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ystalNik (水晶尼克)》之铭言:
: 以前我是赞成死刑的
: 但现在想法有点修正
: 现在觉得应该要以废除死刑 但要有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 从支持死刑到赞成废死的关键点在于死刑有个致命问题
: 那就是 死刑不可逆
: 因为冤狱问题其实理论上无法解决
: 以前认为死刑应该存在的原因其实只有两点
: 1. 死刑具吓阻力
: 2. 死刑能有效永久隔离罪大恶极者
: 关于第1点 其实已经很难作为赞成死刑的论点了
: 吓阻力不是乡民说有就有
: 是要经过严谨的实证研究的
: 当然有研究指出死刑有吓阻力
: 但也有相当多研究指出死刑不具吓阻力 甚至有可能加剧犯罪手段
: 所以死刑到底有没有吓阻力我们无法知道
: 可以确定的是死刑的吓阻理论争议太大
: 我们难道要用争议性这么大的理由作为支持死刑的依据吗?
: 所以现在第2点成了我还算可认同死刑存在的唯一理由
: 但 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一样可以达到永久隔离的效果
: 而且不像死刑会造成完全不可补救的后果
: 因此对于我来讲 要去赞成死刑存在的论点其实很薄弱了
: 所以我的主张是 废除死刑 以终身监禁代替
: 在台湾有真正的终身监禁的刑罚后 再废除死刑
我也认为应该废除死刑,但是必须处以终身监禁。
理由是我不认为政府应该被赋予剥夺生命的权力。
台湾人普遍不相信司法,真的很难理解为何愿意赋予司法机关那么大的权力。
如果父母根本没有金钱观念,却要求子女将薪水给他保管,试问几人会同意?
现代国家垄断刑罚,禁止私人寻仇。如果真的要考虑被害者家属的情感,那么
何不干脆学伊朗由被害者家属亲自执行绞刑?
很多人罪大恶极,凌迟、车裂、炮烙、五马分尸都不足以赎其罪。我也不认为
每个人都有教化的可能,有些人就是天生坏胚子。可是刑罚是国家对加害者的
处罚,死刑废除与否考量的不是犯罪者罪孽到底有多深重,而是我们到底选择
用什么样的价值观在处理这个犯人。
话说回来,真要整治一个人杀了他是太便宜的事。把人关在狭小的空间,给予
基本生命需求,但是禁止与人类接触,除了墙壁以外什么都没有,这样的永久
监禁比死刑还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