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了一天,我觉得不需对未经许可使用我文章的人宽容,因此在
噗浪上稍微公开纪录了谁擅自使用我的文章。
2005年起,我曾写过一系列的神社文章,主要是因为当时台湾缺少
神社的相关资讯,所以希望可帮助更多台湾人对日本神道及神社有
些了解,如今却变成许多人用来装博学的工具。
过去为了研究神道,我花了非常大量的时间及金钱,一步一脚印在
日本各地研究神道,而当时为了让台湾朋友能够轻易吸收艰深难懂
的神道,我以轻松的口吻写了那些文章,是的,10年前的我在写作
上还不成熟,毕竟那时候没当自己是“撰写”,只想分享资讯,却
得到这样的结果。
我不能理解,前往日本旅游观光后想写游记纪录无可厚非,但为什
么要google装博学、甚至原封不动使用他人文字?虽然有些人加注
“网络上查到”,但难道网络上查到就可以使用?就能不注明出处
?甚至有人说是导游说的,我不懂,哪来的导游会用一整段和我文
章内容一模一样的文字,然后写成游记也可以写得一模一样?
写游记要作到这种地步的目的,说是想单纯分享我不能接受。
看看大部分的日本游记,每个写得都好像日本历史学家似地,
就这么想当达人?
今天随便google就发现有好多好多台湾人剽窃了我的心血,真
的十分难过……
作者:
medama ( )
2014-05-18 21:40:00常有的事 习惯就好 别太难过
作者:
senas (事情就是这样啦~)
2014-05-18 21:41:00拍拍...就算你锁右键加浮水印都还是有办法盗的 哀...
请那些剽窃的人撤掉 不然就请他们收存证信函准备告诉自诉
著作权法第10条 著作人于著作完成时享有著作权(不是登记
不推一楼,这不是习不习惯的问题,已经违反著作权法了!
令人想到不耻的祭止兀也大言不惭的说图片是会员网站load
作者:
Fanning (分你)
2014-05-18 21:53:00我也觉得很多人都想把文章写的好像他很懂的样子
作者: odoriko 2014-05-18 21:54:00
让我想到八卦版一堆人帮神魔护航
作者: odoriko 2014-05-18 21:55:00
原po拍拍,加油
作者:
Fanning (分你)
2014-05-18 21:55:00游记而已 干嘛写的像是去专业的学术考查呢 XD
作者:
popolin (帕克猫猫太可爱了)
2014-05-18 21:58:00团子拍拍,不过在日本真的无法对他们提告吗?支持你公布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18 21:59:00
因为那些台湾人不喜欢学习,却喜欢自己有文化的"感觉"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18 22:00:00
支持原po公布部落格连结,除了提告以外也是好作法
作者:
AbyssCube (Q我看泰国板黑函真相)
2014-05-18 22:25:00有时间处理的话,要不要留言提醒对方撤文?
作者:
girlo (girlo)
2014-05-18 22:26:00先到对方部落格留言要求删除或注明出处吧
作者:
CtrlX (剪下)
2014-05-18 22:36:00会想写的好像是自己很懂 当然是因为比较有面子 不过台湾
作者:
CtrlX (剪下)
2014-05-18 22:37:00对著作权都没有很在乎倒是真的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2:37:00拍拍 委屈你了 可惜你不方便提告 否则真想给他们教训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2:38:00是说 要是他们有在上ptt 看到这篇搞不好会有侥幸心态
作者:
AbyssCube (Q我看泰国板黑函真相)
2014-05-18 22:45:00会盗文的人也未必肯删就是了,有的人觉得放在网络上就是
作者:
AbyssCube (Q我看泰国板黑函真相)
2014-05-18 22:46:00要给大家分享的...
作者:
AbyssCube (Q我看泰国板黑函真相)
2014-05-18 22:47:00好想一一看这些人的作为,但又不想点进去帮忙冲人气 r囧
如果原po把连结po出来 由大家去灌爆他们留言板呢?
感觉妳的留言会被删 剽窃别人心血的人真是无耻!!!
