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连署] 反对警政署建立“高危险群数据库”

楼主: evelynaway (闲云野鹤)   2014-06-08 22:29:26
※ [本文转录自 PublicIssue 看板 #1Jb6JgW1 ]
作者: eas06u4 (马列人勿干预我国内政) 看板: PublicIssue
标题: [连署] 反对警政署建立“高危险群数据库”
时间: Sun Jun 8 21:28:07 2014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40608002149
连署人/团体/单位:
台北市长参选人-冯光远、顾立雄律师
曾任: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
马偕医院精神科-陈乔琪医师
曾任:台湾精神医学会理事长/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松德院区院长、
台大法律系-李茂生教授、
台湾教授协会-吕忠津会长、
马偕医院住院医师-姜冠宇、
社运联谊会负责人-蔡培琦、
台大法律研究所研究生-伍彻舆、
台大法律研究所研究生-蔡菁华、
中研院人文社会调查研究中心兼任助理-吴宜娟、
北医伤防所专任研究助理-赖师仪、
澄社、
永社、
台湾教授协会、
北医自觉行动社团、
北医义斗社、
社运联谊会、
联络人 姜冠宇 0933709626 Email: angelimpulse@gmail.com 
主旨:反对警政署建立“高危险群数据库”
 
连署诉求:
前言:
“坚决反对警政署建立所谓“高危险群数据库”。情治警察单位认定的所谓“高危险”个
案,应该由具有公信力的精神鉴定后,再集思广议讨论可行的预防方法。”
– 陈乔琪 精神科医师
“高危险群数据库”对社会的影响:
1.这是一种对于疾病污名化与对人不友善的行为。
2.新的歧视从社会角落萌芽,制造更多社会问题。
3.逢一次社会事件就由于恐惧焦虑而进行族群切割,形成一种集体卸责的风气。
诉求:
1.政府立即停止“高危险群数据库”以及任何相同行为不同名目的动作
2.连署民意督促立委监督政府有任何标签族群的预算
3.探讨个资法上修空间、促进民间与专业集思广益、探讨良性预防措施、不依赖情治警单

5月21日台北捷运惨案发生后,全国都笼罩在哀伤、惊惶与愤怒的情绪中。加以媒体不
断重复播 放凶案现场画面,社会已陷入一种集体的创伤后压力症候群,此由接连发生的捷
运乘客因细故 而奔逃、推挤,导致民众受伤的事件,即可得见。 当大众对于治安的呼声高
涨,警方随即采取高强度的维安作为。
然而其中某些措施,几近反应过度,且有脱逸法律授权范围之嫌,旋即引起有识之士的
疑虑,忧心损及台湾年轻而得来不易的民主法治。 近日报载警政署宣称为预防类似事件再
次发生,拟建立“高危险群数据库”,内容包含清查街友、精神病患及反社会、高危险群等
类人士所得资料,供警察机关参考防处。 首先我们要指出,警政署此一刍议显然是病急乱
投医。北捷惨案的涉嫌人,据报,未有精神科病史,又非街友,就学过程中亦未被认定有何偏
差行为倾向。警政署借此时机建立所谓“高危险群数据库”,无疑是以不当连结方式扩张
警方之监管范围。
其次,我们认为建立“高危险群数据库”,更是违宪之举。国家及警察之作为,应受法
治国原则、比例原则、正当法律原则等宪法位阶的价值规范,是民主国家不容让步的坚持
。而对人性尊严之保障,更是宪法价值的最核心原则。街友、精神病患,国家除提供其必要
的生存照顾、医疗与保护外, 亦应尊重其对人生价值的自我抉择。对于有意愿重返社会的
非自愿性街友,国家更应负扶助之责。纵令有调查街友、精神病患之必要,亦应属卫福部之
责,而非由主管犯罪防治之警政署为之。 过去对于此类弱势族群的歧视与暴力攻击行为,
偶有所闻。警政署此举,除将既有的歧视、污名,升级为建制化的暴力,违反国家机关维护
人权之天职; 且考其构想,非但无助于解决问题反使病患在治疗过程中因病情曝光而被标
签化。对医疗产生负面影响,对歧视提供滋生的土壤,适足制造新社会问题。此已背离比例
原则之精神,难认其为合宪。
至何谓“反社会、高危险群”? 尚未见警政署进一步说明。然观马政府2008年执政以
来诸多放 任警察压抑人权之举,及对异议民众惯常采用明显超出必要的强制力,足令人怀
疑马政府是否 会借此暧昧不明的“反社会、高危险群”名义,蒐罗异议人士资料,而由警
察进行政治侦防? 此部分亦具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正当法律原则之重大疑虑。况警方本
已掌握前科、危安人口 资料,又有何必要重复建置“反社会、高危险群”之数据库? 实启
人疑窦。 我们要呼吁,越是在社会疑惧不安之时,越应避免放纵情绪反应,而任由政府与警
察不当扩权。在社会层面,我们应共同肩负责任,而不是在恐惧焦虑下进行族群净化,将罪
衍推向某些最无力反抗的弱势,以求自我心理上的卸责与一时的安稳。
边缘族群永远存在,以医疗的观点而言,他们需要的是适当的隐私与去标签保护。 “
高危险群数据库”的想法,不但与医疗的精神违背,扼杀这些病人重回社会的希望,若我们
容任政府以治安之名妄为,选择逃避而放弃我们身处自由社会所需承担的责任,法西斯与极
权,由是而生。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6-08 21:29:00
黑名单
作者: tcpic (麻雀)   2014-06-08 21:32:00
有网络联署连结吗 有的话我等下去八卦补上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08 21:35:00
这根本破坏社会的信任机制..
