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料] 关于马囧说服贸不满意可改 (段宜康)

楼主: tranquildon (self-fulfilling)   2014-04-03 17:02:12
简单来说,三年内不能改,三年后WTO-的部分不能更加限制。
WTO+-是看个别经济体加入WTO时开的程度
台湾当时为了加入WTO,自愿放弃任何开发中国家可以主张的权利,开放程度很高
只是对中国的警觉心之故,一直没有把对其他国家这么高的开放程度也开给中国
而这次对中国则是转为开放,但开的项目有不少仍然是WTO-
至于中国,当时是以开发中经济体的身分加入WTO,开放空间可以比较小,
而这次对台湾开得当然满多都是WTO+
好啦,所以第17条下,是中国还是台湾修改空间比较大?
再来,台湾这边修改空间小就算了,那产业受损了该怎么调整?
第8条只跟妳说:“若因实施本协议对一方的服务部门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受影响的一方可要求与另一方磋商,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then? 如果磋商不成呢?
连送国会生效之前要退回给行政院,都可以说这会影响“国际信誉”,
生效之后要磋商提出解决方案,这就交给各位判断届时会有什么情形了
再来,国际上积极磋商会不会有成效不知道,
马总统说,没关系,我们国内有编列982亿的预算处理耶?
但是,事实上,这个“因应贸易自由化产业调整支援方案”是加入WTO后就制定的,
但门槛很高,从来没有产业申请到!
而所谓对劳工的保障中,“就业辅导”过去六年预算只执行了65.1%!
“劳工损害救济”一毛都没编!
简单来说,姑且不论把FTA当结婚的这种可笑比喻,
结婚可以离婚,可是离婚的代价永远都比没结婚前先把事情谈好来得更为高昂!
如果有人以“先结婚没关系还可以离婚”做为要求结婚的理由,
请告诉我有哪位勇者板友不会心里觉得不对劲毛毛的,而且还真的结婚了,
让我对妳致上最高的敬意~~~~~
即便不是身分契约,而是一般民商契约,还不可以随便解约!
不然是把契约的强制执行当空气吗?不知道法律学哪去了
最后,今天反服贸学生那边的诉求并不是反跟中国互动开放耶,
真的讲得很累。
避免有人听不懂我多说几次
不是反开放!不是反开放!不是反开放!不是反开放!不是反开放!
而是反黑箱!反黑箱版本的服贸!
面对中国这样的国家,我们是不是应该要先受益受损的全民讨论有共识后,
再依民主监督程序开放,减少对社会的冲击。
问题是,今天民主监督程序完全失灵;不要说30秒了,连要怎么审的法源依据都没有!
不然有哪位有研究的版友可以告诉我逐条审查的法源依据在哪吗?
没先立法,要依据什么来审查?
所以,支持服贸跟学运诉求根本不牴触!
我支持服贸的朋友中,也是有很多有在思考的人,认为监督程序要做好,
而且是要符合权力分立下的监督程序的。
谈判过程与行政院审查已经top-down + 黑箱了,
接下来国会对这样的黑箱版本服贸还一字不能改也不能退回......
这已经不是监督程序了,是监督仪式!
即便是跟中国友好的韩国,FTA谈判也不停退回,且进入第十年了好吗?
p.s.1
关于淘宝,1) 买淘宝是个人选择,黑箱服贸通过是全民承担,
2) 而且会把买淘宝对产业社会及国安的冲击,
与黑箱服贸对产业社会及国安的冲击相提并论的,
我想大概没有看过服贸承诺表,也没真正了解过今天问题争议点在哪。
p.s.2
不要说什么竞争力啦!先确认中国是不是一般的自由竞争市场好吗?
裙带资本主义最可怕的地方就是大家都在寻租 (rent-seeking),
有能力的人无法出头;有关系的人才能出头。
妳看看google去中国之后,被打压/限制多少,
按照一堆“竞争力逻辑”,google真的是很没竞争力,不争气!
※ 引述《MapleT (枫)》之铭言:
要贴请贴全部法条
第十七条 承诺表的修改
一、在承诺表中任何承诺实施之日起三年期满后的任何时间,
一方可依照本条规定修改或撤销该承诺。
如该承诺不超出其在世界贸易组织承诺水准,
则对该承诺的修改不得比修改前更具限制性。
也就是说如果开放的低于WTO标准,内容条目重新协商不得低于原本协议
但高于WTO标准的可以收回
所以这不是废话吗= =
不然WTO的已开发国家 开发中国家的标准是订好看不用遵守的吗
别忘了还有ECFA第16条
第十六条 终止
一、一方终止本协议应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双方应在终止通知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开始协商。
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本协议自通知一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终止。
第17条指的是修改合约,ECFA第16条指的是终止合约
这篇贴文的人自己才只讲了一半咧......
