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是检察官求处死刑而已
连判都还没判
从案发到现在才多久 怎么可能这么快宣判
检察官求处几年也只是在起诉状里面建议法官而已
法官也可以不要照着判
每次记者都把检察官求处几年作成超大的新闻 还有跑马灯
搞得大家以为这就是判决了 不然就是以为法官一定要这样判....
请不要再搞混了啊
※ 引述《key4227 (Joanna)》之铭言:
: 新闻连结:
: http://ppt.cc/N~31
: 刚刚一打开脸书,就看到这则新闻,
: 今天一早看到郑捷被判死刑的新闻其实就觉得一定会有人出来讲话!
: 果然!!!!
: 郑捷杀了这么多无辜的性命,
: 在加上杀人未遂,10条命都不够他还,
: 废死联盟的人真的脑袋不知道想什么?
: 今天受伤害的不是自己,
: 不是死者的亲友,
: 凭什么说这些?
: 这次法官真的听见被害者家属及社会大众的心声了....
作者:
el4e8d (还不是靠我豪?)
2014-07-21 22:05:00其实...记者用的字眼是"求处"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22:07:00重点是还真有人会被误导啊
作者:
ffint (sa)
2014-07-21 22:08:00这次记者没用错字眼,废死也没说错话,就是原原PO不知道激动啥
作者:
yy047 (歪歪)
2014-07-21 22:13:00人家都说要多听少说 偏偏一堆人好像觉得这个世界不能没有他的高见 发表一些谬论 看了都替他汗颜...
其实我不懂废死是要呼吁什么 有谁不让郑捷接受公平审判了吗??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4-07-21 22:16:00废死可能只是要呼吁司法界公平审判不要受到民众舆论压力吧
说真的怎样叫受到舆论压力啊....这案子应该没有什么模糊空间吧
明明废死自己逻辑也有问题 都还没判就知道有干预司法zz
即使以你们所谓的公平审判后还是死刑,你们还会有话说吗?
但我觉得废死这样先放话有点卑鄙 因为这案子判死刑也不算重 到时候判决死刑 废死是不是要说法官是受到影响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22:32:00其实只要废死先说话就输一半 永远有人有意见XD
那最后不判死难道就不会有人骂法官恐龙吗?默认立场不同怎样都可以有话说,何必别人一说话就以情绪加以批评呢,我是说原原po
作者:
FxAmber (Amber Rae)
2014-07-21 22:37:00感觉版上满多人支持废死的啊 跟我现实情况完全相反耶这件案子 身旁没有人支持废死 满有趣的
明明知道自己讲的话很有争议而且难以与大家有共识,然后这个时候又跳出来大放厥词,这种行为在现实生活不是白目是什么?
一个利益团体为了自己的理念发声有问题吗?所以在讨论问题时,比较少数那边发表意见就是白目?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22:42:00就说废死不管怎样都会有人有意见XD BTW我没支持废死 只是不会反他们而已
利益团体?废死是利益团体? 原来你们的组织创立是为了利和益,看来废死团体从加害人那里收取好处果然是如真的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22:44:00另外应该没人反“民众发表意见” 废死只是在呼吁法官不要被民意影响审判而已 两者间没等号 不要混为一谈
作者:
ueyfn (又)
2014-07-21 22:45:00ghost也没必要这么激动= = 他又没说自己是废死联盟的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22:46:00利益团体又不是追求“利益”的团体 麻烦先弄懂定义好吗
公民课没学过利益团体吗,原来你的利益团体是这样呀XD
原文"媒体和外界都有处死郑的声音 已经具体干涉司法"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22:48:00哈哈哈,你国中公民老师这样教的喔,所以利益团体是收钱办事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22:50:00k大的翻译真妙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22:52:00gh大加油 查一下吧
我的解读比较像反对外界情绪性之压力,如杀人偿命的言论之类的
作者: Sanish (o(‧"‧)o) 2014-07-21 22:53:00
突然觉得大一应该强制必修政治学跟法绪才对…
顺带一提,我并没有完全支持废死,但呼吁公平审判我不觉得有问题
布隆铎将利益团体区分为“促进性”(promotional)或“保
如果废死是说,本案无论如何不能判死,那我也觉得他在干预司法
作者:
goolie (慾望把眼å‰çš„地æ¿é‹ªæ»¿)
2014-07-21 22:57:00废死不管做什么都有人解套 希望处死就是情绪性的发言 呵呵
杀人偿命我觉得是真理 一点也不情绪化耶XDDDDD
作者: milktea78 (女鬼) 2014-07-21 22:59:00
忍不住笑了 g大加油好吗 !
其他法都可以要求赔偿了 为什么杀人不能偿命....
作者:
ashkaze (畏怕阳光)
2014-07-21 22:59:00无论反不反废死,情绪性的发言就是一堆啊~看新闻下的留言
作者:
ashkaze (畏怕阳光)
2014-07-21 23:00:00就很明显了
作者: mushroomjc (香菇JC) 2014-07-21 23:01:00
记者素质不高,唬弄民众倒是挺厉害的
推文太长了,反正就是你给我的连结第6段,我讲的是狭义且非营利的组织公共利益团体,国际非政府组织简称NGO就是这一块,你只说利益团体,可是利益团体也有包含营利组织,你说的不完全是正确的你给我的连结打上利益团体作搜寻,第6段那边
喔 对唷 应该不用判了 反正"杀人偿命我觉得是真理"应该抓到就当场击毙
那是我自己认为 我也没有要求社会变成这样啊= =而且我也不认为你说的过失或是有深仇的也都这样 纯粹
作者:
ashkaze (畏怕阳光)
2014-07-21 23:09:00你自己这样认为不就是情绪性发言了吗?
