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捡尸文化--为什么我们该在这时候谈女权

楼主: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2-15 21:22:31
本文主旨“谴责加害者有助于导正社会风气,或多或少限制犯罪者行动”
看到很扯的推文忍不住又想来举个例子了
一个男的喝得烂醉,倒在路旁边,会有女性捡尸强暴他吗?
他会因此需要担心染上性病、被拍裸照、怀孕吗?
这就是不公平的所在,为什么男生有喝得烂醉的权利女生却没有?
(即使我们有些人不需要这种权利,但是我们仍然要为此努力
不怕神一样的敌人,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当你不为深夜喝醉的权利说话时,之后就会失去深夜出门的权利!!!!)
我们无法直接改变性侵犯的作为,但是可以从教育跟社会舆论去改善
(所以拜托别再推"性侵犯谁跟你看这些",这是推动舆论的层面了)
别再说要保护自己不然就活该(之前吵过很多篇了),这根本是两回事
公共卫生有个东西叫三段五级:
促进健康、特殊保护、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限制残障、复健
保护自己就好像"特殊保护",是个人的行为
社会舆论的谴责"促进健康",促进社会风气有共识
如果没有这种社会共识的谴责
那是不是就演变成大部分人被影响而认为 "有机可趁时就可以强暴女性"?
就像那些自以为是的男性认为喝醉女性被强暴活该一样,
如果没有先教育所有人"趁人之危是错的"
之后社会风气就慢慢变成"捡喝醉的女性强暴是可以的"
"刑法应该改成强暴喝醉的女性无罪"
风气这种东西,如果没有努力,就只会变差不会变好
(就像身心障碍者在古早以前被认为是前世不修,是活该
如果没有身心障碍团体的努力,现在可能社会风气依然没有改变
欸,“活该”这两个字怎么这么耳熟啊)
今天是喝醉活该,明天就是夜晚出门落单活该,后天就是夜晚出门活该
然后台湾变成印度,每个人的母亲妻子女儿每天都遭受威胁
这样那些认为女生不应该喝醉、穿着暴露、落单就开心了?
(虽然我也不觉得他们会因为一篇文章改变他们被父权主义洗脑的想法)
然后就会有人说女性应该蒙面以免遭受强暴......
总之,我也知道不少女性认为“喝醉被强暴是自己不会照顾自己”
“如果是我才不会这样做”、“那些一定是不检点的女性”
但是请你们往长远思考,当你说了这句话,被强暴者心里会怎么想?
这样增加被害者的自责跟社会风气的不友善,是不是会减少她们报警的机率?
再如同上面几段所说,你们每个人一句话,社会风气是不是也会跟着倾斜?
然后到最后,所有人都这么认为时,女性夜晚出门会不会就变得更危险?
你不需要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好女孩",而让趁人之危者得到所有人的支持
更不需要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好女孩",而让未来的自由受到威胁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4-02-15 21:24:00
推~我也知道很多女生都觉得喝醉被强暴是活该...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1:28:00
记得之前有人提出过,在台湾,被害者需要纯洁无瑕不然都是错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4-02-15 21:29:00
如果社会风气如你文中说的这样的压迫岐视自己放纵的女性,那理论上男生烂醉在路边的比例就算不比女生多, 也该占一半, 但事实上请看 #1I_P3yg0 (Gossiping) 醉倒在路边的女性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1:29:00
案件里,尤其诈骗或性侵案件,被害者只要有任何污点就完了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1:30:00
加害者在这种类型犯罪里受到的的责备远少于被害者,很妙
作者: dezuphia (泣离)   2014-02-15 21:31:00
醉倒在路边的性别何种多根本没有有根据的统计吧...
作者: cloverwind (宝哥的新歌 >w<)   2014-02-15 21:31:00
推这篇和uini
作者: ghostrick (蛋头)   2014-02-15 21:35:00
有人会觉得女性是劣等的动物 我都不知道要如何跟你沟通
作者: ghostrick (蛋头)   2014-02-15 21:37:00
或许你有发生过某些不愉快的事情让你有这种想法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4-02-15 21:37:00
你完全没回答到我的问题,我猜你根本没去看我贴的那个文章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4-02-15 21:38:00
39烂醉倒路边的人中, 30人是女的9个是男的, 这数字表示妳说的 "社会上主流思想会压迫岐视这些自我放纵的女性" 的观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4-02-15 21:39:00
点很难成立, 如果成立的话, 不该是这个数字 :p
作者: hikari22 (心碎小子HBK)   2014-02-15 21:39:00
我认为所有人在喝醉后所受到的损失都是自找的.跟我一样对喝醉酒的人深痛欲绝.不会只有我一个.
