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板规中的私人恩怨部分

楼主: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6-08 23:48:10
大家一直在公告文底下讨论版主可能不一定会注意到
所以想开这篇让大家讨论之后,希望能集思广益一个比较公正的方案
我再统整寄信给版主。目前我个人的想法是:依照谁开“第一枪”作为判定
比如说:
1.A发文影射/攻击B (文中有足以辨识出该ID的条件、如OO版、OO文、特定推文字眼)
→则判定为A发起私人恩怨
但是这样会有个问题,如果B真的做了有损公众利益的事情(骚扰、污蔑),要怎么办呢?
2.A发文分享心情 (文中只形容情绪与少部分细节、无法辨识出特定ID
→不判为私人恩怨
3.A发文影射/攻击B (文中有足以辨识出该ID的条件、如OO版、OO文、特定推文字眼)
B回文自清
→则判定为A发起私人恩怨,B为自保 →AB将私人恩怨带来版上,一起桶
↑ 多数意见
啊,想想之后发现这灰色地带还真是复杂啊......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4-06-08 23:50:00
我会觉得分享心情跟影射在不同人身上会有不同的标准另外就是第3点的公众利益,怎么界定呢?因为日前我本人的案例是3,我是B,所以我对这点会比较有兴趣
作者: IamCuteGirl (CuteGirl5566)   2014-06-09 00:15:00
AB一起桶
作者: yokoyamaai (晴)(月虹)   2014-06-09 00:49:00
AB一起桶+1,平平都是私人恩怨拉到版面上=_=
作者: wagatokoro (若旦那)   2014-06-09 00:58:00
AB一起啊~ 版规不就是不能有私人恩怨吗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6-09 01:00:00
所以B如果被抹黑,只能摸摸鼻子认衰(?)因为不能出口反驳,就算A被水桶,对他的误会还是没解开
作者: janice0925 (janice)   2014-06-09 01:04:00
B真的满惨的为了不被桶而不能自清 要是我宁愿被桶也要澄清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05:00
其实A在这里PO也不会有人想到是B 若B是这里常客PO文才有争议 知道B会跳出来澄清应该就不敢PO文了吧 这一定被水桶
作者: bloodfish (血鱼)   2014-06-09 01:06:00
我觉得AB一起桶耶
作者: janice0925 (janice)   2014-06-09 01:07:00
我觉得这件事很难订出一个公正版规就是版主自由裁量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4-06-09 01:07:00
我的案例就没有阿......对方还刻意在多个板PO文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07:00
除了被水桶 B会放过他吗 ...所以我一直很怀疑恐吓这是怎么
作者: janice0925 (janice)   2014-06-09 01:08:00
但今天的我是觉得两个要一起桶…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08:00
来的 说不定B想利用恐吓这一点告A(B完全没在文里对恐吓一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4-06-09 01:09:00
所以A一而再的推PO文方式故意讲出关键字,甚至捏造事实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09:00
词澄清) 八成是A呛他要用诽谤告B B要利用恐吓告A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6-09 01:28:00
说要告人不算恐吓 她只是主张自己的权利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32:00
我也是这么认为 但B没解释恐吓一词怎么来的 也没有否认他
作者: wagatokoro (若旦那)   2014-06-09 01:33:00
题外话,我突然满想念生鱼片的~ 虾板主好像选出艾文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33:00
有向A说A在恐吓他 所以我怀疑A有是想要误导B利用告人吓人
作者: wagatokoro (若旦那)   2014-06-09 01:34:00
之后又神隐了~~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34:00
是恐吓 不过B完全没在这里做解释 我也不知道恐吓是怎来的S版友 我觉得你才要冷静 这不是挺不挺的问题 我就事论事而且是你自己在套入式讨论 别人回应你想要讨论的而己见没有支持哪一方而有定论偏见的问题 若你自己有定见 那又何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4-06-09 01:37:00
好吧那只好AB一起桶,版主寄信给AB,双方于接获通知一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37:00
必发文讨论 ???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4-06-09 01:38:00
定期间内若有不服得站内信告知版主说明理由,一样版主做定夺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41:00
我写出你不想听的话 就说我有定见 我对A有定见不就代表你对AB也有定见 还扯这么多我只是在公告下面讨论 你就叫我要冷静 是谁语气先不爽的昏倒.......................你没有资格叫我不要提出我的意见 不然你就别发文 冷静一点好吗??尊重别人 不要轻易就指责推文的人 好吗?
