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xxsu (绝望生鱼片)
2014-02-17 17:38:02‘捡尸文化--为什么我们该在这时候谈女权’讨论串中,
许多板友都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
不管是希望引导风气让社会舆论往‘性侵、趁机性交很可耻’方向,
或认为受害者的行为需要检讨等,任何一方的意见都值得大家探讨深思,
因此之前除了恶意、趁机辱骂受害者的发言,其余皆不禁止。
但系列文开始出现偏离主题、为争而争(跳针)的言论,既无助于讨论也容易起纷争。
因此锁定系列文禁止以相同主题再发新文章,若有刻意发文引战情形以板规15.论处。
作者:
kuerten (guga)
2014-02-17 17:42:00板主英明 所有不利女性的言论都不该出现在这 赞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2-17 17:44:00若不利女性的言论都不该出现在这,那板主应该是删文而不是锁文吧.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4-02-17 17:47:00这议题吵多久啦....那种爱喝到挂什么的 随她高兴不就好了
作者:
dcfc (必须横渡大西洋的远方)
2014-02-17 17:47:00一楼呵呵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7:50:00
一楼讲的好像不是真像阿...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7:52:00
先用泥醉人堆向警消医DDoS就对了 尤其有高雄苓雅的例子可以做破窗石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7:54:00
不过版主对主题的认知是什么 ? 呵呵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7:59:00
喔喔 TKS!可惜了...
虽然真相越辩越明~可缺乏公正裁判~讨论只会沦为跳针
适可而止也该结束了~不信夜路走多会碰鬼~就让时间验证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8:18:00
不须要时间吧 没有出过事哪会有这串文
作者:
kelly096k (kelly096k)
2014-02-17 18:18:00推推我一篇也没看 只觉得占版面XDDD
作者: angelwu (讨厌下雨) 2014-02-17 18:40:00
放大绝不就好棒棒www
作者:
nini5400 (不要问 你会怕)
2014-02-17 20:59:001篇也没看+1
作者:
mommybo (猫咪猫)
2014-02-17 23:31:00没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