作者: ha99 2014-05-18 22:54:00
原po拍拍!无耻又没有著作权概念的台湾人很可恶!希望给他们教训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2:56:00既然有备份就跟他说 修改也没用 不道歉就告(吓唬他)
作者:
iceafu (没有偶然,只有必然)
2014-05-18 22:57:00被盗文真的很吐血 我在PTT打心得都可以被复制+加工当自己写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2:58:00很好奇 是因为普遍盗图文者没被告过所以才都不怕吗会盗文的没尊严道德就算了 也不怕法律(笑)
作者:
iceafu (没有偶然,只有必然)
2014-05-18 22:58:00这种严重盗文的还是走法律途径吧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2:59:00我有看amberwaves贴的那个连结 很夸张我看盗文者根本是想赌提告劳心劳力又花钱花时间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00:00原作者不会出来告 所以才这么大胆吧我想到九把刀之前很可怜 自己的文被盗 出来解决这件事时还被一堆人酸说欺负小朋友 或 "这根本不是抄袭"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01:00可证据显示...就是抄袭 这年头想保护自己智财还会被骂
作者:
iceafu (没有偶然,只有必然)
2014-05-18 23:01:00改文更能证明啊 一起备份告下去
作者: delerue (Georges) 2014-05-18 23:02:00
很多游记都是这样,引用网络资料或别人的部落格都不注明
作者: delerue (Georges) 2014-05-18 23:03:00
就变成大家的游记都写得差不多...有些人真的以为,改几个字就不算抄袭
作者: delerue (Georges) 2014-05-18 23:04:00
感觉台湾教育好失败(误)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05:00关于这点 真的要跟日本多学习 他们对这块真的很严格但即使是日本作家 我还看过漫画家以为模仿照片画不算抄袭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06:00结果被告 事情弄得很大 这种事还是看个人(摊手)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07:00冷静点 妳就想 "理"站在你这一边 该害怕担心难受的是对方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08:00你现在很生气 说不定对方也在家里皮皮挫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15:00你提到这点 让我想到之前接接(应该没记错...吧?)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16:00出图文书时(日本主题)就有一一经过店家许可才拍照用照片编辑还大力称赞这点 不过 我想这是"基本" 而其他人都没有做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17:00我觉得这种烂风气还是能改善 第一步就是被盗者在可能的状况下不要心软 要实际行动提告 然后大力宣传整个事件
作者:
sosevil (没有朋友的生活)
2014-05-18 23:18:00告他 找个律师代表就好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18:00慢慢大家就会知道"原来真的会被告耶" 盗图文状况或许会减少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19:00现在下载盗版影音也是因为有漏洞可钻 不然谁敢?若创作者们都想"算了" 那么人性...自然就会走上该走的方向
作者: catcatorz (夜小猫) 2014-05-18 23:20:00
我觉得原PO可以找个专业的律师商量一下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32:00看看旅游书的版税...嗯 可以想像就算是为了节省成本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33:00某些旅游书作者是不会做你讲的那些步骤的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34:00不晓得能帮什么忙 只能说声加油!生气就尽情发泄吧(苦笑)
作者:
cears (抱彩虹睡觉)
2014-05-18 23:35:00著作权是刑事案件,你委任律师提出刑事告诉以后,即使拉高和解金也有人会吓到跟你和解,证据蒐集好,你人不在台湾还是可以处理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18 23:36:00有实用建议出来了(笔记)
作者: catcatorz (夜小猫) 2014-05-18 23:38:00
抹茶大大加油!!!!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4-05-19 00:15:00抹茶大加油!!fb有发落到这件事……真的很过分!!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5-19 00:23:00拍拍,你一定会得到应有的公道。
作者:
iamserene (新的一年没有希望 )
2014-05-19 00:26:00以前沉迷NDS时 卡关要找攻略 几乎找到攻略都长一样..
推文连结理的判决也太令人沮丧了吧!! 原po加油喔~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4-05-19 01:18:00
你可以告他们 不然他们学不乖的
作者:
beyuki (我老了)
2014-05-19 06:54:00你可以请告诉代理人(律师)帮妳打官司,且即使检察官、法官请妳本人来开庭,也可以沟通妳人在国外,妳的问题部分可否尽量一次问完,基本上都是ok的,也可以直接递状去地检署省去警局报案做警询笔录的步骤还是和律师讨论自诉是否比较有效率,加油囉
支持你提告, 分享就算了看推文还有出书拿来赚钱的根本比祭止兀无耻...
作者:
alikeps2 (开一地陌生花)
2014-05-19 09:53:00拍拍!
作者:
Bearnose (little)
2014-05-19 09:56:00拍拍+高调
作者:
Lachelt (给小狗一块饼干)
2014-05-19 15:47:00原po拍拍 ,剽窃真的很可恶!
作者: ververia (懒洋洋滴熊) 2014-05-19 17:14:00
抹茶团子大加油~ (拍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