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第一次收到传票

楼主: Esperanto (灵月宝贝)   2014-08-27 14:38:36
※ 引述《yu0625 (╮(╯_╰)╭)》之铭言:
: 今天早上遇到很多很阿扎的事
: 然后又接到我妈的电话说有传票到我们家
: 说我在网络上贩售药品=口=
: 我只是之前去韩国买了一些人参胶囊因为给家人也没在吃
: 想说把他出售
: 而且我也知道贩售药品是违法的
: 我会贩售是因为我觉得这只是保健食品阿
: 刚刚上网去看还是很多人在贩售
: 就觉得整个很无言> <
: 所以提醒大家
: 在拍卖卖东西还是要小心一点
: 希望到时没事~~~
替你感到不幸,台湾关于医药的法规很不合理,又是可能一个误触法网的例子。
什么是药品?什么是食品?什么是保健品?
先讲保健品和食品。
保健品是特别的食品。没有申请许可就不可以宣称自己的产品有保健功效。
健康食品管理法 第六条︰
食品非依本法之规定,不得标示或广告为健康食品。
食品标示或广告提供特殊营养素或具有特定保健功效者,应依本法之规定办理之。
这意味如果你的产品含有某些特定营养素,一样要申请。至于什么是特定营养素?
就去问那些"官"吧…
违反第六条的罚则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一百万以下罚金。
所以你要脱罪可以宣称你的产品是"食品"。
食品添加物的含量一样有规定。很多人讲现在维他命可以在网络卖,因为可以维他
命是保健品,这样讲对不对?
请跟我说一次︰
这是错的!这是错的!这是错的!这是错的!这是错的!这是错的!这是错的!
维他命可以在网络卖的原因是因为它这时被视为"食品添加物",不是因为他是保健
品,对维他命来说就是只有药品和食品两种。
等等…什么叫这时被视为"食品添加物"?
这是因为剂量问题,我们用维他命B1举例。
维他命B1要当食品添加物来看,它在每日标准用量总量不可以超过50mg。
低于50mg是食品添加物,超过就是药品。不同的成分有不同的规定。
假使我们这边有一罐维他命里面有50种成分,就必须要每样成分的量都低于这些规
定,否则就算药品。
所以你现在到露天或是其它拍卖网打"合利他命",你找到的品项基本上全都违反药
事法!都可以检举!
所以看出来问题了吗?什么是药品什么是食品不是靠印象,很可能某种东西在这里
是药品,在另一个东西却是食品添加物!
至于你的案例…人参应该不在食品添加物的范围内…
但我不是很确定,因为添加物是规定化学物质的学名,人参萃取物的细项内容是什
么我不知道。最好的方法就是打电话去食药署确定。
不过我是觉得不乐观,这种商品在台湾的法令应该会被视为药品,因为这和科学中
药很类似。
台湾关于药品和医药器材的规定多如牛毛,罚则又重。尽管执法不严,但是只要被
抓就很麻烦。
建议网拍不要卖这些东西除非你很确定你的商品没问题。
很多人卖不代表什么,我们医院附近每天都一大堆违停,甚至都停到行车道上,平
常警察看到也都当没事,但是有人打1999举报就会来开单交差…
建议你先打食药署问清楚你的产品到底适用什么。如果真的违法,收到传票之后,
好好跟检察官谈…
作者: ashkaze (畏怕阳光)   2014-08-27 14:40:00
长知识了!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8-27 15:02:00
记得有人转卖棉花棒和婴儿尿布就被起诉了 @@因为这2种算医疗用品...然后网友讨论说,谁去药店买棉花棒和尿布会询问药师怎么用?
作者: momogi1105 (桃园北川景子)   2014-08-27 16:03:00
棉条隐形眼镜也不能卖西喜前阵子才因为隐彩文被约谈 他只是在网志写感受没列价钱 也没列厂商网址 就被约谈 超夸张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4-08-27 16:45:00
棉条早就解禁了,体脂计也是~都可以合法在网络贩售了喔但也不是谁都能卖,一定要有执照才能在网络卖http://ppt.cc/1txo 请参考食药署周报~今年一月“适合居家使用”、“非侵入”、“非植入”且无需专业人员指导的第二级医疗产品,包含保险套体脂计&卫生棉条均可透过网络购买所以二楼说的已经早在今年初就修正了~现在网络也都开始卖体脂计,卫生棉条也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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