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关于废死有两全其美解决法:就是由家属决定

楼主: bilice   2014-05-26 09:07:18
大家都不用吵了,举例现在有名的郑捷案。假设已被考虑处死。
由受害者投票决定是否该判死刑或无期徒刑(当然必须不得假释)。
这么一来最为公平公正。其他人都无权压迫被害人。像支持废死的
日本律师妻子被杀就翻脸的人的想法就是他妻子被杀才了解被害人的感受。
我朋友是心理系的,他说很多法律系的潜意识自以为是高高在上的上帝,所以
支持废死就等于自己是上帝悲天悯人赦免死刑犯,很爽很爽的。
所以我们不难理解为何一堆法律系的支持废死。
作者: lue0511 (Lue)   2014-05-26 09:11:00
受害者都嗝屁了,是要叫他突然弹起来投票吗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6 09:13:00
法律是这样定的= =?
作者: oceanusX (herbert)   2014-05-26 09:14:00
其实我不懂为何要废死 现在杀人并不是唯一死刑 若情有可法官可判无期徒刑 甚至有权减刑
作者: lue0511 (Lue)   2014-05-26 09:15:00
我朋友宗教系的,他说心理系都是些心态有问题,又自以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6 09:16:00
而且你那个心理系的朋友说的话也不能算对就是了...
作者: lue0511 (Lue)   2014-05-26 09:17:00
为正常的心理变态,他们在想什么都可以不必理会
楼主: bilice   2014-05-26 09:19:00
打错,是被害人家属。大家别抓着小细节不放哈,我不修文了
作者: lineralgebra (伪线性代数)   2014-05-26 09:22:00
我法律系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4-05-26 09:22:00
不管废不废死 我反对给家属决定 万一我本人反对死刑 我被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动)   2014-05-26 09:22:00
不否认部分法律系自命清高XD 但法律人逐渐多元化啦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动)   2014-05-26 09:23:00
以下开放非典型法律人签到
作者: IamCuteGirl (CuteGirl5566)   2014-05-26 09:23:00
如果废死联盟整天对着被害人家属施加压力呢..
楼主: bilice   2014-05-26 09:24:00
回NanFish,你死了伤心的是你家人不是你,当然由他们决定。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4-05-26 09:25:00
家属不是我 他们也可能不伤心 他凭什么代我决定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6 09:25:00
所以又是人治思想...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动)   2014-05-26 09:26:00
Nan拍拍
作者: lue0511 (Lue)   2014-05-26 09:27:00
一半同意一半反对,那是不是要半身不随?
楼主: bilice   2014-05-26 09:28:00
回N,如果你死了你家人不伤心那你死了活该阿,你家人就废死
楼主: bilice   2014-05-26 09:29:00
lue0511这情况就由法官裁决,很公正客观公平。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4-05-26 09:29:00
人命的价值是家属伤不伤心来决定的吗? 那路边的弃婴冻死
作者: toxd7 (toxd7)   2014-05-26 09:29:00
死了活该是三小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4-05-26 09:30:00
了 谁要决定 反正他的家属也不爱他了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6 09:31:00
嘘死了活该还有如果没有家属的要怎么办XD?就不处置了吗?
作者: odoriko   2014-05-26 09:31:00
不同意,死刑不应该被视为一种报复手段
楼主: bilice   2014-05-26 09:32:00
回toxd7,请理性讨论,看清楚上下文再发言。
楼主: bilice   2014-05-26 09:33:00
都说了法官是最后裁决了,某些人怎么一直循环打转?
作者: odoriko   2014-05-26 09:34:00
而且如果加害者家属用金钱收买或暴力威胁受害者家属呢?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动)   2014-05-26 09:34:00
XDodo突破盲肠啦
楼主: bilice   2014-05-26 09:35:00
这不是报复手段,而是法理情。注意我说的前提条件。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6 09:35:00
你哪边有说法官是最后裁决...你都说家属投票决定了法官还裁决个屁你这叫情理法,不叫法理情
作者: lineralgebra (伪线性代数)   2014-05-26 09:36:00
刚没嘘到
楼主: bilice   2014-05-26 09:37:00
odoriko,我反问你,那现在判刑的法官检察官相关人呢?(笑)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6 09:38:00
法官检察官相关人还有被公权力保护,家属呢?