作者: rant (拎杯老江湖)   2014-06-08 21:35:00
真的该反
作者: bugbook (光与闇的消逝之所)   2014-06-08 21:37:00
有附来源及连署连结的话,效果会更好。
作者: tcpic (麻雀)   2014-06-08 21:40:00
已改 其实我很想说 "不是不能建立 是不能给马政府建立"
作者: lyu0001 (乡民1号)   2014-06-08 21:40:00
推,可以寄给ptt乡民日报,这样更多人知道
作者: BLABLA007 (异度空间型男)   2014-06-08 21:46:00
有人验证码一直错误?
作者: CTHsieh (唸书 ?~.~? 唸书)   2014-06-08 21:47:00
以前的黑档案要法制化惹....真酷....狗泯洞还有人挺得下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6-08 22:02:00
作者: ron761230 (Ron)   2014-06-08 22:13:00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4-06-08 22:18:00
作者: acidrain (一作品一本命推广)   2014-06-08 22:21:00
作者: https (热闹一下)   2014-06-08 22:32:00
这数据库应该也只有警察能查阅检索吧 一般人又看不到...
作者: joyjcc (逆风飞翔)   2014-06-08 22:33:00
一般人又看不到? 那之前水车恶意朝冲抗议女子的影片,不也是警察内部资料吗? 是怎么流出来的......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06-08 22:42:00
让警察有这数据库就没问题吗?太信任国家了吧?
作者: hsyinu (事情真多)   2014-06-08 22:42:00
不是谁能看的问题,是这种建档毫无意义且危险阿~
作者: lovesthenry (因为爱是绝对的跋扈。)   2014-06-08 22:42:00
重点是这东西本不该成立啊,正当性在哪?
楼主: evelynaway (闲云野鹤)   2014-06-08 22:44:00
某楼的ID看看就好了 (菸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4-06-08 22:45:00
建了 然后呢? 我不知道这要怎么预防犯罪 是名单里的人国家可以合法监听那一类的吗? 若是这也太侵犯隐私 若不是我真不知建了可以干嘛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6-08 22:48:00
高调 已连署
作者: fuliiioops (翘翘)   2014-06-08 22:49:00
推!
作者: hareru00 (绯)   2014-06-08 22:49:00
这是类似前科资料吗?怎样的人会被加进去?如果是有杀人强奸强科的,我就觉得OK阿...><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4-06-08 22:51:00
我觉得会让一些精神疾病患者更不愿就医 因为可能会被加入此数据库 前科犯 有自己的数据库这是说街友跟精神病患....
作者: hareru00 (绯)   2014-06-08 22:55:00
精神病患不是鸡院有资料吗?街友,社会局管的?街友跟精神病患的话跟最后一段的政治到底有什么关系啊??
作者: koeiiso (dino)   2014-06-08 22:59:00
你可以保证警察里面都不会有心份子吗?
作者: stacyshu (舒)   2014-06-08 23:02:00
政府越来越恐怖了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4-06-08 23:02:00
因为缺乏一定的标准 那想要清算你 只有查你去看过精神病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动)   2014-06-08 23:03:00
震怒!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4-06-08 23:03:00
就可以把你列进去名单 而且医院的病历照理说是不能外流的你看什么病 除非是重大国家安全 像是传染性 不然都该受医病隐私的保护
楼主: evelynaway (闲云野鹤)   2014-06-08 23:09:00
这一直让我想到之前指纹建档那件事...
