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1956a (劣化本田翼)》之铭言:
: 我方认为我国应着眼
: 于的是婚前教育,让每位国民对于婚姻拥有正确的伦理道德概念,培养出基本
: 公民素养;还有广设各种相关家庭咨询商中心,让那些专业辅导师陪伴妇女们
: 尽早走出离婚的伤痛才是最实际也最和平的方法;我们应该了解妇女真正需要
: 的不是“通奸罪”,因为它根本无法给予任何保障,现代女性团体向政府呼吁
: 应先修民法夫妻财产制,再废除刑法通奸罪,达成“通奸除罪,配套在先”的
: 理念,这样才能避免让通奸罪沦为“两个女人的战争” !
: 由此可知,通奸罪所要保护的利益,
: 应当是要透过通奸罪的废除才能促使它的实现。
: 现在社会上的声浪还是主张不废除的...
: 最后一定要说明白一件事,通奸罪废的是刑法不是民法,不要再说无法可管了(尖叫!!!
首先是某位大老婆说的
反对民事化理由是因为小三和老公勾搭
让元配心理受伤
应该视同肉体伤害
以伤害罪的标准检视
虽然民事化以后
赡养制度是一定会建立
但很多时候元配要的不是钱
而是公道!!
故不应该民事化
否则会放过小三这些凶手!!
第二点出自某个法界人士
反对理由是要有通奸罪
才能以刑逼民
欧美可以民事化
那是国情不同
中国虽然言语相近
但两岸分治隔阂甚久
国情差异也不小
另外法律涉及人民情感期待的问题
现今反对声浪不小
故不应民事化
其他来自卫道的说法就不提了
面对卫道是不能讲理的
但这两个论点
就请山寨本田翼逐个击破吧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