: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4-11-15 09:46:00
谢谢 我也为你点根蜡烛
作者: nightone1022 (夜哥)   2014-11-15 09:49:00
内文真的满容易让人误会 也许修改一下会比较好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4-11-15 09:51:00
我懂你要表达的意思~如果是针对原原po 那我也认同你的想法
作者: tin989 (大张哥)   2014-11-15 09:55:00
请问点蜡烛的意思是什么 @@
作者: juice951 (风的旋律)   2014-11-15 10:19:00
无聊,当初是他男友自己的心意,男方都没说要还了离婚清算财产是因为两人之后就分开,并不是配不上那些心意,要讲法律,赠与东西收者本来就可以不用退回离婚要清算是因为婚姻是一种契约,并不是道德上要清算还有不管婚姻或是交往,心甘情愿赠与法律都是保障收者不用退情侣也是受法律保障的关于道德要求,没连络的朋友,会把之前收的礼全退回吗不可能嘛房子当然会看双方付出程度,因为房子是贵重的东西但如果是皮包跟衣服,法官也会判不用还依原PO的例子,我觉得没有必要硬要还还有请不要无限上纲扯到婚姻跟房子如果今天原PO是被赠与房子,我当然觉得要还
楼主: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4-11-15 10:52:00
女方就负担不起那些东西 还不够贵重吗?
作者: juice951 (风的旋律)   2014-11-15 10:52:00
抱歉我并没有错,我只是简略说明原PO在法律上也是对的
楼主: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4-11-15 10:55:00
你不是主张收者不用还? 受法律保障? 改口了?现在要主张 "依物品价值而定" ?
作者: juice951 (风的旋律)   2014-11-15 10:56:00
我从头到尾都是以原PO例子,是你自己后来扯到房子原PO的物品价值不管是交往或是婚姻都是可以不用退的
楼主: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4-11-15 11:02:00
所以妳主张因物品价值而异? 法律不保障收者不用还了?
作者: juice951 (风的旋律)   2014-11-15 11:03:00
我在那边推文就是以原PO物品价值说在法律也是站的住脚的是你自己后来又扯到房子,房子跟原PO情况完全不一样打脸是你自己说的,我只看到你不断无限上纲从交往扯到婚姻,从皮包衣服扯到房子法律本来就不可能定死,是要看实际情况我要再次强调我前面推文是以原PO例子来讲
作者: chocopoodle (巧克普豆)   2014-11-15 11:10:00
我觉得原PO可以多读点法律 不要只拿新闻个案当认知
楼主: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4-11-15 11:17:00
我知道借名登记, 是她提到婚姻赠与, 我才提出反例
作者: ohiloveUK (国王陛下万岁)   2014-11-15 11:22:00
一般来讲确实无偿赠与是不用还啊,只是目前实务上见解还是有分歧的,就如同上面版友所说可以不要只拿个案当标准。
作者: juice951 (风的旋律)   2014-11-15 11:23:00
婚姻是你先提的...
楼主: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4-11-15 11:40:00
那回过头来说情侣吧 为何只有情侣 和朋友夫妻的标准会不一样?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儿)   2014-11-15 13:31:00
有时候都退还了是某种伤感情…如果我前男友把我满腹心意所送的退还,我会觉得,我们又没有怨仇何必如此(原原po是和平分手的)且大部分女生讨厌的“前女友牵扯”是指联系而非无生命的物体,留着礼物跟保持联系并无相关且留着礼物可以收好不要每天在那边睹物思人,我想很多男生女生都可以接受的呃你好执著喔,还特别寄信。对我来说前任,除非有仇,不然的确是个认识的人阿,有的也还是朋友(当个有分寸的朋友为何不行呢?)且你说完全属于现任女友,这怎么可能,人都不是属于谁的,且我认为前任也是成全现在的他的一个助力,总之不要有现任还跟前任牵扯不就好了?东西,对我来说送就送了,退还给我?也太执著了吧?是想抹灭记忆的做法?但交过就是交过了,之后好好地各自努力走下去就好了
楼主: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4-11-15 14:45:00
所以妳不想被对方抹灭记忆, 一定要占一席就对了....妳这也是一种执著啊
作者: BirthdayBoy (生日哥)   2014-11-15 15:02:00
真的很多人是自私的...唉
作者: treeeert (苏打水)   2014-11-15 15:40:00
中肯,很多人都是双重标准,宽以待己、严以待人。
作者: jupei (沛)   2014-11-15 22:28:00
送人的东西怎么还会要人家还。。。
楼主: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4-11-15 22:54:00
不索取是大方 不退还是失礼想想看朋友和夫妻 都不亏欠物质 为何只有情侣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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