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台湾缺少的是酷刑!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09:39:32
証据不足不明确,屈打成招冤案之类的案例不在讨论范围。
这种摄影机清楚拍摄到的,众目睽睽,犯人明确是他绝对无误且全无悔意的,
( ex.说什么在台湾杀一两个不会死之类的,随机杀人只因为他就是想杀的)
这些丧心病狂的杀人犯,管他有没有精神病,都应该对他们以牙还牙,加倍俸还。
不加倍俸还,至少也要以牙还牙啊!
为什么台湾不引进鞭刑呢?
直接死刑真的太便宜这些丧心病狂,
何况在台湾真的不易判死,无故杀一两人也不会死刑!
那些无辜的人所受的死伤,恐惧,恐怖,害怕,剧痛,惊慌,长久的阴影创伤,失去的生命等,为什么凶手可以免除呢?
我完全支持以牙还牙啊!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5-22 09:40:00
印象中有种说法是只有野蛮人才会以牙还牙(唉...)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5-22 09:41:00
不过这种杀多人的以牙还牙,是要杀了以后再救活再杀?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动)   2014-05-22 09:41:00
冷静啊
作者: treuno (悠久的永远)   2014-05-22 09:41:00
跨年乱丢垃圾的,不知道要鞭刑挨几鞭?
作者: kana0228 (有热狗就有冷猫)   2014-05-22 09:43:00
不是很同意...台湾现在是明显法官判得过轻 跟有没有酷刑是两回事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动)   2014-05-22 09:43:00
推kana
作者: Esperanto (灵月宝贝)   2014-05-22 09:47:00
两回事吧。这种大屠杀的凶手通常不会去考虑犯后的结果。国外的案例很多都是当场自杀,因为都是用枪。
作者: ABC610478 (小朋友不来)   2014-05-22 09:51:00
你刑再酷法官不判有屁用?例子一堆我手机懒的打
作者: SamMark (里维士官长)   2014-05-22 09:53:00
'汤姆熊杀人事件就在证实法官是个没屁用的东西完完全全是杀人犯胜利了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09:54:00
看到attack大的:冷静啊 忽然觉得很好笑XD,感觉我是太激动了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2 09:55:00
法律不是报复的工具 流于情绪面万万不可阿…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09:57:00
可是疼痛恐惧也许比死刑还有吓阻效果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09:58:00
所以我才觉得以牙还牙比较有效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09:59:00
这么支持的话,你可以自己去执行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4-05-22 09:59:00
抓起来 受害者一人一刀 千万别砍死 要砍到他生不如死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4-05-22 10:00:00
一生痛苦残废完蛋 才算惩罚
作者: snubi (どうしようもない)   2014-05-22 10:01:00
最根本是在人心与生命教育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01:00
其实比起法官判太轻,我更在意为什么正当防卫会被判刑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02:00
如果当下发生这种事,众人失去理智揍烂他,还要算防卫过当的话我觉得有点不合理...谁还能冷静呢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0:03:00
如果我是受害者,要我执行当然好啊
作者: fishmemory (鱼肝油加钙)   2014-05-22 10:07:00
凶手要的是享受大家的恐惧,死刑酷刑他们根本不在乎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4-05-22 10:08:00
无法同意 以牙还牙只会造成更多以牙还牙的恶性循环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5-22 10:11:00
台湾很多法律情况都很畸形,拿最普遍的例子来看,就是车祸和防卫过当。多的是小车违规撞大车,然后死了,大车驾驶却被判要赔钱,说什么死者为大,到底哪招?防卫过当就更好笑了,我保护自己还要注意会不会把对方弄死,会不会害他残废?他不攻击我难道我需要反击吗?搞不懂这种脑残法律到底谁订的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12:00
其实满想讨论防卫过当这回事的,处罚这个真的不合人性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13:00
如果今天事出紧急我拿灭火器K犯人,他死了,这算什么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4-05-22 10:19:00
酷刑用到的机会很少 像这种事也是个案
作者: qqwwweee (无欲则刚无思则罔)   2014-05-22 10:22:00
是台湾的法官不敢重判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2 10:24:00
防卫过当可以主张可期待性 在当时情境过于危急导致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2 10:25:00