觉得像郑捷这案子这样处理合情也合理(也依法我认为也算是情绪发言喔....那发言人说他认为要给法官空间算不算情绪发言
嗯,k大要支持杀人偿命也不是没道理,但至少现代法治国家中的法学家我没看过支持这样理论的,所以为什么刑法不行你可以去看看市面上的刑法教科书
在台湾杀人… 可以让全民养你吹冷气耶~又不用工作宅就好
现在连写的顺序也要被战了吗XDDDD好啦 依法也合情理
我其实支持重苦劳动或是体罚啦…要不就让他给全民作工当
我个人是觉得顺序也是逻辑的一部份啦 不过也不一定大家都这样认为喔
无谓跟风搞不清楚状况而且瞎起哄的人拜托,我对这些人挺失望的
我可以遵循刑法改掉杀人偿命的想法 那废死可以遵循刑法改掉想法吗?
她给了我个连结然后被我打脸后就不知去向了,八成在被窝里哭吧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23:18:00有事吗= =就算你是对的 一开始利益团体又不是我提 有什么好被打脸
当然k大你不想谈理论而只想表达你的情绪觉得应该如何,那么我也尊重!
呃 先不管杀人该不该偿命 依现行刑法而言 这案子判死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21 23:20:00gh大 利益团体只是指一群人基于共同目的聚在一起 但是不是
当然不支持废死的学者我想一定有,虽然我不知道,但论点我想绝不是杀人偿命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23:20:00现在讨论的东西我没啥兴趣加入就是回被窝哭?哈哈您真的逗乐我了 很谢谢您XDDDD
如果没有不合理 那民众要怎么想应该是自己的自由吧...
本国最严峻的刑罚为死刑,假如加害人所犯之罪有到罪大恶极且罪无可赦的地步(不一定是杀人),理当判处死刑。然后有人直接解读为杀人偿命
greensh 不好意思,我觉不是说你,看错帐号了,很抱歉!!
所以请你反驳我的论述啊,论点站不住脚说自己没兴趣讨论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23:25:00我又没不同意你 是要反驳什么???你自己都说你讲的是狭
好啦,其实废死就是收了死刑犯的钱的〝利益团体〞这样你开心囉XD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23:26:00义的利益团体 我不觉得最开始p大讲的是这个但我不是她不用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23:28:00p大没关系 我知道你不是在讲我 我公民课本有念熟XD
大家都很清楚利益团体,难道〝如果〞你上网搜寻到了一份〝利益团体就是收钱的团体〞的资料,网络上资料百百种,你就变对的吗?公道自在人心呀
请正名非营利组织我不想同样一件事情讲两遍,请自己去看我推文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21 23:41:00.....你这样国中课本情何以堪???
作者:
koeiiso (dino)
2014-07-21 23:45:00送钱给废死…这笔钱拿去请一个强律师还比较有用吧
既然不是在讨论学理上团体的分类,用最普及化的词语有什么问题吗,就像我现在说我是人,你也可以说不完全正确,我应该是地球人,但这样的辩法有意义吗?看起来比较不丢脸吗?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21 23:48:00pe大 利益团体应该也不是非学理的团体分类唷XD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21 23:49:00我的图片是现在8年级升9年级的课本(  ̄ c ̄)y▂ξ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21 23:50:00原来课本是错的QQ 要相信维基百科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23:51:00事实上连结里讲的跟p大说的完全不冲突阿......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21 23:54:00维基讲的好像跟课本差不多耶@@
不懂你贴个wiki有证明到什么耶XD就算它说的百分百正确又如何,跟我说的有何冲突?又哪里可以佐证你说的?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23:57:00我猜是 你讲马 他讲白马 然后白马不是马 这样XD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21 23:57:00可能我逻辑不好QQ 找不到症结点
作者:
koeiiso (dino)
2014-07-21 23:58:00gh大贴的连结那个不是跟课本差不多?
他的确是白马非马的意思,但流于诡辩,就像是犯错之后开始引经据典找理由,算了,他开心就好,不想理了XD更不要说他白马非马的论述未必成立了,哈哈
恩恩 知道了 我下次会注意 可是抓别人错字好像还挺阿Q的 记住 当你无法反驳别人论点而在挑别人错字时,你就输了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2 00:09:00..........XD
课本没有提到利益团体有分经济层面跟公益层面嗯 那就不打扰你们支持废死了
恩,我记住了,只是提醒你连"字音"都打错,没有要以此痛打你的意思可以顺便请叫一下你是哪所大学什么系的吗?对于团体的分类如此透彻真是厉害呀!!我想要佩服一下!!*请教
是吗?那还会这种大家都不知道的团体分类真是通才呀!!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22 00:26:00经济层面是指“主要追求成员经济上或生活上的利益或需求”?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22 00:44:00p大辛苦你了( ̄ー ̄;)
开始人肉了喔 这就是说不过别人开始来阴的吗? 我领教了
作者:
labbat (labbat)
2014-07-22 13:36:00孟子说 何必曰利? 我说公益和利益有差吗 奥卡姆剃刀消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