作者: dezuphia (泣离)   2014-02-15 21:40:00
这个数字你去不同的地方在不同的时间绝对有不同的结果,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4-02-15 21:40:00
明显的这社会对男性烂醉还比较压迫与岐视, 所以男生这么做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1:40:00
没找到你说的统计数字,但统计这东西是会随样本与地区差异很大
作者: ghostrick (蛋头)   2014-02-15 21:40:00
从他的回应 无法自我认同自己的性别而自认为是劣等的
作者: bloodfish (血鱼)   2014-02-15 21:41:00
推!!!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4-02-15 21:41:00
的反而远比女生少, 这是从数字看来比较合理的解释 :>
作者: dezuphia (泣离)   2014-02-15 21:41:00
我家旁边的公园醉在那里的都是男的阿,SO?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1:41:00
在印度找烂醉的女人和男人数量,与在美国(还分地区)差很大
作者: ctie (ctie)   2014-02-15 21:42:00
那为什么捡尸的人男生比较多,女生比较少?是因为男生比较喜欢强暴别人吗?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1:42:00
在台北统计和在屏东统计当然也差很大,只能玩弄不懂研究的人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1:43:00
最近在做统计与测量报告,这东西很容易操作的
作者: DaFang (掐囉误)   2014-02-15 21:43:00
有人懂我在说什么了,我好感动。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1:44:00
再严谨的统计都有取样和推论限制,更何况台湾许多研究不严谨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5 21:46:00
先论事件的加害者跟被害者 再去区分性别
作者: hikari22 (心碎小子HBK)   2014-02-15 21:49:00
不要扯啥数据不数据.喝醉酒的人通通去死.就那么简单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4-02-15 21:49:00
好吧, 如果你要说台湾倒在夜店门口的女生和男生一样多, 我只能说这是睁眼说瞎话, 没办法再讨论下去了...
作者: dezuphia (泣离)   2014-02-15 21:50:00
很好,自己拿不出证明都是别人在睁眼说瞎话 GOOD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5 21:52:00
你文章看起来有把女性代入受害者的先见
作者: ffint (sa)   2014-02-15 21:54:00
说喝醉酒的通通去死的人是觉得每个人喝醉都是一种德行嘛?
作者: rimoe (.(ェ).)   2014-02-15 21:55:00
对这个议题没意见 但男的喝得烂醉也是可能会被捡走的XD
作者: ffint (sa)   2014-02-15 21:57:00
不过男的比较麻烦的是他真的被怎样很难举证就是了,这大概也是男人先天上比较弱势的地方
作者: rimoe (.(ェ).)   2014-02-15 21:58:00
肛门应该还是可以采样吧?@@
作者: hikari22 (心碎小子HBK)   2014-02-15 21:58:00
本人在各版看到酒醉新闻.一律诅咒酒醉者去死.本人对喝醉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5 21:58:00
原PO在原文就有引入父权vs女权的论述 且不是用性
作者: hikari22 (心碎小子HBK)   2014-02-15 21:59:00
酒这行为深痛欲绝超乎男女.所以原po多虑了.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5 21:59:00
别区分 而是用强弱势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1:59:00
男生被怎样应该也能举证 都是验残留体液跟皮屑呀
作者: ffint (sa)   2014-02-15 21:59:00
我想楼上该痛恨的是酒品不好的人,而不是喝醉的人,很多人喝醉
作者: ffint (sa)   2014-02-15 22:00:00
就是爆睡,根本就不会怎样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动)   2014-02-15 22:01:00
可以问一下对手和队友是什么?用什么来区分这两者呢?@@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4-02-15 22:02:00
我跟我男友也曾经一起去喝酒我喝醉过,我也没吐在路边也没碍著路人,看h大的推文有种莫名被诅咒去死的感觉@@
作者: ghostrick (蛋头)   2014-02-15 22:09:00
能把一位古人的书奉为圭臬 您真是不简单
作者: yannjiunlin (Law in shit)   2014-02-15 22:12:00
开头讲得不是没有~看不下去三行就先嘘了
作者: Grecie (容)   2014-02-15 22:28:00
嘘的人实在颇ㄏ 看不懂文章喔 回去念国文乖不要来下戏下警
作者: ghostrick (蛋头)   2014-02-15 22:29:00
不不不 书本说女性是劣等性别您深表认同 不是奉为圭臬?
作者: yannjiunlin (Law in shit)   2014-02-15 22:30:00
身障者也不是可以选择的~请不要这样贬低他们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2-15 22:32:00
"为什么男生有喝得烂醉的权利女生却没有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2-15 22:33:00
每个人都有喝得烂醉倒路边的权利,我也有鄙视这种人的权利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2-15 22:34:00
奇怪咧 为什么女权要彰显在喝得烂醉这种莫名的地方不分男女喝得烂醉倒路边就是______爱填什么贬意词随你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2-15 22:37:00
莫名其妙 烂醉倒路边这种低级事还要拿女权出来护航 WTF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2-15 22:38:00
烂醉倒路边还来理直气壮,不分男女就是欠人干到飞起来
作者: ghostrick (蛋头)   2014-02-15 22:38:00
疴...楼上 您现在身处他们的地盘耶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5 22:39:00
楼上的风格真的是把人分类然后觉得另外一边的人讲的话都是风吹
作者: ghostrick (蛋头)   2014-02-15 22:43:00
那你不也是把我归到这一类人?你我都是同类人相煎何太急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2:43:00
女板也很多男生看 相信还是有理智善良的好男孩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5 22:44:00
喔耶,作者把反对意见的人当作禽兽了吗?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5 22:44:00
"理智善良的好男孩"的反集合是啥??
