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ingrset (此地无银塞拎娘)
2014-03-16 09:27:19我觉得这种事情可能PO上来会被嘘 但还是想PO ><
星期四的时候我们有小考 小考考卷当然是老师出的
第一题题目是‘根据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二条,儿童的定义在几岁以下?’
我写12... 结果是错的,老师说答案是18
但是在我印象中是12啊!! 我还查了一下
法条如下
本法所称儿童及少年,指未满十八岁之人;所称儿童,指未满十二岁之人
;所称少年,指十二岁以上未满十八岁之人。
所以儿童--→12岁 少年--→18岁 少年及儿童--→18岁
于是我去跟老师讨论
既然妳说"根据"那法条上有细分 儿童 少年
妳的题目只说"儿童" 那12岁错了吗?
虽然小儿学里面也有提到儿童是18岁以下皆称儿童
但妳的题目是根据儿少福利法啊..
结果老师只回了我一句“答案就是18岁!”然后转头就走!
态度怎么这么差...
我只是觉得题目出得不好
这题也才小小五分 我也不是很想拿
但是这题目真的有瑕疵 她不接受 态度还这么差
一副"我说什么就是什么"的样子
总觉得学习是非对错不是必须的
该学习的好像是奴性啊..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3-16 09:52:00老师可能尴尬,被问倒了
作者: psf66 (PUCCA) 2014-03-16 09:59:00
你们老师也不会这题吧!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3-16 10:32:00这题目的确有瑕疵,我也认为根据文意答案应该是12岁,不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3-16 10:33:00过老师要是给你分数就表示要把所有人考卷全收回来,把回答18岁的人全都扣五分,然后那些答18岁的八成也会不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3-16 10:35:00服气来争论,老师就得应付更复杂的场面.这需要很有智慧又很有气度的老师才有办法办到.此外你争取时要是口气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3-16 10:36:00太急躁,那老师就更拉不下脸了.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3-16 10:38:00其实老师也可以把那题就送分,不过这都是增加他的工作负担,而且要在你争取的当下就承认自己错误且想到解决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3-16 10:39:00办法,就又回到我上面说的,需要智慧...
作者:
Change (改变的开始)
2014-03-16 10:55:00很无聊 台湾教育就是只有特定答案 这不利于社会生活
作者: b004020018 (Rosalie Rabbit) 2014-03-16 10:55:00
老师不会不敢承认吧
作者: candyyan (candyyan) 2014-03-16 11:15:00
去年上保姆课儿少法好像是算18耶
作者:
meow0 (喵零)
2014-03-16 11:37:00严格来说〃以下〃和〃未满〃的意义也是不同的,以法条用字
作者:
meow0 (喵零)
2014-03-16 11:39:00而言应该11岁以下才是儿童吧
作者:
https (热闹一下)
2014-03-16 12:32:00很多人在面对被质疑的情境时 常见的第一反应就是逃避 @@
作者:
https (热闹一下)
2014-03-16 12:34:00接下来的反应不是否认到底就是思考有无改进之道 XD
作者: kaiao (吃花) 2014-03-16 14:08:00
烂老师 国外的老师很开放学生跟他讨论 这样能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 并踊跃发表自己看法 台湾都有些烂老师觉得自己就是权威
作者:
ariea05 (echo大)
2014-03-16 14:14:00认错原来这么困难。虽然同意ruby的意见,可如果是一位积极的老师应该不会是这种反应吧
我觉得你是对的原po....但就是有老师这样觉得学生挑战权威啊
(离题)认真说我觉得答案应该是十一耶="=未满十二岁,所以是十一岁以下才对吧
作者:
qqcc023 (呱呱嘻)
2014-03-17 19:20:00请不要用挑战的口气对老师讲话阿!我也是指正的讲的内容(过来人 教授记恨大四某堂课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