楼主: bilice   2014-05-26 09:39:00
ku你搞错了,我文中讲明法官想判郑捷死刑前提下问家属。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动)   2014-05-26 09:39:00
既然都想判了 那还问什么啦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6 09:39:00
判死刑为前提,那就是由家属进行“最后”裁决哪里是由法官进行最后裁决了?你的最后是投票前的步骤吗?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动)   2014-05-26 09:41:00
无限期支持全民公投啦 叭叭叭
作者: yien (菲比)   2014-05-26 09:42:00
...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5-26 09:42:00
正因为不是上帝,非全知全能,才主张废死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5-26 09:45:00
X你可以不支持废死,但你这样的言论是对许多人的侮辱
楼主: bilice   2014-05-26 09:47:00
peter,无所谓支不支持,而是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作者: lue0511 (Lue)   2014-05-26 09:49:00
但是漏洞百出
作者: toxd7 (toxd7)   2014-05-26 09:49:00
所以杀了父母双亡没任何亲戚的都不用判死刑囉 好理性喔
作者: odoriko   2014-05-26 09:50:00
法官本来就应该公正啊,我是觉得由家属决定的话有失公正性
作者: toxd7 (toxd7)   2014-05-26 09:50:00
用别人会不会伤心当判刑标准 还法理情咧 笑死人
作者: lue0511 (Lue)   2014-05-26 09:50:00
流浪汉应该会被台湾小屁孩消灭...啧啧,两难了
楼主: bilice   2014-05-26 09:51:00
toxd别再胡搅蛮缠断章取义,仔细看懂我的文再说。
楼主: bilice   2014-05-26 09:52:00
大家不想个两全其美的方法,那么台湾以后还是会吵废死问题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6 09:53:00
你这叫两全其美,我听了都笑了
作者: odoriko   2014-05-26 09:54:00
我是想不到,不过肯定不是你这种异想天开的想法叫两全其美
作者: lue0511 (Lue)   2014-05-26 09:56:00
我大概懂原po的意思,但是他把现实想的太美好
作者: littleyuan (baby)   2014-05-26 09:59:00
没必要嘘吧。真的有国家有类似的规定,死刑由被害者家属
作者: littleyuan (baby)   2014-05-26 10:00:00
执行,如果家属选择原谅死刑就可不执行。忘了哪个国家了
作者: lue0511 (Lue)   2014-05-26 10:01:00
你说的是芬兰吗
作者: lineralgebra (伪线性代数)   2014-05-26 10:03:00
应该是伊朗
作者: meishan31 (边缘人)   2014-05-26 10:13:00
美在哪
作者: emma369 (别乱丢水球)   2014-05-26 10:35:00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5-26 10:45:00
奇文共赏
作者: killer0088 (晴)   2014-05-26 10:49:00
奇葩
作者: sophia8810 (恩?)   2014-05-26 11:03:00
A家属原谅.BCD家属觉得要判死.这样要给3枪吗O_O?
作者: toxd7 (toxd7)   2014-05-26 11:09:00
哪里断章取义 说没人为你的死难过就活该死不是你自己说的
作者: erty (宝贝,再见。)   2014-05-26 11:17:00
蛤?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4-05-26 11:21:00
那二原谅对二死刑怎么办?观众投票吗?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5-26 11:23:00
那就各砍一刀看有没有死(欸
作者: r30385 (天空蓝)   2014-05-26 12:19:00
废文
作者: ueyfn (又)   2014-05-26 12:20:00
那如果被灭九族呢?
作者: ashleyx (ashleyx)   2014-05-26 13:09:00
如果被害者死不瞑目呢?
作者: evelynaway (闲云野鹤)   2014-05-26 13:10:00
法律系的跟实务司法体系前线的,好像会有不同看法
作者: tsukiou (MOOOOOOOOOON)   2014-05-26 13:10:00
笑了
作者: manazs (卡姬卡姬~)   2014-05-26 14:10:00
不好吧!请仔细思考再发言好吗!
作者: peterchen33 (peterchen33)   2014-05-26 14:19:00
看到你的废文 受害者一定会笑到从坟墓里爬出来
作者: natsunoumi (AKI)   2014-05-26 15:00:00
酱喔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5-26 15:06:00
大家不要吵惹
作者: mavissu150   2014-05-27 00:07:00
以第一句来看 你也以公正仲裁者自居了
作者: SphinxYang (喵喵喵)   2014-05-27 07:30:00
其实念法律的支持死刑是多数
作者: brwings (橘若)   2014-05-27 10:31:00
原谅与废死没有关系,废死不代表家属就是要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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