作者: ghostrick (蛋头)   2014-02-15 22:45:00
打发时间嘛 赚赚通告费 等等11点要看辛普森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2-15 22:46:00
哪种人? 第四句这种莫名奇妙的发言能拿来立论?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5 22:48:00
to ghostrick:啊,之前没看到你在这个讨论串一开始的推文。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动)   2014-02-15 22:48:00
所以神对手就是压迫别人但很神的人?...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动)   2014-02-15 22:49:00
猪队友就是相信自己有人权但很猪的人?@@"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5 22:49:00
不过,我只指出你是这种风格。不是讲不特定大多数和我意见不一样的人是另外一边的人。 这是不一样的喔~
作者: ghostrick (蛋头)   2014-02-15 22:53:00
你说我是这种人意思不就是我归到这一类了吗?种类种类
作者: ghostrick (蛋头)   2014-02-15 22:54:00
种跟类有什么不同 不好意思我查一下字典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动)   2014-02-15 22:54:00
了解,法治教育的宣扬很重要的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5 22:55:00
喔,我分类的只是你,明确的人,明确的行为。不是所有意见不同者。
作者: ghostrick (蛋头)   2014-02-15 22:58:00
分类一个人v.s.分类所有人 好像是五十步笑百步耶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5 22:59:00
真的是差不多先生耶
作者: ghostrick (蛋头)   2014-02-15 23:00:00
可是都是分类阿 唉 算了 辛普森比较重要
作者: ghostrick (蛋头)   2014-02-15 23:08:00
我哪里说受害者该死? 感受一下女性的恐惧 你在恐吓我吗
作者: ghostrick (蛋头)   2014-02-15 23:11:00
我只想针对我有兴趣的论点发表我的意见你有问题吗?
作者: ghostrick (蛋头)   2014-02-15 23:13:00
另外 冷血是个负面形容词喔 希望你理解这个严重性
作者: Minwoo0919 (因为我在乎)   2014-02-15 23:23:00
推韩国男生转过来是另一回事,但至少有感受到努力~~
作者: Omega99   2014-02-15 23:46:00
老实说男生喝到烂醉应该也可能被强奸...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4-02-15 23:48:00
推这篇,而且还有人会说台湾女权已经很高涨了,哪里啊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5 23:58:00
女权的Norm是什么??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5 23:59:00
看到后面的文章回来讲一下:男性被捡尸,除了不会怀孕之外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00:00:00
都会啊。心理、身体也是会受伤的。更正:男性也会被捡啊。只是不会怀孕。
作者: ghostrick (蛋头)   2014-02-16 00:03:00
选择性忽略我的发言?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6 00:04:00
男性被性侵比例低可能是错觉,男性受害者的犯罪黑数应该很高因为性别偏见的关系,男性受害者更不敢说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6 00:05:00
或者同侪氛围像阿鲁巴之类的仪式,受害者被侵犯也只能忍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00:11:00
So how u gauging/measuring Women's rights??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动)   2014-02-16 01:28:00
那个新闻在八卦版可能会被当成笑话讪笑顺便酸同志
楼主: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2-16 01:38:00
那其实很哀伤,连同胞都不帮男性自己讲话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动)   2014-02-16 01:47:00
我不去在乎那些讪笑男生被性侵的人是男是女 因为都有真正悲哀的是,社会(不管性别)对男生被性侵的漠视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动)   2014-02-16 01:48:00
发生了还会(男&女)当笑话,
作者: mattias0228   2014-02-16 08:05:00
抱歉一开始那例子我看了想给嘘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4-02-16 11:44:00
不管男性或女性,都是人类,人类是灵长类动物的一种妳什么时候产生自己‘不是动物’的错觉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4-02-16 11:45:00
妳是动物,我也是动物,生物学上人类都是动物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4-02-16 11:47:00
请承认我们人类的祖先,是始祖人猿好吗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1:48:00
可能是一种道德高帽吧?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1:49:00
你是万物之灵耶~应该要怎么想才算是个人~发帽方的利益就隐含在这些高帽后面
作者: shimingd (shimingd(小楼))   2014-02-16 16:26:00
就算是男生也不该喝烂醉!!
作者: JayceLai (深红)   2014-02-17 13:54:00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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