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难过] 已婚却遇上灵魂伴侣

楼主: suirie (suirie)   2014-05-09 14:04:06
※ 引述《Romachang (Romachang)》之铭言:
首先,你要拍,真的要给你拍拍~~~
毕竟要跟爱情(荷尔蒙?)已不在的另一半继续相守,
又遇到对的费洛蒙,这种相见恨晚的遗憾,能不拍吗?
: ->跟老婆只剩道义的牵绊...
: 小弟事业小成,结婚已经快10年,也有小朋友了...
: 跟老婆个性兴趣差异很大,现在回想当初结婚只算是荷尔蒙作祟。
: 而且年轻人哪会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 到现在,跟老婆的关系只剩下小孩在中间联系,
: 小孩子睡了之后就是各自做各自的事情。
: ->致命吸引力A女
: 因为工作的关系,认识了一个女生,对我有致命吸引力。
: 一开始外表吸引我外,我发觉我们兴趣几乎一模一样。
: 我知道我没有资格去追求她,但又忍不住一直找机会亲近。
: 在第一次要一起出去前,我明确告知她我有家室,
: 我们也同意不适合一起单独出去。
对于你说的兴趣,夫妻兴趣相投,是鸾凤和鸣;
个性兴趣不和,倒也能变成相辅相成,
只看是有心无心而已
我爸妈就是个性兴趣不合阿,也常意见不合、吵架之后轮流来跟我抱怨...
但是也渐渐沟通、互相有一套相处模式,
可能年轻的激情不在,但是取而代之是更深的亲情,
虽然不知您的兴趣到底是what?
但是寻找同好,可从同事、朋友、或是ptt有很多版可以揪耶~~
所以兴趣相同,不能当作和A女抱抱亲亲的理由!
说到底,对A女的情愫应该也是荷而蒙无异!
: 但是缓和了几天之后,因为工作上还是有接触,在互有好感之下,
: 还是忍不住出去吃饭看电影。
: 除了抱抱跟亲亲之外并无更进一步亲密行为,因为知道自己没有资格。
: ->心里的矛盾,快速喊卡
: 从一开始跟她出去快乐后,回到家里就是承受心理巨大的煎熬。
: 到了昨天,我可以感受到我们越是亲密,她越是痛苦。
: 她已经把我当成结婚对象,但是这是不会有结局的恋情。
: 我非常疼小孩,要我离婚去伤害到小孩我无法做到!
: 我的爸妈就是离婚的,我永远记得我妈妈离开我的时候,我过得多惨。
: 所以我发现了她的矛盾之后,就跟她说,我们分手对她才是好的!
:
我不想论断A女,一方面我也不了解她,
她可能真的爱你到不行?!
她可能是个好女生?!
但试想,"真真正正"一位好的女孩,在感情当前时,
是在伦理道德上能够把持住一定的界限;
亦或是"若为爱情故,两者皆可抛?"
为了爱,不考虑另一个为你付出的女人? 不考虑你的两难? 不考虑想要完整家庭孩子?
看似牺牲做地下情人,
其实只是考虑到自己的情爱,
又刚好遇到你,她也是有点可怜.....
->难过至极
: 她听到当然是难过得要命,我们前一天才快乐的过了一天,她说是从天堂直接到地狱。
: 我还很理性的跟她分析,这样是对她才是最好的!
: 然后我从昨天开始就失眠无法入睡。
: 因为她可能是我见过跟我兴趣最相合的,跟她在一起做任何事都很快乐!
: 生活有了乐趣,但是为了她好,又不得不忍痛say goodbye
夫妻的基础中,爱情是很重要,但更多的是一份包容和责任感,才能长久
现在可能只是白开水喝久了,突然来一杯珍奶,刺激到你
但长久下来,你要喝哪一种?
再说一次,爱登山可以找山友、爱电影有影友等等等,别再拿这个当借口
对不起,以你的论述,我觉得你和A女最大的相同点是:
感情至上,一直在寻找自以为可能的真爱,
但等到蜜月期过了,你又遇到好像更合拍的B女、
A女又遇到让她更天堂的A男,
不知道换谁上来QQ
: 大家觉得我这样做的是对的吗?很难过所以上来取暖一下!
: 唉!决定另一半真的是很重要,做决定前你最好多认识一些人,来确定你的真命天子!
依你所述,大致上还算是肯定你,
和A女孩没XX(虽然亲亲抱抱已经算外遇出轨无误!!!!!!!!!!!!!!!!!!!!!)
浪子回头金不换,
看来你偏向和A女切断,
但请切干净,以你和A女的定力,藕断丝连感觉很危险,
请加油!!!!!!!
以上是依你文章给我的感觉所写的心得与建议,
可能你和你太太有其他的问题是我无法了解的~
但相对来说,你太太这10年也同你一般过著"剩道义、无情意"的夫妻生活~
若在此时,她遇到了她的精神伴侣,
和她的真命天子发生了你和A女所发生的一切,
你有何感受?
若你大度到没差,那我也没话说了
最后~希望你赶快清醒,看看你还算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不要自毁了!!
作者: rajome (有钱人好多)   2014-05-09 14:14:00
只有我觉得不爱了就离婚放手吧 我不赞同没离婚就出轨 但没
作者: rajome (有钱人好多)   2014-05-09 14:15:00
爱了还撑著 那又真算是美满吗?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4-05-09 14:18:00
兴趣相合应该是聊兴趣 抱抱亲亲比较像性趣相合
作者: greenylittle (green)   2014-05-09 15:31:00
推中肯!
作者: dimly2001 (樱)   2014-05-09 16:16:00
那孩子呢?只有我想到孩子拥有亲权的权力吗?
作者: realJume (巴毛儿)   2014-05-09 16:23:00
夫妻离婚小孩又不会丧失亲权
作者: stupidjim (什么都好)   2014-05-09 17:06:00
我觉得只是想要回到恋爱的感觉,你确不会再有下一个吗
作者: eliza314 (滚来滚去是因为看不懂日4)   2014-05-09 17:54:00
原原po已经说他父母离婚让他受的苦不想再让自己的小孩经
作者: eliza314 (滚来滚去是因为看不懂日4)   2014-05-09 17:56:00
历。 任何关系都需要经营,包括婚姻
作者: Miss611 (信箱爆了...~"~)   2014-05-09 19:00:00
认真推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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