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应该退回服贸
以法律上而言,理由如后:
1.首先,来谈一下两岸服务贸易协定的性质为何,是行政命令吗
(1)服贸协议是由海基会、海协会两会所签属
海峡两岸交流基金会并非行政机关
(2)''协定''并非中央法规标准法第3条所列举的命令种类
(3)性质类似国与国间所签的条约,即便有人认为台湾、中国并非国与国之关系
性质上至少也是准条约,是应该经过立法院的实质审查
2.不是开过很多次公听会吗?
有开没错,但是有通知相关产业代表去参加吗
而且,所谓的公听会是已经签署后才召开,是3天开8场的急就章
3.坚决退回黑箱服贸协议,为何是黑箱
(1)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5条规定“协议之内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应以法律定之者,
协议办理机关应于协议签署后三十日内报请行政院核转立法院审议....”
服贸协议之内容涉及电信等产业,当然必须修改电信法等相关法规,自然要经过
立法院的审议
(2)承前所述,所谓实质审查,并非只是逐条审议而已,而是要能表示意见,
要有修改的空间,但是这份服贸协议,莫名其妙两会就签了,签完执政党还
指鹿为马地说这是行政命令,不只黑箱,简直是空前的宪政危机
4.服贸不只是经济层面的问题,经济问题是政府为服贸包裹的糖衣,
要骗人民吞下这颗成分不明的“特效药”(至于饮鸩止渴这又是另一个可怕的议题)
让我们来复习一下养套杀的经典:鲁梁亡国记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5367519.A.049.html
参考资料:
1.台大林明昕教授于2014/3/21“街头民主教室行动”演讲内容
网址:http://ppt.cc/s8Bq
2.沈伯洋律师(扑马老师) 服贸错在哪:白话说明版(法律篇)
网址:http://ppt.cc/GYCV
3.黄铭辉老师文章
网址:http://ppt.cc/05pM
※ 引述《BLUEJN (step by step)》之铭言:
: 我从18号起看遍了各式关于服贸的文章
: 我的立场从完全反对(看了郑教授的懒人包)
: 到支持反对黑箱 也偏反对服贸 (看了服贸本文)
: 到现在支持逐条重审 偏向赞成服贸
: (目前和这篇立场相同 好文 大家看看http://ppt.cc/f9VS)
: 今天和男友讨论服贸
: 我很幸运的拥有一个理性的男朋友
: 他虽然没有深入了解 但他问了我服贸是什么
: 我也大致解释了一下
: 他很赞成大家关心国家政策 也支持抗议学生
: 但
: 他觉得不应该再在立法院虚耗下去
: 马英九摆明了没有要理
: 现在再拖下去人数只会渐渐减少而无疾而终
: 既然已经闹这么大
: 达到让大家重视服贸的目的了
: 应该见好就收
: 退出立法院并发表声明
: 再次表明学生的立场:重审服贸
: 然后呼籥大家继续监督服贸审查
: 把立法院还给国会
: 显现出不同于立委恶斗的高度
: 这样才是真的民主又和平的表达诉求
: (疑似国民党有说愿意逐条审议?)
: 然后我好像觉得这样很有道理XD
: 但是一方面也觉得过度理想化orz
: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如何收场呢?
: 一起聊聊吧
: ******
: 我现在比较担心是就算重新审查结果又陷入蓝绿恶斗
: 那不是就回到原点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