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两党斗争害惨了台湾人民

楼主: valerieY (V girl)   2014-04-10 20:40:59
首先我要先说我不认同这个标题
是因为看到有人法律面来讨论这件事情
现行的法律依据是源自于2000年蔡英文时任陆委会主委提出的版本
最后经国民党与执政党两边编修过
蔡英文一开始提出的版本 如果不要修改法律就不需要送到立法院
国民党加入要送到立院"备查" (也就是说无法审查)
蔡英文又加入了"必要时以机密方式处理"
最后定案 法律沿用至今
也就是说 行政院去跟大陆谈协议都是不需经过立院同意的
签回来就是什么 不用修改法律的条约 立院无从置喙
不过要跟大陆谈合并协议等就涉及到法律 立院有权审查
意思就是 行政权独揽
所以国民党去谈ECFA 服贸都是依据此法
谈判过程中都会向立委专案报告 这个属于机密不公开
因此全部的蓝绿立委都知道在谈服贸
依据此法 目前执政党可以说是依法行事没错 黑箱应该也说不上
真要说的话就是张庆忠的30秒粗暴方式
问题是那30秒并不是服贸生效的时间点
因为去年9月谈好服贸 行政院核准服贸已经生效
ECFA当初没有现在的抗争 引用时任经济部长尹明说法
他当时很勤劳拜访立委 各部会 所以他认为这次会发生这样的抗争很大的原因就是
两院没解释沟通好
而这次运动诉求的"逐条审查"目前依法无据
这段时间很忙碌 如果没记错的话 现在这个运动诉求的演变顺序是
拒绝黑箱退回服贸 逐条审查 => 建立两岸监督条例 => 全面反服贸
(当时有声音是 反黑箱但不反服贸)
一开始的确决大多数的人根本不懂服贸 到现在网络上很多反服文章以及专家见解
这个部分我留到最后再讲
我想先讲讲对 政院版监督 民间版监督
依据目前政治现况使用 将"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两岸" 明确写入条文
国会意见依旧处于仅供参考 需将所有国会决议的方法纳入协议
仍独揽行政权
其他条文落落长 就只提这两个条
政院版没有改掉行政权独大的问题 民间版确实把两国论明确写入法律
我相信各位都认为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 我也认同
但现实面大家都知道台湾在国际上的处境
陈水扁是独派 他就任总统也没宣布台湾独立
理念是理念但总要面对现实问题 换了位置不换脑袋行吗?
政院版不合格 民间版也不行 最好的办法是从折衷修改
因此现在是把战场从"服贸"拉到"监督条例"
监督条列是重点 把规则订好 权力制衡 以后才不会有违法乱纪的事情发生
台湾才能更臻民主
其实这是我在这期间花时间自己去看文章找资料所得到的结果
也许有错 有错的地方请指正 这样大家才会更清楚事情的真相
老实说这三个礼拜来的确有很多谣言或是错误资讯 可悲的是大家都转传
尤其是PTT更明显 只要不认同就会打成党工 对任何资讯毫不查证
当只要是同立场的言论马上高调 转发 推爆
反方的资讯与新闻就会被扣帽子假影片 9.2% 689
真的是暴民 而且是无脑的暴民 悲哀至极
一个没有自主思考的盲从僵尸
这社会不能只有一种声音 要学会尊重别人的言论
其实王炳忠在节目上讲了很中肯的话 "这是我的意见 你可以有不同的意见"
有错可以指正沟通而不是一昧的酸言酸语
一心只想把别人斗臭斗垮然后打脸打脸 其实很病态
沟通与交流不该是这样的
像之前日本平民姓氏一开始有源自于居住地 像是住在山脚下 => 山下
河边 => 渡边
结果整篇好像嘘到变XX吧 可见很多人很无知
自于专家分析的东西我还没读 我平常上班压力满大的 工时也很长
(最近我觉得压力大到一直听到我手机响的幻觉了 ˊ_>ˋ)
不是说我不信专家 这些有背景提出的论点可信度会比一般人高多了
但我还是希望我自己能去了解 (我一个平凡人 这阵子读了法律 经济 政治
实在不易懂啦 但我还是尽力去看)
专家有时也会提出有争议性的观点
台大校长李嗣涔 电机博士 支持特异功能
台大物理王唯工 生物物理博士 在其<气的乐章>中被指出错误观点甚多
林妈利教授 血液学专家 发表一篇备受挑战的台湾人种来源
清交资工教授 (忘记是清大还交大 名字我也不记得了 是在一场座谈会亲耳听见的)
他认为美国登上月球是阴谋论 他的论点来自于他声称他所计算阿波罗的燃料不足以供
火箭来回地球
但最后 我很肯定这次的运动 让大家发现很多需要大家共同修补与努力的地方
以前我都是抱着一个人的力量没办法改变事情
但后来我已经改观 慢慢做一点一滴影响周遭的人才会唤起全民的力量
改革不是今天上街游行喊喊口号就可以变的
持续努力做是辛苦但正确的方向 不要只靠一时激情 激情过后什么都没有
