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赞成开放合法吃狗肉吗? 不赞成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0:52:10
我不赞成
理由两个
1. 因为我很爱猫狗
2. 如果主人有养猫狗当宠物 那么社会开放吃猫狗你就会担心自己的猫与狗如果
落单或是带出去遛狗时不注意被偷抓沦为别人的食物
台湾的社会风气是不能接受猫狗沦为食物的
你说大陆广东的吃狗文化 我认识的广东年轻人还真没看过或听过有人吃的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6-24 20:55:00
那有人爱猪,也养一只猪当宠物怎么办? 禁止吃猪?!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1:05:00
那就得看社会上养猫狗的人多还是养猪的多啊假如养猪的多那社会上就自然会有不吃猪的风气囉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6-24 21:08:00
如何叫多?50%以上,那你觉得有养狗的人多,还是没养的多?另外,社会风气不能完全的代表对错吧,以前社会保守不准女生穿迷你裙,所以穿的人有错吗?最后,你可能会说目前法律是如此规定,但上面也有人回了,该规定实有违宪之嫌,要求改变它也没什么不可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1:14:00
这没什么好讨论的 你想吃就去吃 假如觉得好吃记得多跟你朋友推广 要是有发现好吃的煮法记得拍照分享给其他网友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6-24 21:17:00
没什么好讨论的你发这篇文干嘛?!你不吃就不吃呀,发文做什么?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1:18:00
我喜欢
作者: contrav (魂斗罗V)   2014-06-24 21:20:00
QQ 那我也喜欢嘘这篇 这篇添油救火 反而对爱狗不利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6-24 21:21:00
哈哈哈,"你喜欢"这理由用在你自己吃不吃是合理的但用在规范所有人的"合法化"实在是难以认同XD
作者: joyjcc (逆风飞翔)   2014-06-24 21:22:00
没什么好讨论就别发文,被人质疑又说什么我喜欢…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1:22:00
自便
作者: kana0228 (有热狗就有冷猫)   2014-06-24 21:23:00
2的理由有点怪....就算不合法还是会有人偷抓去吃,这跟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1:24:00
他质疑我为什么发文 我回我喜欢 有何问题 ?
作者: kana0228 (有热狗就有冷猫)   2014-06-24 21:24:00
开不开放狗肉无关啊然后我说的是广“西”吃狗文化,好呗....
作者: joyjcc (逆风飞翔)   2014-06-24 21:25:00
你认识的广东年轻人不代表整个广东… 而且搞不好人家怕你玻璃心不敢让你知道而已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1:26:00
想吃就去吃 最好吃完还能写篇食记或拍照传给朋友 与大家分享 这样有何问题 ?
作者: ffint (sa)   2014-06-24 21:27:00
嗯...问广东人当然问不出来,因为有吃狗肉文化的是广西啊XDDD
作者: joyjcc (逆风飞翔)   2014-06-24 21:28:00
支持跟自己想不想是二件事… 这么酸的态度真是= ="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1:32:00
我请那些喜欢吃狗肉的人多与朋友分享狗肉的好与美味 这样叫酸喔
作者: pasimengte (鳗鳗)   2014-06-24 21:33:00
自己不吃没关系 没必要干涉其他人吃不吃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1:37:00
我一直说想吃的人就去吃 哪里叫别人不准吃了 ?我只是说假如味道不错记得多跟身边的朋友分享
作者: eterbless (守护之翼)   2014-06-24 21:44:00
反对的永远只能搬这几点出来跳针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6-24 21:48:00
这讨论串就是"合法化",不赞成就是不准别人吃,要不赞成也不是不行,但不要用自己的情绪就想左右别人好吗?
