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已辞职但老板迟迟不放人

楼主: leldy (ldy)   2014-08-28 16:18:16
以下是替朋友代问
以下我朋友简称为 她
我朋友在一间公司担任助理(不是那种大公司)
她进公司前几天很辛苦
没有人带她
要做些什么都是老板说什么她就做什么
在新环境难免容易出错
其实她老板也没有很好
很刁难又不讲理又爱说鬼话把错怪到员工身上(在这就不多谈了)
但她这几天有机会面试一份她喜欢的工作
所以她向老板提出辞职
但没想到老板却不放人
说什么辞职要一个月前说
还要她帮忙带新人(当初她也没人带阿现在讲这种话)
所以她要做到九月底或等老板找到新人她才可以提早走
也就是说她准备要失去一份她喜欢的新工作
我朋友跟我说她想九月一到直接不去
因为他们没有签合约
但有可能她就领不到八月的薪水了
想请问大家有什么办法
可以让老板放人又领得到薪水吗
或有什么法律是规定老板不能强行留人的
谢谢大家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4-08-28 16:19:00
正常情况,辞职不是今天说明天就可以走的吧...
作者: purple0829 (purple紫)   2014-08-28 16:21:00
他任职这份工作多久了呢??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4-08-28 16:21:00
无论如何,他有工作就一定要付薪水,不发就打给劳工局吧
作者: smilemuse   2014-08-28 16:22:00
劳基法规定,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要在10日前辞职工作一年未满三年要在20日前工作三年以上要在30日前
楼主: leldy (ldy)   2014-08-28 16:27:00
她刚满两个月那未满三个月要几天前离职?
作者: knifechen (光着脚丫的孩子)   2014-08-28 16:28:00
两个月的话…你中午吃个中餐,下午就不来也可以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儿)   2014-08-28 16:30:00
之前有问过,未满三个月只要有告知就可以走耶
作者: smilemuse   2014-08-28 16:30:00
不满三个月就不用预告可以直接走掉啊XD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儿)   2014-08-28 16:31:00
而且做多久都要算薪水
楼主: leldy (ldy)   2014-08-28 16:35:00
但她老板是不讲理的那种所以要提出劳基法的书面证明还是直接走人阿老板还有帮她保劳健保,直接走没关系吗
作者: ouobbb (ouobbb)   2014-08-28 16:52:00
可以打电话给劳工局看看,他们都有法条明文规定,老板耍
作者: trot (556)   2014-08-28 16:52:00
跟他讲劳基法 然后陈明自己要走就好啦 是说他们公司都发现金所以怕拿不到薪水?既然他老板不好 就不该对他心软 不然他以为你好欺负 迟迟找不到新人 那离开不就遥遥无期...
作者: ouobbb (ouobbb)   2014-08-28 16:55:00
赖就检举他!
作者: d78922 (包皮退下)   2014-08-28 17:01:00
劳基法条文印出来,拿给老板看就能走人了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儿)   2014-08-28 17:09:00
记得这种文章在job之类的版不少,好像最有效是找劳工局的去(检举?)然后请老板照劳基走,给钱放人
作者: joegonsinga (就甘心A)   2014-08-28 17:37:00
为了一个月的薪水放弃一份喜欢的工作怎么想都不划算
作者: softwords (\(^▽^)/)   2014-08-28 17:49:00
说完隔天就不去 不给钱再追咎
作者: greenscat (Green)   2014-08-28 18:22:00
按劳基法规定的天数走即可,可以的话,留些证据…打卡记录,mail辞职等书面资料,老板要赖就向劳保局申诉,为了一份烂工作及烂理由不走是对不起自己啊!以后怨不得别人,请朋友别心软
作者: yihuey (阿毛)   2014-08-28 19:06:00
留下告知的证据就走 没拿到薪水就检举
作者: gtrexh   2014-08-28 19:23:00
直接走 不要去.也不用觉得愧疚.又不是奴隶
作者: j035p (水心)   2014-08-28 19:36:00
记得把打卡证明拍下来以防万一
作者: Ec73Iwai (( ̄□ ̄|||)a)   2014-08-28 20:15:00
红明显 你朋友根本就太容易被唬住了 法规就摆在那边口头斩钉截铁跟他讲规定就是这样 直接走人就好前面几楼都讲到离职告知规定了 现实社会就是人善被人欺不要因为对方的凶狠就以为自己理亏
作者: TOMOMI (浮生若梦...)   2014-08-28 21:24:00
我也遇过这种老板 直接就闪人 硬扣薪水可以检举
作者: esponhp (esponph)   2014-08-28 22:58:00
可寄存证信函给雇主终止契约,具有法律效力
作者: sakuryo (黄瑄瑄)   2014-08-28 23:23:00
未满三个月交接10天就可以走人
作者: Ec73Iwai (( ̄□ ̄|||)a)   2014-08-29 00:15:00
不到三个月可以当下走人啦...
作者: leonjapan (强尼六本)   2014-08-29 05:16:00
为什么不检举?符合流程就马上走吧。
作者: ap1014   2014-08-29 16:52:00
有上班打卡纪录吗?先拍照存证,然后走人,发薪日没入帐就可以去申诉了!我妹也才刚结束这孽缘!还被企业黑名单,有够扯!明明就老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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