最后最后 我很支持罢免不适任的委员 我们可以让他们当选也能让他们下台
要告诉大家每一个人的力量都可以改变这社会丑陋的一面
大家加油 台湾加油
((有错请指正))
谢谢:))))))
作者: Esperanto (灵月宝贝)   2014-04-10 20:51:00
你搞错了方向,与中国谈判的问题不是从2000以后才开始
作者: FranHu (大胡)   2014-04-10 20:51:00
推用心啦不过 服贸还没生效噢,经过国会核可才算生效
作者: Esperanto (灵月宝贝)   2014-04-10 20:53:00
法律沿革要整体来看,不可以用时间任意切断,不然前因后果会搞不清楚
作者: enya18722 (enya)   2014-04-10 20:57:00
最后变全面反服贸是指什么 我没看到这样的诉求
作者: ffint (sa)   2014-04-10 20:59:00
我记得诉求不是一直都是先立法后审查吗?好像没全面反服贸啊!
作者: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4-04-10 21:00:00
时代不同了 你拿清朝律例来看民国当然会觉得怪
作者: enya18722 (enya)   2014-04-10 21:00:00
服贸光涉及电信的部分 就有可能要修电信法涉及法律修正
作者: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4-04-10 21:01:00
你叫他现在再出来说哪些话看看~台湾的法很多都过时了
作者: ffint (sa)   2014-04-10 21:01:00
我也觉得把东西一直扯到蔡英文当陆委会时期还蛮像在推托的,
作者: ffint (sa)   2014-04-10 21:04:00
都已经隔了10几年,时代会变迁,法律也该随着时代变迁啊!
作者: enya18722 (enya)   2014-04-10 21:04:00
服贸不只是技术性事项还攸关人民权利事项即应以法律定之
作者: enya18722 (enya)   2014-04-10 21:06:00
和法条规定可采用备查的特殊情况不合
作者: yethours (玫瑰色的脸颊)   2014-04-10 21:08:00
推一楼Esperanto 方向错误 不能只切一段时间 并且也要符合现况
作者: enya18722 (enya)   2014-04-10 21:13:00
嘘和推的设计就是方便筛选文章觉得还好 但不喜欢谩骂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4-10 21:20:00
觉得像推托... 都那么久了执政党可以修法, 再说陈水扁时期KMT做的是跟现在DPP一模一样, 为反而反
作者: THH (立志当睡神)   2014-04-10 21:21:00
我觉得标题还满中肯的,两党在立院互相扯对方后腿,一直内耗
作者: THH (立志当睡神)   2014-04-10 21:22:00
害惨的、损失的的确是台湾人民阿
作者: biggungod   2014-04-10 21:27:00
恩..我想问一下,现在DPP是反了什么被你认为为反而反呢?
作者: THH (立志当睡神)   2014-04-10 21:30:00
而且凭什么认为PTT对另一方全部贴上党工标签,这是少数
作者: THH (立志当睡神)   2014-04-10 21:31:00
而且老实说这个议题很深很广,转发的资讯不对,也可以出来纠正如果你有站得住脚的立论和证据,为什么怕被攻击
作者: luann (luann)   2014-04-10 21:34:00
同上 扁政府时期kmt立委也是反得很厉害 过这么久都记得
作者: enya18722 (enya)   2014-04-10 21:35:00
吱蛆的划分就是蓝绿恶斗的结果 酸民文化还蛮烦的 y
作者: THH (立志当睡神)   2014-04-10 21:36:00
虽然是蔡英文立法的,但是觉得不妥善可以修改,没有必要把今天
作者: enya18722 (enya)   2014-04-10 21:36:00
但ptt资讯很多 而且会有正反方质疑 反而容易筛选资讯
作者: yayayogo (优格)   2014-04-10 21:43:00
推推
作者: fanatic335 (梦游者一号)   2014-04-10 22:17:00
前提是不涉及法律修改阿......而且九月过的应该不是服贸的细节?管是谁立的法,有问题、有缺陷、有暧昧就要改阿?还是妳的意思是说蔡英文立的法绝对不会有问题、绝对完美?
