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转这篇文来,是因为一些糟糕的推文
好像堕胎过的女性就是没有人权的一块垃圾、不值得爱也不值得疼惜
我想说的是,
一个女性的性经历(包含性经验、怀孕、堕胎)甚至仅仅是衣着
跟人格的道德与尊严毫无关系
当公众仅仅凭着衣著 给予保守/暴露者不同的尊重跟嘲弄
(以下文的例子来说,就是穿着暴露者的裸照就应该被任意传播吗?)
这就是一种性别歧视
同理往外推,交过许多男友、拥有许多性经验的女性就会被公众瞧不起
反之男性则被赞赏
这是更明显的性别歧视
很多人又要把重点划到强暴迷思上面去
但是那不是我这次在讲的重点
文章中提到
“所以欣赏才华,就是心地善良值得保护的正妹,
欣赏富二代,就是心地丑陋值得看裸照的女人。”
同样是女性,为什么要因为性对象取向条件被施以道德的批评?
男性也想娶到富有的另一半少奋斗三十年,就不会被批评道德?
当然这议题还可以延伸到卖淫有没有罪
但是不延伸,我还是希望那些少数男性可以理解自己的迷思
虽然近乎缘木求鱼
※ [本文转录自 Boy-Girl 看板 #1IsK-Y3V ]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看板: Boy-Girl
标题: [讨论] 我有脱光的权利,你有不性侵我的义务
时间: Fri Jan 17 23:43:28 2014
先说明
本文转录自【吕秋远FB 2013/01/13 15:42 近况动态】 http://goo.gl/Vn8M7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