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感觉] 无法接受男友追星

楼主: NoPTT (一角两角三角形!)   2014-10-21 19:07:36
1.你是他女友 偶像又不是
难道你真的认为偶像会傻了自毁前程来把你男友吗 ? 还是深受感动然后在一起 ?
2.忌妒就直接跟他说
叫他对你好就好了啊 事实上一年也才一次
难道他花在偶像的钱、时间、感情 会比花在你身上的多吗 ? 怎么可能啊
他不喜欢妳的话就不会又追你 又隐瞒了啦
你才是正宫 偶像就只是个用来给人拜的啊 跟神明祖先宗教一样
3.他不想跟你讲的理由很简单 他也知道这在旁人的眼光中不好啊
大家看到一个35岁的大叔喜欢某少女团体 还每年朝圣
第一个想法都是 挖靠 这大叔____喔
(绝对不是好的想法 男女皆同 )
你以为他不知道吗 他当然知道啊 说不知道绝对是骗人的
他感受到的耻笑或歧视绝对不会比你少 而是比你感觉到的多很多 毕竟他是当事人啊
但是 干 他就真的喜欢啊
这不是杀人放火喝酒作乐欺负弱小 不过就是会被瞧不起 比打电动还惨
4.不能忍 就分
他35你绝对也不小了啦
能忍 就继续 或是想办法找双方都能接受(不是只有你能接受 还要有他)的平衡点
没有了
※ 引述《nana16 (雨天的尾巴)》之铭言:
: 版众们大家好(鞠躬)
: 文长慎入,想知道女孩对于男友追星的接受度,抒发心情&征求意见,
: 可能会打到一些追星族,这我道歉
: 别人追星我不在乎,男友追星我就很在意了,请听我娓娓道来
: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10-21 19:10:00
原波27啊,她有写~~ 你都写的出3了....
作者: teremy (乡民代表)   2014-10-21 19:16:00
大叔也可以喜欢AKB呀~~~~~~~~~~~~~~~~~~~~~~~~~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0-21 19:16:00
他有写年纪啊 男友大她八岁……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4-10-21 19:22:00
其实就当他是一种兴趣 难到换成我先生这样 迷相机周边他随手常常在败下去 随便大概都不会比AKB便宜多少我都超淡定了 相信原PO也可以的XDDD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10-21 19:23:00
个人觉得最大的问题是3 观感问题非金额问题..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4-10-21 19:25:00
的确 观感问题很难跨过 = ="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4-10-21 19:26:00
我个人很讨厌用观感来说 难怪很多次文化爱好者都被歧视/标签化
作者: fiolina (琳)   2014-10-21 19:31:00
这个社会本来就是包容性还不够啦...我最讨厌乱贴标签的
作者: candyxu04 (Cc ♪)   2014-10-21 19:47:00
推你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10-21 19:49:00
作者: miaomao (やらないか?)   2014-10-21 19:54:00
作者: may38300 (喀擦)   2014-10-21 19:55:00
推你
作者: calvin301301 (七索)   2014-10-21 19:59:00
作者: ppinkly (crystal)   2014-10-21 20:12:00
作者: rzxk312290 (抹茶)   2014-10-21 20:29:00
认同
作者: chiachichen (KIKI)   2014-10-21 20:37:00
爬完原原Po的文就会想劝她干脆放生她男友放对方自由
作者: evangelina (鸟。)   2014-10-21 20:49:00
作者: augusta68 (中年猫)   2014-10-21 21:00:00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4-10-21 21:21:00
推 其实也才一年一次而已…(小声
作者: cashko   2014-10-21 21:48:00
推,这只是疗愈自己的兴趣吧
作者: aikopake (money)   2014-10-21 22:33:00
中肯
作者: guigui821 (Hodor)   2014-10-21 22:41:00
中肯
作者: Usamiakihiko ( )   2014-10-21 22:49:00
原po应该是觉得一年一次 但每天都如刺在喉钥匙圈都是那偶像 看到就吃醋吧又不是庆生会以外的日子那女生就不出现了或许原po如果也有喜欢的男偶像之类的 两人就比较平衡....?
作者: loveryoki   2014-10-22 00:25:00
太中肯了!
作者: lovegrenn (可惜我是狐狸,不是羊...)   2014-10-22 00:34:00
推!
作者: Loraiba (L)   2014-10-22 01:42:00
精神洁癖伤不起,无法忍受真的分一分比较好
作者: minoru244 (minoru)   2014-10-22 09:51:00
呜..大叔喜欢偶像不可以吗? 真没道理,就只是兴趣啊~
作者: IAMACAT (猫咪)   2014-10-22 19:58:00
完全突破盲点,若能沟通就沟通吧,不能接受就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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