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直在公告文底下讨论版主可能不一定会注意到
所以想开这篇让大家讨论之后,希望能集思广益一个比较公正的方案
我再统整寄信给版主。目前我个人的想法是:依照谁开“第一枪”作为判定
比如说:
1.A发文影射/攻击B (文中有足以辨识出该ID的条件、如OO版、OO文、特定推文字眼)
→则判定为A发起私人恩怨
但是这样会有个问题,如果B真的做了有损公众利益的事情(骚扰、污蔑),要怎么办呢?
2.A发文分享心情 (文中只形容情绪与少部分细节、无法辨识出特定ID
→不判为私人恩怨
3.A发文影射/攻击B (文中有足以辨识出该ID的条件、如OO版、OO文、特定推文字眼)
B回文自清
→则判定为A发起私人恩怨,B为自保 →AB将私人恩怨带来版上,一起桶
↑ 多数意见
啊,想想之后发现这灰色地带还真是复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