作者: asukaka (阿酥咔咔)   2014-06-24 21:51:00
都没人想偷我家的鳖去吃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1:54:00
我推文里那句话不准别人吃了 ?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6-24 21:57:00
不赞成合法化=不准别人吃,这样可以吗?重申一次,你可以不赞成,但请拿出合理的论述~
作者: Kouson (烟燻最um最合豆腐)   2014-06-24 22:02:00
抱歉用到嘘 不过我不赞成的是标题格式不和系列文相同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2:04:00
我觉的你的逻辑真的很怪 我不赞成的理由一开头就写了 就算我只是因为爱狗爱猫而不赞成开放 这理由对我来说很充足阿而且我从头到尾都说想吃的人就去吃 你还一直跳针说我不准别人吃 是要跳针到何种境界 ?我不赞成合法化 但想吃的人可以去吃 这样很难懂 ?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6-24 22:08:00
因为现行法禁止,所以不合法化别人就不能合法的吃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2:09:00
再来我说希望有在吃或者想吃的人也可以把这份食物的味道和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6-24 22:09:00
你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前提事实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6-24 22:11:00
谁说想开放就一定要争取~我就喜欢键盘开放呀,这跟理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2:11:00
要是真觉的这件事很重要 就做点实际的 我笑你不敢 怎样!?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6-24 22:12:00
由是否合理不冲突不怎么样呀~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2:13:00
说不定某些人想吃狗肉但在现实生活连说都不敢说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6-24 22:14:00
何况同逻辑套在你身上也适用~这么爱狗你去陈情加重刑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2:14:00
现在的刑责我已经很满意了 不需要再陈情任何事
作者: deephouse (deephouse)   2014-06-24 22:17:00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2:18:00
好了 彼得我跟你讨论很久了 你要是真的觉的权益受损可以赶快趁今年跟明年是选举年好好的跟你当地的民代沟通一下 请他们帮你争取你认为该有的权益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6-24 22:20:00
恩,或许会,但有没有争取跟这个讨论串没关系,希望可以不要把很多件事扯在一起囉,最后再说一次,我真的尊中你个人不吃及不喜欢的立场,但不适合用来限制别人,至少你目前说的理由都不完备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2:22:00
我到底那里限制别人了 ? 你找出来给我看我发这篇文章是表达我自己的想法 我又没有要说服别人 为何我的理由需要完备 ? 我甚至可以只发文章说 我不赞成 四个字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6-24 22:25:00
你为什么要跳回去呢,你不合法化的同时就限制了别人不能吃就算你只是想心情抒发,你发在认真讨论的讨论串中,就得接受质疑还有,只说"我不赞成"是一行文,违反版规喔
作者: nosense (loiterer)   2014-06-24 23:13:00
作者: tanferingly (usasa)   2014-06-24 23:17:00
不能讨论的感想文,是否po个板呢?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6-24 23:43:00
你=爱猫狗所以不准别人吃?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4-06-25 00:34:00
看到楼上大笑XD
作者: Green1216 (Green)   2014-06-25 00:43:00
那妳何不PO自己脸书或推文就好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6-25 00:45:00
自便
作者: toratarot (路加)   2014-06-25 00:47:00
这篇好有护家萌的既视感XD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5 00:50:00
我要PO那里是我的自由 我文章要怎么写也是我的事 发一篇文章还得满足你的需要 ? 用你想要的语句 ? 太看得起自己的影响力了 再说我从头到尾也没不准别人吃 到底是要跳针到何时?要吃就吃 记得吃完跟朋友分享 假如真的非常好吃也可以写篇食记与更多人分享 如果觉的台湾禁止吃狗肉很没道理 拜托快点趁今年要选举了 赶快跟你们选区的民代陈情一下 选举年最有可能政策跟着民意做调整了 快去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6-25 01:04:00
感谢提供可以爽吃狗肉的地点 你真是吃狗肉的好朋友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5 01:04:00
叫不准人家吃喔 ??民主社会嘛 我虽然不赞成但也得尊重想吃的人阿 方法都帮你们想了
作者: aes5781c (莫莫)   2014-06-25 01:27:00
没什么好讨论还发文? 颇呵
作者: cutmyhair (我要勇敢)   2014-06-25 01:45:00
别跟他认真了.....推你勇敢表达自己~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6-25 01:52:00
Zzzzz 何必来讨嘘呢?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6-25 01:57:00
为何来讨嘘 现实生活不快乐吗?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5 02:02:00
我觉的我讲得很中肯阿 我个人虽然不赞成但把我能想到的作法都提供给你们这些想吃狗肉的人了 还不满足阿 !?
作者: duce0207 (duce0207)   2014-06-25 02:50:00
各位,这,就是一篇个板文。
作者: lovefion (爱爱猫)   2014-06-25 07:42:00
“妳喜欢”算哪门子理由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6-25 10:52:00
对啦你自己最中肯,别人都不中肯你就如那被诅咒的先知一样,背负著真相踽踽独行~~~有没有觉得自己很悲壮、很孤独、很遗世独立、很高洁呢~~~~只要不赞同你意见的,就是爱吃狗肉的人~~~~先知大大~无人知晓的寂寞~ 版上的愚民~我们都不懂!!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6-25 12:00:00
你真的推文就可以了,没什么内容的文章
楼主: bleat (spiderman)   2014-06-25 12:38:00
无聊 讲说狗肉好吃的人我说既然好吃记得吃完后跟朋友分享最好再写篇食记 有何问题 ?认为台湾禁吃狗肉没道理且发文章反驳的我建议他找民代陈情很合理吧没内容的是你们 说了一长篇道理 结果行动力0 只能躲在网络背后坚持自己认为对的 好的事 一旦到了现实还不是必须活在社会风气之下 既然知道自己没勇气坚持 那一开始最好就闭嘴说不定这些赞成派的 网络说赞成但现实生活跟朋友看到吃狗新闻还会跟着骂呢
求嘘得嘘 如果是私心 那别浪费版面http://ppt.cc/3IIi 你可以看一下这篇你的态度大概就跟下面讨战的差不多
作者: namytpme (~*✩蜂 蜜✩*~)   2014-06-25 14:01:00
多读点书吧
作者: kana0228 (有热狗就有冷猫)   2014-06-25 14:35:00
那网志下面的留言好夸张 根本人身攻击 颇呵
作者: shiva999 (guru)   2014-06-25 14:49:00
推红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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