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不知道到哪去问
自己google又看不太懂(倒)
只好求助每天收看的女孩版
如有不妥请告知会自D
是我妹妹自己有在兼差网拍
10月初卖给客人一双鞋
前几天客人突然反应说鞋子跟掉了
(这双鞋我妹自己有留 所以一直纳闷怎么会掉)
我妹很紧张所以请客人寄回要帮忙修理
(运费是卖家负担)
今天收到鞋子但客人却没把鞋跟寄回来
客人表示他找不到鞋跟
且卖出这双鞋就应该要有鞋跟帮他修
提出民法369/364觉得卖家应该要另交无瑕疵之物
物之瑕疵没有七天的规则当他一发现瑕疵通知就可以了
可是鞋子这位客人已经穿出门过几次了
我妹也很想帮他修理,但就是没鞋跟......
请问这个民法真的适用嘛?
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