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iwen (想念台南的好天气)
2014-04-16 14:11:32和同实验室的同学发生一个纠纷
是实验仪器的使用时间上有点分岐
可能我有我的理,他有他的理
然后他后来写信骂我说到
像你这样饥渴的在meeting时看a片的女人.....
这样你们会生气吗
我的一个律师朋友很坚定的说
这在美国社会里你可以告死他了
我或许可以往上闹到学校的graduate school 那边
还是大家会想说算了,毕竟是吵架时说的话
作者:
tryfi (某部分却像残废了。)
2014-04-16 14:17:00说话我可能会算了 但写信就是欠告XD
作者: uhaplum (红茶拿铁~) 2014-04-16 14:23:00
我是觉得骂得有点过份,因为工作不合,但骂这个有点奇妙。
作者:
kaiyine (夏)
2014-04-16 14:23:00他都寄证据给你了 不告太对不起人家XD
楼主:
kiwen (想念台南的好天气)
2014-04-16 14:26:00但我必须说他文中有提到一些点,我觉得我也做的不好
楼主:
kiwen (想念台南的好天气)
2014-04-16 14:28:00总之就是就事论事的部份,站在他的立场,我做的不够好
作者:
FxAmber (Amber Rae)
2014-04-16 14:29:00他明明可以指出你不好的地方 却要用人身攻击 这点他错
楼主:
kiwen (想念台南的好天气)
2014-04-16 14:29:00但就冒出这句饥渴的女人....
作者:
ticktock (ticktock)
2014-04-16 14:30:00这可以告了,要吵就好好吵仪器问题,扯到这干嘛,满过份的,然后原po拍拍
楼主:
kiwen (想念台南的好天气)
2014-04-16 14:31:00那觉得应该往上告吗?直接到学校高层那边
作者:
kukuba (不去拥有,就不用怕失去)
2014-04-16 14:34:00有证据就告啊
楼主:
kiwen (想念台南的好天气)
2014-04-16 14:41:00只是觉得很可惜,一直好好的实验室剩下的人都很好
楼主:
kiwen (想念台南的好天气)
2014-04-16 14:43:00实验室注定要气氛变怪一阵子了
作者: FranHu (大胡) 2014-04-16 14:48:00
有点过分,不过要告什么啊...诽谤吗还是性骚扰(小声) @ @我支持原PO不要忍啦>"<
楼主:
kiwen (想念台南的好天气)
2014-04-16 14:57:00我也不知道也耶!美国的大学有一个什么种族与性别平等委员会就去问看看算什么
作者:
naoiki (ㄈㄨ)
2014-04-16 15:31:00告啊 笨到寄证据给你
作者:
Lumice (四月书法师)
2014-04-16 16:05:00有受到伤害,就依照应该走的程序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4-04-16 18:13:00信要有第三者看得到才是诽谤 只寄给你的话 就要告别的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4-04-16 18:14:00若要告再去请教专家
作者: shelley0522 2014-04-17 03:12:00
CC给你老板
告的话要考虑自在meeting时看A片这件事一定会被对方拿出来
他说meeting 时看A片的部分是事实还是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