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议题就我的了解 是曾经正确 但是现在可能不正确的..
为什么呢?
在早期房价还没爆炸之前,
很多房仲为了多赚一些利润,
会主动跟屋主说
“你卖的这个价格太低了,附近的行情是ooxx,
所以交给我来帮你开高一点,到时候如果成交,
我的佣金就ooxx......”
也有一些房仲是为了使商品容易出售,
所以先把价格拉高一点,再来杀价
“比如说:屋主开1000万,房仲牌子写1100,
让买方杀个100万,再装得很为难的样子”
以上都还不包括房仲自己跳下来买房子炒作的情形
(比如说帅过头就曾经跟人合作开过房仲,自己一边炒一边卖)
在这种情况下,在当年确实把房价往上一直翻
说房仲业者是始作俑者也许太过份,
但在推升房价的速度跟力道上,肯定是贡献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