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三年内不能改,三年后WTO-的部分不能更加限制。
WTO+-是看个别经济体加入WTO时开的程度
台湾当时为了加入WTO,自愿放弃任何开发中国家可以主张的权利,开放程度很高
只是对中国的警觉心之故,一直没有把对其他国家这么高的开放程度也开给中国
而这次对中国则是转为开放,但开的项目有不少仍然是WTO-
至于中国,当时是以开发中经济体的身分加入WTO,开放空间可以比较小,
而这次对台湾开得当然满多都是WTO+
好啦,所以第17条下,是中国还是台湾修改空间比较大?
再来,台湾这边修改空间小就算了,那产业受损了该怎么调整?
第8条只跟妳说:“若因实施本协议对一方的服务部门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受影响的一方可要求与另一方磋商,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then? 如果磋商不成呢?
连送国会生效之前要退回给行政院,都可以说这会影响“国际信誉”,
生效之后要磋商提出解决方案,这就交给各位判断届时会有什么情形了
再来,国际上积极磋商会不会有成效不知道,
马总统说,没关系,我们国内有编列982亿的预算处理耶?
但是,事实上,这个“因应贸易自由化产业调整支援方案”是加入WTO后就制定的,
但门槛很高,从来没有产业申请到!
而所谓对劳工的保障中,“就业辅导”过去六年预算只执行了65.1%!
“劳工损害救济”一毛都没编!
简单来说,姑且不论把FTA当结婚的这种可笑比喻,
结婚可以离婚,可是离婚的代价永远都比没结婚前先把事情谈好来得更为高昂!
如果有人以“先结婚没关系还可以离婚”做为要求结婚的理由,
请告诉我有哪位勇者板友不会心里觉得不对劲毛毛的,而且还真的结婚了,
让我对妳致上最高的敬意~~~~~
即便不是身分契约,而是一般民商契约,还不可以随便解约!
不然是把契约的强制执行当空气吗?不知道法律学哪去了
最后,今天反服贸学生那边的诉求并不是反跟中国互动开放耶,
真的讲得很累。
避免有人听不懂我多说几次
不是反开放!不是反开放!不是反开放!不是反开放!不是反开放!
而是反黑箱!反黑箱版本的服贸!
面对中国这样的国家,我们是不是应该要先受益受损的全民讨论有共识后,
再依民主监督程序开放,减少对社会的冲击。
问题是,今天民主监督程序完全失灵;不要说30秒了,连要怎么审的法源依据都没有!
不然有哪位有研究的版友可以告诉我逐条审查的法源依据在哪吗?
没先立法,要依据什么来审查?
所以,支持服贸跟学运诉求根本不牴触!
我支持服贸的朋友中,也是有很多有在思考的人,认为监督程序要做好,
而且是要符合权力分立下的监督程序的。
谈判过程与行政院审查已经top-down + 黑箱了,
接下来国会对这样的黑箱版本服贸还一字不能改也不能退回......
这已经不是监督程序了,是监督仪式!
即便是跟中国友好的韩国,FTA谈判也不停退回,且进入第十年了好吗?
p.s.1
关于淘宝,1) 买淘宝是个人选择,黑箱服贸通过是全民承担,
2) 而且会把买淘宝对产业社会及国安的冲击,
与黑箱服贸对产业社会及国安的冲击相提并论的,
我想大概没有看过服贸承诺表,也没真正了解过今天问题争议点在哪。
p.s.2
不要说什么竞争力啦!先确认中国是不是一般的自由竞争市场好吗?
裙带资本主义最可怕的地方就是大家都在寻租 (rent-seeking),
有能力的人无法出头;有关系的人才能出头。
妳看看google去中国之后,被打压/限制多少,
按照一堆“竞争力逻辑”,google真的是很没竞争力,不争气!
※ 引述《MapleT (枫)》之铭言:
要贴请贴全部法条
第十七条 承诺表的修改
一、在承诺表中任何承诺实施之日起三年期满后的任何时间,
一方可依照本条规定修改或撤销该承诺。
如该承诺不超出其在世界贸易组织承诺水准,
则对该承诺的修改不得比修改前更具限制性。
也就是说如果开放的低于WTO标准,内容条目重新协商不得低于原本协议
但高于WTO标准的可以收回
所以这不是废话吗= =
不然WTO的已开发国家 开发中国家的标准是订好看不用遵守的吗
别忘了还有ECFA第16条
第十六条 终止
一、一方终止本协议应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双方应在终止通知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开始协商。
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本协议自通知一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终止。
第17条指的是修改合约,ECFA第16条指的是终止合约
这篇贴文的人自己才只讲了一半咧......
※ 引述《evelynaway (闲云野鹤)》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FuMouDiscuss 看板 #1JF48hNB ]
: 作者: jessica52145 (jessica) 看板: FuMouDiscuss
: 标题: [爆料] 段宜康大爆料
: 时间: Thu Apr 3 01:00:25 2014
: 现在有个很严重的问题,媒体只会报导马已释出善意
: 福懋像结了婚不满意,可以离婚
: 但真正的严重性往往被媒体忽略,无法传达给社会大众
: 转自FB
: 马英九为了骗台湾人,什么话都讲得出口!
: 偏偏又都只讲一半:
: 服贸协议的第十七条的确提到三年后“可依照本条规定修改或撤销该承诺”;但马英九没
: 告诉大家的是,十七条接着又规定:“承诺的修改不得比修改前更具限制性”!
: 这是什么意思?意思是三年后,就算想修改,也只能选择开放更多。
: 马英九也没告诉台湾人,三年后就算台湾想撤销协议,也得先提出令中国满意的补偿!
: 你老师卡好!
: 大家想像马英九这样对女儿说:
: “妳就先嫁了吧。三年后如果想要改变;看看是不是把妳妺妺也嫁过去作伴。
: 要么到时候真撑不下去,非离婚不可;就拿妳娘去赔给人家得了!”
: 你觉得周美青听到这话,会不会打马英九大大的耳光,破口大骂:
: “不要脸的脏东西!”
: 麻烦好心人转到八卦板~马狗到底想骗到什么时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