出手过重 虽然这种情况也往往是确定有刑责只是减免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25:00
这篇这么少嘘?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26:00
还有人说被害者一人一刀,是在想什么?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5-22 10:28:00
被害者一人一刀很棒啊,有什么问题吗?做错事难不成还要讨论会不会死的很痛苦?他带来的多少家庭的破碎?刚好而已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28:00
一人一刀这种只是风凉话而已,顾的是自己爽,不是受害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29:00
者家属的心情。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29:00
对不起,不管他造成多少家庭破碎,我还是不赞同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30:00
还是又有人想回到中国过去那种十大酷刑、绕街游行
作者: Zhang97226 (小槟)   2014-05-22 10:30:00
我想问,若是被逼到一个极限而杀人(如长期被丈夫暴力对待)等在有可能被处酷行的机会下是不是对这类犯人太不利了呢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31:00
蛇窟炮烙、斩首示众的年代?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31:00
受害者家属想要的话可以自己去做,绝对合乎人情,但没有受害的人就不要在旁边喊烧了,这样很冷血。
作者: chen31 (NORTHSTAR)   2014-05-22 10:31:00
帮死刑犯设辩护律师完全合理我以前还以为这是吃饱太闲了帮死刑犯辩护原来是为了禁止有人会一人一刀加倍奉还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5-22 10:34:00
像强暴犯,从以前到现在多的是假释出来又去强奸人的,如果他们真的有受够教训,还敢这么做吗?我永远记得有个强暴犯说过的话,他说,反正就再被关进去而已,不痛不痒,咬我啊?
作者: Zhang97226 (小槟)   2014-05-22 10:34:00
一人一刀实行的话大家一旦砍过了就会更加大胆起来如果认为已布局好保证自己不会被抓就更可能发生杀人事件不是吗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35:00
不是那么简单,而是会变成反正我杀一个也是被酷刑、杀十个也是被酷刑那我不如多杀一点、再更残虐一点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5-22 10:35:00
这种一再重复发生的犯案,难道不就是现在这种心态造成的吗?我装乖宝宝,警察还会保护我不被受害者打,好爽啊,一段时间就可以放出来,没在怕啊
作者: LLika   2014-05-22 10:37:00
台湾拥有的酷刑-资方剥削劳资,政府帮忙打压百姓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37:00
如果今天放给受害者打、打得过头了,残了死了法院该不该判?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38:00
受害者当然可以打、可以杀,但也要承担加害者的责任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38:00
不判的话那好呀,每个人都来私刑,反正法院不判
作者: aes5781c (莫莫)   2014-05-22 10:38:00
讨论东西的前提可以不讨论某种情况 但法案可以这样哦
作者: NANASAN (无所谓)   2014-05-22 10:41:00
这种证据确凿的案件..我支持严刑峻法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22 10:41:00
疴~我只有一个疑问是~受害者如果去打、去杀,是不是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22 10:42:00
也要被法律审判了?(如果真的有人这样做被审判了大概又是一阵舆论譁然吧)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5-22 10:42:00
像捷运犯人,该不该判死刑?该的话本来就要死了,就应该让他死的痛苦一点。他不怕死就是因为死很简单,目前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42:00
但是证据确凿还是有法官认定的呀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43:00
江国庆那时也是宣称证据确凿,实际上呢
作者: Maplelatte (枫枫)   2014-05-22 10:43:00
如果他杀的是你家人 破坏的是你家庭 不晓得还会不会有人不赞同一人一刀(不过我是下不了手 抖)防卫过当真的有问题 谁遇到紧急受害会冷静判断怎么防卫合适啊 吓都吓死了…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43:00
当然会被审判,请见杀夫案,但舆论也有能力去支持他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5-22 10:45:00
我还记得前一阵子有国小校长营养午餐收贿案,那个校长被判十年,我看到就笑了。我同事们就说,之前强奸杀人的只被判四年,收贿却被判十年,一条命还远远比不上一笔钱。这就是台湾可笑的法律。
作者: kana0228 (有热狗就有冷猫)   2014-05-22 10:46:00
你根本没搞清楚重点啊 假设酷刑真的立法了 你觉得法官会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46:00
台湾法律有问题,不代表酷刑没问题好吗?因为A有问题,所以B没问题,这什么逻辑?