※ 引述《evelynaway (闲云野鹤)》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FuMouDiscuss 看板 #1JF48hNB ]
: 作者: jessica52145 (jessica) 看板: FuMouDiscuss
: 标题: [爆料] 段宜康大爆料
: 时间: Thu Apr 3 01:00:25 2014
: 现在有个很严重的问题,媒体只会报导马已释出善意
: 福懋像结了婚不满意,可以离婚
: 但真正的严重性往往被媒体忽略,无法传达给社会大众
: 转自FB
: 马英九为了骗台湾人,什么话都讲得出口!
: 偏偏又都只讲一半:
: 服贸协议的第十七条的确提到三年后“可依照本条规定修改或撤销该承诺”;但马英九没
: 告诉大家的是,十七条接着又规定:“承诺的修改不得比修改前更具限制性”!
: 这是什么意思?意思是三年后,就算想修改,也只能选择开放更多。
: 马英九也没告诉台湾人,三年后就算台湾想撤销协议,也得先提出令中国满意的补偿!
: 你老师卡好!
: 大家想像马英九这样对女儿说:
: “妳就先嫁了吧。三年后如果想要改变;看看是不是把妳妺妺也嫁过去作伴。
: 要么到时候真撑不下去,非离婚不可;就拿妳娘去赔给人家得了!”
: 你觉得周美青听到这话,会不会打马英九大大的耳光,破口大骂:
: “不要脸的脏东西!”
: 麻烦好心人转到八卦板~马狗到底想骗到什么时候啊
作者: toma1224 (起司卡)   2014-04-03 17:05:00
推!是反黑箱版本服贸啊我有口水讲到没口水!!!!
作者: THH (立志当睡神)   2014-04-03 17:07:00
学运反黑箱不反服贸,版上已经讲过N次了,有人要选择性失忆有什么办法,就已经放弃治疗了阿
作者: fu6iou (fu6iou)   2014-04-03 17:09:00
刚刚也花很多时间和我家的打扫阿姨说明 我们是反对目前版
作者: THH (立志当睡神)   2014-04-03 17:09:00
还是得先结婚救经济,颇符合426穷得只剩下钱的思想
作者: fu6iou (fu6iou)   2014-04-03 17:10:00
本的服贸,而不是反对台湾签署贸易协定 :PXX媒体和马卡茸很厉害,把反服贸打成支持锁国
作者: THH (立志当睡神)   2014-04-03 17:13:00
媒体都直接帮学运分类为反服贸,人家明明就反黑箱吼
作者: s958256 (安卓)   2014-04-03 17:15:00
推 够清楚
作者: leisureer   2014-04-03 17:21:00
推这篇~~
作者: rq654 (乱)   2014-04-03 17:22:00
对岸不想重启谈判 结果就反黑箱=反这个版本服贸=反服贸
作者: rq654 (乱)   2014-04-03 17:23:00
讲白话点就是把支持服贸的人骗到同一阵线嘛要讲反黑箱请先讲明: 如果对岸不愿重谈就不要签 别用骗的今天台湾开放的项目大多是WTO- 所以可修改空间小所以都是WTO+你会比较开心吗? 不会嘛..
作者: fu6iou (fu6iou)   2014-04-03 17:26:00
竞争力逻辑只能当心灵粮食,不能当国家错误施政的背书
作者: mlsini   2014-04-03 17:27:00
事实上极度恐惧的人可是不少 DPP跟学生都是要签的
楼主: tranquildon (self-fulfilling)   2014-04-03 17:29:00
的确有很多人不愿意先跟中国签服贸让人员资金自由流通
作者: shonting (巴)   2014-04-03 17:29:00
推这篇,干净俐落不沾手!!!完全点出重点
楼主: tranquildon (self-fulfilling)   2014-04-03 17:30:00
但我只能说,同一个诉求下,每个人支持/反对的理由都
作者: jojomaan (这是谁的小啾啾)   2014-04-03 17:30:00
作者: chato (要天天开心)   2014-04-03 17:34:00
推!!!终于理解,法条真的好难懂
作者: zeze (三月うさぎ)   2014-04-03 17:35:00
作者: chiens   2014-04-03 17:37:00
天啊感谢你,我总算看到982亿要怎么用了,查好久。请问哪里可以查到相关资讯呢?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4-03 17:37:00
作者: imoimo ( )   2014-04-03 17:43:00
推 简明易懂
作者: heartstrings   2014-04-03 17:47:00
唉..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带来恐惧)   2014-04-03 17:55:00
作者: Islo (艾伊)   2014-04-03 18:01:00
竞争力是假议题,前面也有文章讨论过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点)   2014-04-03 18:02:00
依照 9.2法则, Google就是没竞争力才会从中国退出 XD
作者: cutekangmei (猫小扛)   2014-04-03 18:09:00
推!!
