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irlo (girlo)》之铭言:
: ※ 引述《jiayu07 (鱼)》之铭言:
: : 今年原po系上的迎晚采取四系联合的方式举办,
: : 虽然从来就不是系会的人,
: : 但因为一些因素,常常需要去协助活动。
: : 刚才看到今年迎新晚会的流程的尾声加了一项“泼水”的惊喜,
: 身为办活动的常客
: 这样办法非常不妥
: 所有活动会好玩 绝对是有充分告知
: 让大家多少有心理准备
(恕删)
"未事先告知"的泼水 绝对是惊吓不是惊喜
前文网友已提出很多对于有化妆/生理期/衣着颜色透明/手机被淋湿等状况的问题
但我觉得更糟糕的是提出这个idea的人
"非常不尊重别人"
是否要被泼水,应该要有选择参与或不参与的自由
而且这是一个迎新活动
无故泼水在我的角度看就跟霸凌没什么不同
不尊重他人的主体性跟自我意志
就把他人淋得全身湿, 敢这样做就要付出代价
因之造成的衣物损害->要赔干洗费
因此造成人家感冒->要赔医药费
因此造成对方觉得受辱->精神赔偿
这还是在被淋的人比较冷静的状况下会提出的
如果是我被淋,我当场就拿我手边的东西直接跟泼我水的人干架
你敢在我头上淋水,我就直接上你头上淋血.
不必跟林祖妈提什么" 我只是开个小玩笑而已,何必生气" 的废话
要讲去急诊室讲,去警察局讲,去法院讲
而且,有人得皮肤病的人根本不能碰水,提这个想法的人是否有考虑过
连这些后果都没想过的人,提出这个点子,
还敢说自己是大学生,干脆去吃屎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