作者: a963 (21413131思吗XDD谢率是12)   2014-06-08 23:11:00
主要是什么样标准的人 要被建进去名单 如果这个标准没说清楚我就反对会不会无限上纲到 学运 社运者 也是危险名单?那个高危险群是指? 对政府危险还是对民众危险?
作者: shalidi (海人)   2014-06-08 23:20:00
我想之后一定会有一些阿哩不达的人被列进去,完全变黑名单所以之后就成了清算用工具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6-08 23:27:00
警政署连标准都还没出来解释一下 搞笑喔?看看马九怎么对待学运学生 觉得会被当清算工具+1
作者: ueyfn (又)   2014-06-08 23:30:00
太扯了马政府
作者: BM1107 (NAISYLE)   2014-06-08 23:44:00
白痴政府 这种数据库还是完 全 无 法 防范郑捷啊
作者: honeyombd (glot+ombd=?)   2014-06-08 23:44:00
谢谢转文过来的乡民.不能觉得“如果是某一种人的话ok”但是未来任何人都可能莫名其妙被加入黑名单,
作者: jojomaan (这是谁的小啾啾)   2014-06-09 00:06:00
反对+1
作者: chiayu415   2014-06-09 00:38:00
作者: thunder02 (thunder02)   2014-06-09 00:44:00
连署!!
作者: ts4447 (ring)   2014-06-09 01:06:00
推高调!
作者: okwomen (永恒的短暂)   2014-06-09 01:12:00
侵犯人权!!!
作者: meowde (甜水胡同)   2014-06-09 01:20:00
不知道为什么想到NO.6未来都市和PSYCHO-PASS这两部漫画orz
作者: maize21 (要当硬柿子)   2014-06-09 01:27:00
这太糟糕了 觉得无所谓的人,就不要哪天看了快乐门诊,电话就被监听,被查水表
作者: sealee (深深深海里…)   2014-06-09 01:37:00
夸张!! 变相清算工具吧!!
作者: SweetLolita (Mila)   2014-06-09 01:38:00
推!
作者: leicht (leggierucolo)   2014-06-09 01:40:00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4-06-09 01:47:00
请问急着搞这玩意是怎样?其他议题就僵尸状?我是说这鸟政府!
作者: yun0215 (阿酥)   2014-06-09 02:04:00
真的很扯....完全是清算工具...= =
作者: eas06u4 (支那五毛勿干预我国内政)   2014-06-09 04:25:00
不管是哪党执政 政府都不该有这种权力
作者: monica0812 (烧烤芋头)   2014-06-09 06:09:00
唉高调
作者: mkai (它口它口)   2014-06-09 06:29:00
高调 ! 这扯透了
作者: Serovia (Serovia御残)   2014-06-09 07:00:00
这也太夸张了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4-06-09 08:32:00
高调
作者: kana0228 (有热狗就有冷猫)   2014-06-09 08:37:00
靠腰勒这是啥毁啦!!!!
作者: llplp (S.W.L.)   2014-06-09 08:43:00
推 政府以为他们才是这国家的主人吗 夸张
作者: njrmp (面对心魔)   2014-06-09 09:54:00
热衷社运的人 会不会被列入???这根本就是以安全之名 行监控之实的烂计画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6-09 11:02:00
已连署
作者: winter5423   2014-06-09 11:51:00
已连署!
作者: chiehdis (chiehhime)   2014-06-09 12:19:00
太夸张了立马联署!!!
作者: hsin627 (欣)   2014-06-09 12:45:00
已连署
作者: shizz (吃不到罗卜的驴子)   2014-06-09 13:11:00
好烂的计画 根本不尊重基本人权!
作者: RickyRubio (西班牙天才后卫)   2014-06-09 15:37:00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6-09 17:29:00
这篇我晚上会回文,比较有人气
作者: MacaronGhost (肚子好饿)   2014-06-09 20:38:00
让我想到PSYCHO-PASS
作者: u83vm06 (u83mv06)   2014-06-09 23:24:00
傻眼到爆,感谢提供资讯,已连署
作者: vovyoy (发又)   2014-06-10 00:08:00
高调推
作者: btpo (星光)   2014-06-10 16:28:00
政府又再乱搞了
作者: m0630821 (无言耶)   2014-06-10 17:26:00
这根本就是白色恐怖
作者: aa800129315 (DINO)   2014-06-10 22:19:00
已连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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