作者: kana0228 (有热狗就有冷猫)   2014-05-22 10:47:00
判到那样吗?洪仲丘跟叶少爷事件哪个不是法官判得太轻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47:00
没证据你是能判多重?为什么不去检讨灭证的人?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5-22 10:47:00
我哪句话说酷刑没问题?可以帮我划出来吗?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48:00
你是以为酷刑处罚不到你自己?不要再做安全的幻想了。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5-22 10:49:00
我上面讲的一堆都是赞成酷刑,但我并没有说酷刑没缺点吧?酷刑要实施一定要有相关配套措施啊
作者: kana0228 (有热狗就有冷猫)   2014-05-22 10:49:00
现在社会都只是保护有权有势的人而已 有了酷刑惨的只是小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49:00
推 sallly520:被害者一人一刀很棒啊,有什么问题吗?妳这不是没问题是说什么?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5-22 10:50:00
不做错事怕被处罚?这就像在禁烟场所抽烟会被罚钱,我根本不抽菸那我担心个球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51:00
你太信任政府了,那就一辈子信任下去吧对,就是有人不做错事被处罚,张大眼睛好好看着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0:51:00
前提是文章开头第二段,这种情况下! 不要再说是否证据确凿是法官判的了,内文没这么说喔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22 10:51:00
当国际社会都在禁止酷刑的时候,台湾会有希望酷刑的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22 10:52:00
声浪,真是挺有趣的现象...0.0...越活越像古代思想的感觉....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52:00
制度是没有前提的。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5-22 10:52:00
原来你的逻辑就是,如果我称赞一件事物代表它是完美的?就像我说方便面很好吃啊有什么问题吗?不代表我说方便面是健康的啊?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22 10:53:00
你觉得要制造证据很难吗?@@....(是不简单啦!但是也不是没有前例啦)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54:00
制造证据不难,就连刑求都可以不着痕迹了,科科
作者: nicewar (purin)   2014-05-22 10:54:00
酷刑能减少犯罪率? 预防犯罪胜于严刑峻法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55:00
以前有检察官说过,刑求又不会被抓到的方法是很多的,只是他在演讲时不便讲而已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22 10:56:00
美国对恐怖份子使用酷刑被国际社会挞伐,结果在台湾倒是有这种声浪...0.0...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22 10:57:00
如果酷刑真的有效降低犯罪率的话,可以去查查有酷刑的国家治安如何、犯罪率又如何呢?@@~(其实我也颇好奇)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22 10:58:00
如果不能有效降低的话,那就只是为了满足个人报复心态而已,结果因为它是一个变态,然后你就跟他做一样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58:00
对了,酷刑是很好用的,别忘了之前的割鼻少女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22 10:59:00
当你一边责骂它怎么可以这么变态的时候,你内心却想做一样的事情?@O@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5-22 11:10:00
这种杀人犯就摆明不怕法律制裁了,你提高刑责还是增加酷刑,他一样不会管。
作者: meishan31 (边缘人)   2014-05-22 11:20:00
想想中国国民党
作者: ikkoku999 (紫罗兰狮子)   2014-05-22 11:25:00
废死联盟的出来说明一下吧!
作者: nineveh (近水楼)   2014-05-22 11:28:00
很显然地刑罚对于犯罪吓阻率并没有显著影响...
作者: sanachen (sana)   2014-05-22 11:36:00
那让你亲手去执行你愿意吗?你只是希望借别人手用残忍手段替你执行所谓的正义而你又不用有罪恶感而已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1:39:00
前面推文我说过了,如果我是受害者或其家属,要我执行当然好啊
作者: goolie (慾望把眼前的地板鋪滿)   2014-05-22 11:45:00
完全是因为法官普遍判太轻才没有吓阻的功效 太棒了一堆键盘被害人家属 科科 等你们自己碰到这种事再来说废死好吗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1:45:00
要是我父母小孩在本次事件车厢遇害,法律却不能给杀人犯应有的制裁,若法律可以允许我亲自砍凶手,完全是求之不得啊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1:46:00
,我才不会管是不是自己也像凶手ㄧ样变态,至少我不会砍无辜路人
作者: GummyDeer (GummyDeer)   2014-05-22 11:50:00
呵呵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22 11:52:00
如果要这样循环下去,就会变成他杀你家人、你杀他、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22 11:53:00
他家人来杀你、你家人再杀他家人...无限循环...等你们两家都杀完了!这事件就解决了XD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2 11:54:00
重点是法律不会允许你砍凶手,先搞懂法律背后的精神再来发言好吗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1:58:00
我说"若",请先念好中文再来发言好吗?
