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uoZuo (N.U)
2014-07-03 16:11:15作者:
iori325 (易碎玻璃)
2014-07-03 16:21:00265公共汽车的老人很多, 如果有位子我都坐后段
作者:
https (热闹一下)
2014-07-03 16:35:00台北市老人无敌 XD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4-07-03 16:47:00这不是电影“搜索”的情节吗(惊吓)ps搜索超好看,是我近年看过最好看的电影之一,可惜不卖
不构成性骚扰可能是认为老人主观上只是想抢位子,就像我主观上想害一个人受伤。所以拿棍子捅他肛门,也只是被判伤害或重伤害,而不是性侵。
作者:
QBby (Q比先生说别人无知听者)
2014-07-03 17:35:00其实性骚扰判定真的很奇怪 到底是以加害者的犯意还是被害者的感受判断?如果加害者摸对方胸部 也可以因为"没有犯意"不起诉吗?
原则上是的,除非法条明定只需具备客观要件即可处罚。
作者:
laechan (挥泪斩马云)
2014-07-03 17:37:00要跟被害人有和解才能这样判吧...都已经伤害+恐吓了
精神疾病看程度,他很正常,怎么不能做公益...连我家附近自闭症的都会去公益帮忙资源回收了他都会搭公共汽车生活自理也ok,哪有什么不能做的
法律系有修到"变态(异常)心理学"的人不多 X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