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好有类似经验,分享给大家。
去年十一月在中港路跟一台小货车擦撞,
全身多处擦伤还好没有伤到骨头。
后来跟警员聊天,西屯区一天最高车祸事故高达一千五百件,骑车到话真的要小心,尤其台湾很多路况十分的烂。
再来发生车行当下最好别移动车子,等警察来照相,也别私下和解,因为没有办法证明对方肇责。
车祸当下警察会给双方签三联单,多数情况车主会有责任险跟强制险,因此车主可以委托保险公司替他进行和解动作。
老实说我蛮干这点的,换句话说对方可以完全不理,然后让受害方自己必须跟保险员进行和解。
另外在鉴定出来后可申请调解委员会,这个并没有法律效力,只是协助和解。
车祸六个月内需进行和解,不然失去法律追诉,当然如果对方拒绝和解或消失,肇责确定在对方,可以直接告对方过失伤害。
最后,如果没有相关处理经验在当下绝对先联络长辈或朋友,医疗收据必须留下来申请赔偿。
出门还是平安为上,车祸绝对是劳神又劳力。
ps.多看几次医生赔偿会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