作者: ChuMi (后悔)   2014-05-22 12:03:00
刑罚对犯罪没吓阻??!!!他是有因为反社会人格,对一般人还是有吓阻率吧,不然酒驾提高刑责是@@?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4-05-22 12:04:00
若我们人类追求的基本价值是尊重生命 法律就该尊重生命 不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4-05-22 12:05:00
论他是死刑犯 罪大恶极 还是要有基本的尊重 因为法律是为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22 12:07:00
适当的吓阻是有用的,过度的严刑峻法只是造成反效果~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4-05-22 12:07:00
我们示范人所追求的基本价值 当国家都不把人当回事 其他人更不会把生命当一回事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22 12:08:00
大家都说挪威好、挪威棒,但是应该没几个台湾人可以接受挪威的监狱设置搬到台湾来让台湾犯人有一样的待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2:08:00
这次的被害者也不是你也不是我,所以我支持以牙还牙也是做做梦而已啦! 相信这次的凶手也会吃免钱饭活很久,台湾法官对凶手相当友善也不是一两天,过阵子又会出现法官重判x年,家属哭喊要上诉吧。
作者: zed9104   2014-05-22 12:08:00
有酷刑捷运哥还是会上路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22 12:09:00
人还是犯人XD,当普遍社会还是认为犯人没有需要尊重的时候,就只能继续在原地踏步了...当你无法进步的时候你就只会卡在为什么只保护犯人的循环当中...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22 12:11:00
台湾最缺少的不是严刑峻法或酷刑,而是尊重还有下面一篇回文说到的教育。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22 12:14:00
只着重考试的成绩的教育,让太多东西都只成为为了考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22 12:15:00
试成绩好看,实际上却无法体会。懂得写人权,却不知道实际上人权要怎么实现;懂得写尊重,但是对于他人的尊重是少之又少;懂得说自由,但对于自由的真谛却不真正明了,这就是台湾的教育造成现在的台湾。
作者: ChuMi (后悔)   2014-05-22 12:18:00
教育..课纲都被改成那样了..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2:19:00
国小的生活伦理道德之类的课程都已经拿掉了,完全没在重视啊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22 12:20:00
如果你觉得酷刑可以改变这个社会,事实上是无法的。最应该改变和进步的是人民的想法...如果这点无法改变,这个社会就不会改变了!就只是这样而已。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2:27:00
就算酷刑无用吧,可惜就算再先进教育再好的国家,也无法避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2:28:00
免反社会人格的人出现来危害其他民众,说实在的刚回家看到这新闻,我还以为是其他国家,没想到是台湾
作者: GummyDeer (GummyDeer)   2014-05-22 12:28:00
不要再讲免钱牢饭了好吗 囚犯在狱中的劳动产值甚至高过大学生...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2:33:00
何况台湾教育除了考试成绩,什么公民道德的早就不注重这块了
作者: tracyming (汪汪)   2014-05-22 12:38:00
支持死刑不支持酷刑 你有想过执行者的心理状态吗?
作者: tracyming (汪汪)   2014-05-22 12:39:00
想想就算了 别人怎么做不代表你也要怎么做...
作者: muskox (赞)   2014-05-22 12:59:00
一颗西瓜的产值都高过大学生 =_=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2 13:06:00
如果对于大学生的产值只着眼于求学阶段 那也蛮惨的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14-05-22 13:13:00
思维太过简单原始. 只想着宣泄愤怒仇恨无法帮助社会
作者: lovesthenry (因为爱是绝对的跋扈。)   2014-05-22 13:13:00
为什么这个也要扯废死联盟啊?以这个案件而言,凶手是寻求死刑(至少昨天的言论是这样,现在台湾是有死刑的
作者: lovesthenry (因为爱是绝对的跋扈。)   2014-05-22 13:14:00
而不是已经废死耶。怎么不说都是因为有死刑他才会杀人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14-05-22 13:14:00
推roxas: 法律不是报复的工具
作者: lovesthenry (因为爱是绝对的跋扈。)   2014-05-22 13:15:00
理,而不是猎巫,这样才有助于社会的进步啊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14-05-22 13:15:00
也推楼上.
