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就再强调一遍:把狗放在机车踏垫上载危不危险、好不好是一回事,
可以另开主题讨论这个行为道德上该不该谴责,但警察今天执法是否有据
是另外一回事。
然后我这篇要讲的是依法执法的问题。
毕竟谁都没有在现场,没人能真的百分之百确定事实是什么,所以就用有
限的资讯推论吧。然后不管大家讨不讨厌现在很流行的拍照PO网,毕竟
影片呈现出的资讯不会说谎,但人会,所以就用影片内可以得到的讯息讨
论,意思就是警察说第一次拦停不停、骑士回说在桥上根本没办法停这个
就放一边吧,不过八成会有人说不能只挑自己有利的去讲,但就算今天第
一次拦停不停,你后面拦停下来警察也必须于法有据的要求对方出示身分
证。但今天从从影片内可以清楚听到警察说要拦检骑士、要骑士出示身分
证,但说不出骑士具体违反了什么法律或交通规则,同时也有说出这样载
狗是违规的。
所以重点在于骑士这个行为到底有没有违规,依据我有限的水平,法律上
狗的定位属于动产、物,而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88条第1项第1款对机车
载物的规定是:“机车附载人员或物品,应依下列规定:一、载物者,小
型轻型不得超过二十公斤,普通轻型不得超过五十公斤,重型不得超过八
十公斤,高度不得超过驾驶人肩部,宽度不得超过把手外缘十公分,长度
自座位后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车尾部分,自后轮轴起不得超过半公尺。
”用最严格的标准来看,影片里的狗有超过20公斤吗?如果没有,那骑士
到底违反什么法?警察有什么权力这样对待他?
这也是整个影片骑士最不爽的地方:我载狗的方式没违规,警察凭什么用这
个理由拦我、要求我出示身分证?
所以警察行为可议,跟用机车载狗危不危险无关,而是基本的执法程序就有
瑕疵,而程序正义是执法上非常重要的事情,重要到在法律上可以将整个案
件翻盘掉。而结果的正当不会合法或合理化程序的瑕疵,即使实务上很多查
缉犯罪是这样来的,例如在路上看到可疑的人就盘查一下,没有合法的依据
叫对方出示身分证,对方也傻傻的出示然后就被发现是通缉犯逮捕。结果是
正当的,不代表我们应该鼓励这样的行为,一旦认为因为某人看起来很坏、
有刺青、嚼槟榔、看起来就是个八嘎囧,所以警察有“权”随意盘查他、要
求他出示身分证。那么跟哪天警察看你不爽就可以过来叫你出示身分证,过
来讯问你,甚至把你带回警局有什么不同?
今天没有搜索票,也不符合无令状搜索的规定时,即使警察知道这间房子里
在制毒,也没有权力直接踹门闯进去。程序的正义不是在保障坏人,而是在
保障所有人不被国家权力恣意的侵害。也不用说我就很乖,我没做什么坏
事,所以警察怎么拦我问我要求我都可以配合,你愿意接受警察于法无据
的查缉,不代表不愿意接受的人就是心里有鬼或身上有屎。
最后,法治国家最基本的就是不能把个人情感、道德上纲到法律。所以讨
厌在婚前劈腿的人,觉得这样很不道德,但你没有办法因为被劈腿,或是
看到身边有人劈腿就打电话叫警察抓他、叫检察官起诉他、叫法官审判他
。你想要让自己情感上的厌恶,或道德上的不认同可以成为公权力制裁的
依据,那就去游说立法吧,或自己有一天选上立委后推动立法。于法有据
、依法行政很重要,也是基本,但是请谨记,法律赋予国家权力过度的扩
张是很可怕的,历史上很多屠杀和对人权的侵害,都是“于法有据”的,
光是这种“合法”的行为就够可怕的了,更何况是公权力于法无据的行为
?言尽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