作者: JetLiu401 (忧郁的喷射刘小杰)   2014-04-10 22:23:00
无聊。
作者: bluewindsea (ˇ幻风兔ˇ)   2014-04-10 22:38:00
国会什么时候绿>蓝过了?! 在野的本分就是要监督杯葛..
作者: bluewindsea (ˇ幻风兔ˇ)   2014-04-10 22:39:00
之前政府只有行政,立法院被蓝杯葛更严重...更何况现在
作者: bluewindsea (ˇ幻风兔ˇ)   2014-04-10 22:40:00
完全执政,没有反对意见政府就可以为所欲为了(现况就是
作者: bluewindsea (ˇ幻风兔ˇ)   2014-04-10 22:41:00
十几年前的法律如今看来目光不够深远,但是可以修法再
作者: bluewindsea (ˇ幻风兔ˇ)   2014-04-10 22:42:00
立! 与现况不符合硬要拿来套用,这什么逻辑...
作者: kalacrunch   2014-04-10 22:43:00
我怎么觉得PTT贴党工标签的超多数 xD
作者: bluewindsea (ˇ幻风兔ˇ)   2014-04-10 22:44:00
今天人民就是看到现任政府的不合理处,才会跳出来的...
作者: kalacrunch   2014-04-10 22:50:00
就算有反驳的文章也较少被到处转发,我是没看到啦
作者: golala (狗拉拉是我的狗~~~)   2014-04-10 22:51:00
言之有物!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4-10 22:57:00
已签约跟开始实施是两回事,成熟的民主国家多少都有行政机关擅自去签了个条约回来,结果国会不买帐的情况。就算该类条约签订无须国会同意,国会也可以用拒绝立相关法案阻挠,避免行政机关滥权利,所以其实政府一直在那说会影响国际信誉什么的,都是在愚民
作者: tendency0814 (从心来过)   2014-04-10 23:02:00
推,有水准的文
作者: Marsmoon (居)   2014-04-10 23:03:00
恕我愚昧,重点在哪?表示反服贸者乱做功课?
作者: FeAm (冷作絕望)   2014-04-10 23:03:00
这次运动的诉求不是逐条审查,您有做功课吗
作者: FeAm (冷作絕望)   2014-04-10 23:05:00
对不起本来要按3结果按错,维护您的发言权利补推一下 orz
作者: CalciumPlus (请让我被伊布淹没)   2014-04-10 23:25:00
我怎么觉得原PO这篇文反而更加印证标题的确凿性..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腊风)   2014-04-10 23:49:00
台湾很多人和中国人一样都想搞人治,没有法治精神
作者: lovesthenry (因为爱是绝对的跋扈。)   2014-04-10 23:52:00
关于顺序你记错了,因为诉求从来没变过,更没有什么全
作者: lovesthenry (因为爱是绝对的跋扈。)   2014-04-10 23:53:00
面反服贸(是说这是什么意思啊?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4-04-11 00:10:00
都二十几天了还有人不清楚诉求...
作者: rainstonein (适应改变号:)   2014-04-11 00:27:00
诉求就逐条审查阿, 只是目的是要退回服贸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4-04-11 00:29:00
诉求是先立法再审查,要说目的是不是退回服贸,这场运动有各路不同人马参与,大家意见不同,但都反对这版本服贸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4-04-11 00:30:00
是没错,确实有人参与这场不反对贸易本身,只是反黑箱这么多人耗在议场,这诉求已经是最大公约数了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4-04-11 00:31:00
逐条审查是马江一直跳针的点,每天听到倒是真的
作者: rainstonein (适应改变号:)   2014-04-11 00:34:00
一开始的确是要逐条审查, 至于要怎么审查, 就先立法
作者: rainstonein (适应改变号:)   2014-04-11 00:35:00
主要还是想要退回服贸, 因为想说里面逐条讨论有突破点全部都同一件事, 只是选一个比较简单能达成的当口号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4-04-11 00:37:00
我一直以为会先跑出逐条审,是国民党背信因为先指责国民党背信是最简单明了的
作者: rainstonein (适应改变号:)   2014-04-11 01:05:00
本质上就不相信马提的这个版本服贸就是了
作者: karo (PTT我们爱你)   2014-04-11 14:43:00
推这篇~~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4-04-11 16:00:00
可是我觉得立法权已经很大了,我不希望立法权再次扩大耶...
作者: Sn (序號無限)   2014-04-11 16:32:00
ㄎㄎㄎㄎ 马上就回好
作者: cucubo (角色越老骰子越小)   2014-04-13 19:44: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