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14-09-13 18:09:00未满三个月直接提离职就好,可以用Mail写信给该主管及其他主管,表明这份工作不适合,故想于何时离职,并请妳朋友存相关信件往返资料,以利保护自己,就算主管不签也没关系还有记得留下line对话及相关聊天软件时的讯息,并请她回想一下,当时发生这些的地点和时间,这也要用来保护她劳基法规定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要于十天前提出离职,但原po朋友未满,所以可以用我说方式跟公司主管提,只是信件一定要保存另有板友提到性平法,可以请原po及朋友去看一下第12/13/27条了解一下,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法条,还有如果有打卡纪录也要保存,免得到时给薪给得不甘脆,虽然要离开了但好歹也做了一个多月,不要便宜这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