作者: jadea   2014-04-03 18:17:00
推!!!!点出重点!
作者: MapleT (枫)   2014-04-03 18:36:00
你自己提了WTO,问题就是WTO有规定啊!难道能够更改台湾在WTO的参加身分吗?还是退出WTO
作者: MapleT (枫)   2014-04-03 18:37:00
根源问题就是台湾大陆参加WTO的身分,这个就没办法改啊不然退掉WTO大家回去种田好了,我倒不反对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4-03 18:37:00
推 不是反中国!是反黑相服贸!
作者: hide19   2014-04-03 18:51:00
推!
作者: phoebe147 (PHEEEEEEEEEEE)   2014-04-03 19:10:00
推 终于又理解了一些!
作者: hsin627 (欣)   2014-04-03 19:21:00
作者: Hiwcn (我是欸尼^_<)   2014-04-03 19:23:00
推你
作者: unreal29 (the scientist)   2014-04-03 19:26:00
推,分析清楚又简略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4-04-03 19:27:00
推,有比较懂了
作者: lovehaohao (♡花茶)   2014-04-03 19:43:00
作者: Xavier114 (不要不要不要~~~)   2014-04-03 19:59:00
简单明了!!
作者: foxlover (唉哟~)   2014-04-03 20:00:00
推~~ 而且ECFA和福懋到底是不是符合WTO架构都有问题...
作者: foxlover (唉哟~)   2014-04-03 20:01:00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4-04-03 20:22:00
作者: ververia (懒洋洋滴熊)   2014-04-03 20:50:00
推~
作者: miomi (老人与猪)   2014-04-03 20:52:00
作者: bloodfish (血鱼)   2014-04-03 21:14:00
推!!!!
作者: sealee (深深深海里…)   2014-04-03 21:50:00
推!!!
作者: Patricila (想睡￾N )   2014-04-03 22:14:00
作者: puring007 (记取教训...)   2014-04-03 22:30:00
推!!!
作者: bear1108 (熊)   2014-04-03 22:54:00
作者: FranHu (大胡)   2014-04-03 22:55:00
推,王金平今天都自己说监督法没过就审两岸协议会出乱子~~~妳再想护航服贸没问题它照样应该在有标准有规则的情况下审啦
作者: Caessar (caessar)   2014-04-03 23:13:00
作者: ivypig27 (ivypig)   2014-04-03 23:30:00
推!!
作者: mindykuo (阿K)   2014-04-04 00:26:00
作者: kylie720 (恋恋真言)   2014-04-04 01:00:00
很清楚
作者: BLACKLAGOON (黑色礁湖)   2014-04-04 01:31:00
推清楚 另外900多亿多少会真的用在辅助劳工也应该监督
作者: angel0610 (追忆似水年华)   2014-04-04 02:12:00
FranHu,王金平的话不是今天说的,是 2008/06/26 说的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4-04 05:06:00
作者: souzay (苏才)   2014-04-04 16:43:00
ecfa不符合WTO程序没错 所以要是不赶快和WTO报备并和大陆达成共识是会被制裁的喔 怎么没人提这个?
作者: souzay (苏才)   2014-04-04 16:44:00
我是觉得要签可以 督促政府把后续配套做好…像你指的把九百多亿用哪都该讲清楚 而且找出服贸主管机关
作者: souzay (苏才)   2014-04-04 16:46:00
至于大陆非自由经济市场这点 我只问请问你要怎么解释日本韩国在这个非自由竞争贸易市场出超这么多?占对大陆出口前二名
作者: souzay (苏才)   2014-04-04 16:47:00
韩国日本都是大陆官二代喔…事实上是大陆市场仍有服膺于自由市场的逻辑部分 看台商要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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