楼主: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6-09 01:47:00
原来我知道你有定见也是指责呀,您心思真细腻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49:00
大家都知道你想讨论的是谁 是你心思比较细腻才对要讨论就要把所有因素都包含进去 不然只挑对B或A一方有利的 讨论也没意义我会提出恐吓这部份是因为我觉得原因没你提出的那三选项这么单纯 没有否认你发这篇文的意义你发这种文 让大家都认为A才是错的 就跟A先发文让人以为他
作者: mommybo (猫咪猫)   2014-06-09 01:56:00
是满酸的
作者: nonocom   2014-06-09 01:56:00
作贼喊捉贼一样的 容易让人先入为主还有以偏概全 所以我才强调要把所有因素在包含进去定夺才公正
作者: mommybo (猫咪猫)   2014-06-09 01:58:00
no大我觉得你满虽的 参与讨论也要被针对 也是有点私人恩怨的感觉...我指原PO在推文中一开始回复no大的部分= =而且原PO自己的文章都还满酸 满故意反讽的...无法理性讨论
作者: lifegood745 (神来一比)   2014-06-09 07:48:00
以后发文裱人不用被水桶了 谁对号入座谁就被桶
作者: adapt ( ￾  N)   2014-06-09 08:06:00
...在这篇文内原PO就自己开第一枪了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4-06-09 08:11:00
我觉得no的护航到快让我以为她是分身其实这篇文只是就这次事件做讨论 不是在争g和o谁对谁错 可以冷静点吗?这次判决如果没争议 大家也不会嘘 我也第一次嘘公告咧刚好S板友提出问题 趁机提出意见讨论不好吗?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4-06-09 08:18:00
我是觉得n大的讨论已经跟这篇的有点离题了吧……又不是每个案例都会有恐吓的问题@@ 现在是讨论全案例,不是针对那件水桶啊!针对那个案例大家都觉得该一起桶,但要定一个全案例都适用的版规真的好难啊~
作者: yokoyamaai (晴)(月虹)   2014-06-09 08:19:00
觉得衰之前也看看别人在讲什么,明明就不是讨论那件事情偏偏要代入还脑羞怪谁欸?是在自以为几点的…要讨论该不该桶g大回公告好吗?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4-06-09 08:20:00
我想分享心情跟影射应该是两码子事,不论B的行为有没有错,A都应该避开暗示的关键字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4-06-09 08:23:00
推c大 否则此例一开 一堆A假心情之名行影射之实就烦了黑函满天飞 恶人先告状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4-06-09 08:23:00
至于自清的B……似乎真的回文就等于被桶定了@@a 不过在A的文章下面推文也会被桶,那还不如回文说清楚算了?欸我想到如果B用“我做了一个梦”的方式自清,这样是不是就不会被桶了O_O
作者: kana0228 (有热狗就有冷猫)   2014-06-09 08:33:00
nonocom也太虽了吧 好想嘘
作者: yokoyamaai (晴)(月虹)   2014-06-09 08:54:00
PTT就一个大型论坛,几千个版几十万人聚集在一起,别版发文被嘘或者被闹就要进来女版讨拍讨抱讨个论,别人也会进来说你五四三啊,但说真的不是有什么谁会无缘无故去闹你,但明明有更好的办法去处理而不是哭哭,其他版发生的事情硬要拉到女版来不该桶吗?莫名其妙~~与其哭哭左转黑特版更好谢谢,要告人也有法律版。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6-09 09:12:00
楼上,真的有人莫名其妙就被闹#1HmeOyLu (WomenTalk)我文中的当事人什么事都没做就被喊淫虫,当成别人的分身帐号难道不应该PO文自清?
作者: imokay (ok)   2014-06-09 09:13:00
我觉得nonocom大说的蛮奇怪的耶 A在这po不会有人想到B?如果是当事人看到当然会想到是自己啊PTT板这么多 逛的人也多 你不会想到是在说B不代表其他人也想不到啊!有私人恩怨讨拍本来就有可能导致另一方也回文澄清的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6-09 09:16:00
表特版都能用一张照片甚至地点时间讯息找到人了我认为要借由PO文者知道另一个人是谁也是摸基隆的事
作者: imokay (ok)   2014-06-09 09:16:00
还说了"怎么那么快就知道G版友在这里发文 觉得有点恐布"如果对方一直回避找不到人 去allpost板一查就知道了好吗一点都不恐怖!如果自己没做错事谁要去查你po文啊= =sorry以上我也离题了 原po可以删掉推文没关系orz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带来恐惧)   2014-06-09 09:51:00
不知道花生什么素 不过赞成AB一起桶有损公众利益的事情PO上女板也不能解决什么各板有板规 有板主 ptt也有站务 应该循这些方法解决问题把事情想严重一点 双方要是因为私人恩怨闹上法院当初光看一方叙述就给拍帮骂的板友会不会也受牵连?
作者: koboy (小凯)   2014-06-09 13:19:00
刑责一样可接受, A刑责小于B不能接受
作者: miyukiy (miyuki)   2014-06-09 15:06:00
觉得是看事例,别版也有过文章是A分享了一大段自身经历,没有影射B,可是B是文中有提到的某人的朋友,就跳出来说一些A文章没提到的事,这样也不算自清,B就真的是私人恩怨A反而只是想分享自身经历,所以还是要看事情完整度在公告文我也很好奇,如果回文时多用几句包装成"想问大家如果遇到赖帐又说要告人的人,该怎么办,请帮帮我?",是不是就不会被捅了?或者像前面板友推文说用做梦的方式?如果这样还是被桶,那真的完全标准不一,因为就这件事来看根本两边事情就是私人恩怨,一边避重就轻有包装而已,要桶当然应该一起桶,期限一样就好另外,如果是在A文章底下推文自清应该不会被桶?因为版规是写挑人"发文",不知道有没有误会版规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6-09 20:56:00
有些人很敏感 嘘一下 他就会追杀你到天涯海角到处抹黑寄信骂人 然后再说自己是被害者然后想澄清和解释 就被搞成在吵架和私人恩怨每个版的文章都被闹 还好这ID被很多版桶了觉得桶A就够了 公众利益被骚扰还有板务可以检举而且公众利益(骚扰、污蔑)除非是在本版发生 不然也应该是发生公众利益(骚扰污蔑)的他版事务他版被骚扰争吵 然后来本版PO 就先违反版规他版事务了除非整件事情的始末都是在本版发生 不然开文者A的责任都较大 1.3应该桶A 2的话情况不一定由板主裁决2的情况太多了 由板主来裁决B该被桶的情况 应该是澄清完后 继续和A争吵就该一起桶或者B的澄清文可以寄给板主帮PO仅限一篇感觉好麻烦 还是一起桶好了 B要澄清自己找版主帮忙B自己发文就当私人恩怨+他版事务和A一起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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