作者: Belialdeng (风满楼)   2014-05-22 13:22:00
还以牙还牙咧
作者: Belialdeng (风满楼)   2014-05-22 13:23:00
就算是酷刑也是追讨不回你所谓的被害人的人权的只是想发泄自己义愤的情绪就不要拿被害人出来挡
作者: jane820113 (林呱呱)   2014-05-22 13:37:00
妳只是想泄愤
作者: sanachen (sana)   2014-05-22 14:05:00
你适合去北韩吧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4:12:00
我平安健康泄什么愤?想泄愤又怎样? 若你或家属成为主角,再期待台湾法官给你们一个公道吧,相信你有高EQ。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4:14:00
楼上最适合住台湾?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4:26:00
问题是妳的提案并不是“公道”呀
作者: joyjcc (逆风飞翔)   2014-05-22 14:30:00
只想用酷刑遏止,殊不知问题根本不在刑度轻重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4:31:00
若你成为被告,再求法官给你酷刑吧。
作者: qqwwweee (无欲则刚无思则罔)   2014-05-22 14:41:00
精液:这个人是民进党团派过去的,我查了很清楚了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14-05-22 14:51:00
思维简单,只看的到表面,却不想根治问题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14-05-22 14:54:00
原PO这种人只会罐头跳针:[如果今天换是妳家人受害...]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14-05-22 14:55:00
自以为的正义感不是在主持公道,只是在满足自己而已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4:56:00
可以双管齐下更好啊,而且我不会大庭广众作大事啊,倒是人人都有机会受害
作者: chelio (策略顾问)   2014-05-22 14:56:00
哈哈哈台湾果然还未开化啊,还是有人相信加重刑法就可以减少犯罪
作者: chelio (策略顾问)   2014-05-22 14:57:00
法律不是给妳发泄愤怒用的
作者: Belialdeng (风满楼)   2014-05-22 14:58:00
说真的受害的也不是你,那你又有什么资格代表对方发言
作者: Belialdeng (风满楼)   2014-05-22 14:59:00
总是有人喜欢径自想像受害者家属的感受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5:05:00
虽然内文论点是治标,可我从没反对治本啊!谁不知道要治本,谁不知道要法治,如果不论何时 何事你们都如此理性,那真令人佩服呢!
作者: sanachen (sana)   2014-05-22 15:13:00
我觉得我蛮适合住台湾的啊 虽然有死刑但至少是人道枪决而不是野蛮酷刑 可能原po觉得自己不太适合吧XD
作者: speedstar521 (全新的开始)   2014-05-22 15:14:00
现今许多检察官与法官没有社会与生活历练导致在判断事情与量刑经常有争议或过轻的现象
作者: speedstar521 (全新的开始)   2014-05-22 15:15:00
像楼上有人说汤姆熊事件就是其中之一
作者: wendy30324 (wendy)   2014-05-22 15:17:00
法律不应流于报复工具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5-22 15:26:00
渔民
作者: sanachen (sana)   2014-05-22 15:28:00
回楼楼上说的问题 现在有在推人民观审 朝陪审制度发展也是有可能 有兴趣可以多关心 但是陪审是一种公民义务(几乎被抽中就一定要去)不知道台湾人民接受度如何?
作者: sanachen (sana)   2014-05-22 15:29:00
错了 是speed大
作者: kiwifish16 (奇异果鱼)   2014-05-22 15:59:00
酷刑跟反社会性人格都可以并存的好吗?
作者: kiwifish16 (奇异果鱼)   2014-05-22 16:00:00
你真的好天真
作者: eterbless (守护之翼)   2014-05-22 16:31:00
台湾缺少的是良好的教育环境
作者: molle   2014-05-22 16:37:00
我想先问 酷刑由你来公开执行给大家看好吗?
