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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koyumi (小唤) 站内: Gossiping
标题: [爆卦] 募款修立院 吕律师请大家多想想
时间: Tue Apr 8 17:26:01 2014
吕秋远
18 分钟 ·
至于募款,我必须要说,请保持“热情的心,与冷静的脑”。
有同学希望我帮忙宣传“修复三一八立法院行动”,我起初是冷处理,后来则是婉拒。直
到有朋友说,现在有些人已经向她募款,而且金额不小,我才觉得问题严重。
来来来,我们不要当淑娜,来谈谈真正的法律问题。
陈为廷、林飞帆及其他人,究竟在法律上应该怎么收尾?
先来谈刑法。刑法上他们应该会涉嫌毁损罪、侵入住宅罪与违反集会游行法,这是比较肯
定的。另外妨害公务、强制罪就很难说,因为我并没有看到检方目前侦办的罪名,所以无
从判断起。然而,想破了脑袋,大概这五项罪名可能会比较确定一些。
重点来了,毁损罪、侵入住宅罪,都是告诉乃论,王院长是否愿意以机关首长的身份提告
,那会是关键点,而且犯罪行为结束点开始计算,超过六个月就不能提告。违反集会游行
法,这部法律才刚被宣布部分违宪,如果依法判处,一般而言刑度不会超过六个月,也还
有言论自由的空间可以争辩到宪法层次。至于妨害公务与强制罪,那是社会运动家的宿命
,即便有,也是战功彪炳的勋章,一般而言,法院会判处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好吧,除非检方起诉他们叛乱罪,否则我真不知道为何不可能易科罚金?一个月三万元,
纵然全部有罪,被告量刑二年,也不过就是七十二万元。
“我立院聚赌,顶多罚钱,你违宪倾中,可要判三十年。”,高进不是这么说过吗?所以
,他们不会在牢里请喝寿酒,大家要注意呢!我们更不会没空去!
接下来讲民事。民事,有一笔存在的损失,但是究竟是数千万元还是四亿元,目前语焉不
详,也陷入一团迷雾中。但是,我必须先说明,为什么现在的活动没有用。因为,立法院
不是这样在处理事情的,他们是公务机关,必须依照公务机关的模式处理。
首先,总务处要检视究竟哪里有问题,然后估价,接着要招标。因为议事要尽快进行,所
以不可能先提出民事诉讼(纵然王院长想提出),会先用立法院的预备金支付。支付完以
后,立法院“或许”,会对于这些人提出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好的,这时候就进入精彩的攻防战。首先,原告要证明确实有这些损失,而且与占领立法
院行动有因果关系,接着才要针对求偿的项目逐项讨论,并且折旧。人工费用不能折,但
是其他物件一定得根据使用年限折算。这样下来,一审诉讼进行三、五年是很正常的,遑
论三审,所以现在募款是在募辛酸的吗?
再来,我们去修立法院,究竟有何意义?首先,募款要特定目的、经过内政部备查,现在
募款的人有依照法律程序走吗?没有可是不行的。再来,募人工去修缮,意义究竟何在?
难道我们以为,把麦克风修好、椅子修好,立法院就不会把这些物品列入财物损失吗?我
们现在应该做的是,聚集能量,等待以后的奋力一搏吧!募款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这种东
西在事实上与法律上,都需要多加考量的。
对,多加考量。在网络上,大部分人都是善意的,可是你信不信,接下来诈骗集团的梗会
变成:“一人一百元,救救林飞帆”。
拜托大家,支持学运,一定要有“热情的心,冷静的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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