作者: molle   2014-05-22 16:41:00
想看受害家属的意见的话:http://ppt.cc/htTe
作者: killerman098 (yaya)   2014-05-22 17:54:00
我觉得有陪审制度比较好可以减少法官的判决和社会期待的落差
作者: g42ji2ji (Zhi)   2014-05-22 18:31:00
像这种一心求死的我宁愿他无期徒刑 也不想让他这么痛快一死了之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5-22 21:37:00
看到你在别篇回了 真抱歉那不是谐音而是选错字 我就是觉得这种想法很愚 这样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5-22 21:40:00
至于你要解读这样是在骂你 随意囉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22:13:00
那骂人白痴智障,也能说你真的觉得是他的行为白痴想法智障你才这么说,所以不算骂人,被骂的人要觉得自己受辱,随他是吗?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5-22 22:35:00
问我个人的话,我的确有可能这样说话啊 呵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23:19:00
你骂我愚民让我觉得确实受到污辱,公然污辱的意思你ㄧ定懂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4-05-22 23:31:00
说啥"假如你是受害者的家属你会怎么想?"实在很无聊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4-05-22 23:32:00
为啥不想想假如你是被告呢 被告可不一定是实际犯罪的人
作者: saigxx (fuck up the poser)   2014-05-22 23:57:00
...........嗯
作者: saigxx (fuck up the poser)   2014-05-22 23:58:00
台湾普遍的人文素养果然还是不行阿XD
作者: amily0628 (AMILY)   2014-05-23 00:36:00
先去唸一点犯罪学跟刑法理论吧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07:02:00
好会读书,给你拍手。我没唸书没知识也比你有风度多了,没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07:03:00
去下面意见不同的文章做没有建设性的嘘文,喜欢叫人念法律条文的你怎么会没念过雅量这篇文章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07:32:00
如果你有念过,却依然没有容纳异音的雅量,怎么会以为我念了心理学刑法就会和你ㄧ样文明?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3 09:04:00
雅量神救援(茶)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3 09:05:00
那你怎么没有包容杀人犯喜欢杀人的雅量?不是什么都能用雅量来说得好吗?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0:28:00
今天我像郑先生想自杀又没有勇气,家人对我来说也无意义,不在乎任何事一心求死只缺勇气,是不是就该学学捷运杀人魔,滥杀无辜求个麻醉人道死刑? 这种什么也不在乎的人应该也不在少数,但多数选择自杀,而像这种别人有多痛苦恐惧他都无感多死几个也没差的杀人魔,就算是这样的人也不会想在恐惧痛苦中死亡,只因为受痛苦恐惧的人不是他所以他无感,如果他知道胡乱杀人的后果是刀子插在他身上刮下他皮肤的时候又如何?他连自杀都没勇气啊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0:30:00
提雅量是针对他叫我看什么犯罪理论这事,知易行难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1:12:00
看看推文,说话不客气呛人在先的,都是支持哪方的人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1:16:00
叫人住北韩,愚民什么的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1:25:00
喔还有叫人没唸书别发言的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1:43:00
不认同我想法但好好讨论的人,就算是各说各话没共识,我讲话也没不客气也没嘘他。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1:44:00
而不认同我的想法或是我不认同他的想法,就直接嘘我呛我的,倒是好几个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1:55:00
放大绝说我怎不包容杀人犯杀人?所以你能包容杀人犯杀人?至少我没像某些人容不下别人发表自己不认同的意见就呛人,根本不是针对事情讨论,而是攻击对方本身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3 13:04:00
你没看懂吗?我的意思是雅量并不适用于所有场合就像是无法包容杀人犯杀人一样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3 13:05:00
我明明就有补最后一句,少断章取义好吗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3 13:09:00
你说知易行难,知易行难就不去做了吗?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3 13:10:00
全世界先进国家都在推动合理的刑罚,就你想回到严刑峻法也有研究说严刑峻法是无法抑制、而会增长犯罪你要为了你一时之快,增加未来可能的犯罪率吗?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5:10:00
研究说严刑峻法增长犯罪吗?那新加坡怎么说,以台湾情况和人民习性来看,我觉得是可以降低犯罪率的,看酒驾肇事吧!越罚越重,肇事率就降低了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6:31:00
当然严刑峻法也需要配套措施才能有效,就像废不废死也要配套措施。我主张的并不是乱吐痰的小恶就要杀要刮,而是像今天这种捷运随机屠杀的大恶
楼主: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6:34:00
合理的刑罚是当然,只不过合理的界线是?
作者: emma369 (别乱丢水球)   2014-05-25 02:30:00
天哪...在现在这个时代,竟然还会有人在没有情绪控制下说"一人砍一刀但是不能把他砍死"这种话,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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