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1-17 23:45:13我想要转这篇文来,是因为一些糟糕的推文
好像堕胎过的女性就是没有人权的一块垃圾、不值得爱也不值得疼惜
我想说的是,
一个女性的性经历(包含性经验、怀孕、堕胎)甚至仅仅是衣着
跟人格的道德与尊严毫无关系
当公众仅仅凭着衣著 给予保守/暴露者不同的尊重跟嘲弄
(以下文的例子来说,就是穿着暴露者的裸照就应该被任意传播吗?)
这就是一种性别歧视
同理往外推,交过许多男友、拥有许多性经验的女性就会被公众瞧不起
反之男性则被赞赏
这是更明显的性别歧视
很多人又要把重点划到强暴迷思上面去
但是那不是我这次在讲的重点
文章中提到
“所以欣赏才华,就是心地善良值得保护的正妹,
欣赏富二代,就是心地丑陋值得看裸照的女人。”
同样是女性,为什么要因为性对象取向条件被施以道德的批评?
男性也想娶到富有的另一半少奋斗三十年,就不会被批评道德?
当然这议题还可以延伸到卖淫有没有罪
但是不延伸,我还是希望那些少数男性可以理解自己的迷思
虽然近乎缘木求鱼
※ [本文转录自 Boy-Girl 看板 #1IsK-Y3V ]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看板: Boy-Girl
标题: [讨论] 我有脱光的权利,你有不性侵我的义务
时间: Fri Jan 17 23:43:28 2014
先说明
本文转录自【吕秋远FB 2013/01/13 15:42 近况动态】 http://goo.gl/Vn8M7h
推 一堆不愿意管好自己的人把犯错的因素强迫别人承担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1-17 23:52:00
嗯..标题似乎有漏洞,若是在公共场所,裸体算是妨碍风
楼主: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1-17 23:52:00嘛...女性在公众场合暴露一样是妨碍风化罪,这点很公平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1-17 23:53:00
化吧,这就有法律规范了,不是受保障的权利。
应该说当你看到别人裸奔应该只能作一件事,叫警察而非拖到暗巷嘿嘿嘿
真好笑 "我们"是谁? 作者打从一开始就先帮读者贴好标签我不觉得批评这些女性的人会因此文改进 同样的不跟着批
作者:
whosway (还是...................)
2014-01-18 00:11:00譁众取宠...
作者:
kekeyo (kekeyo)
2014-01-18 00:36:00只能说 不是每个人都会乖乖守法的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1-18 00:40:00嘘上面把他板事务带过来 小心版规伺候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1-18 00:40:00你真的到处引战欸
作者:
whosway (还是...................)
2014-01-18 00:42:00你崩溃了吗?! 那只眼睛看到我嘘了。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现在)
2014-01-18 00:49:00在这里没有引战吧XDDDDD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谁?)
2014-01-18 00:51:00已读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1-18 00:59:00对于不同意见不是言语攻击就是挑衅 看来你是真心想讨论呢www
作者: DiDaDo (你打我) 2014-01-18 01:08:00
我蛮喜欢原PO在隔壁板的回应XD
作者: DiDaDo (你打我) 2014-01-18 01:09:00
核心歧异就在“被害者需不需要为没有保护自己负责”吧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1-18 01:12:00你是对嘘文的人言语攻击 不是对言语攻击的人言语攻击另外修养差这点我也认同
作者: DiDaDo (你打我) 2014-01-18 01:13:00
以及当女性被视为不道德的时候 她的尊严跟安危比较不被正视
讲到这事件的裸照,这可是不分男生女生都在流传着的...
我身边就没人在传啊(当然也可以说是我不知道而已)只是我觉得这种自己扎稻草人打的行为很无聊而已
我的第一行跟第二三行是分开的两件事啦 顺带一提而已XD
认为"大家一定都爱看/骂"本身就是一项很吊诡的默认
但这种吊诡的默认的行文语气,读起来会有一种:‘啊!我都听你在说咧!’的感觉,劝世效果近趋于零...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1-18 01:44:00你是从哪边幻想出我一直强调男性只有精虫冲脑这一面= =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1-18 01:46:00另外你在别版做的事情跟你宣扬的事情完全背道而驰...
作者:
buzz1067 (buzz1067)
2014-01-18 01:52:00不认同
作者:
buzz1067 (buzz1067)
2014-01-18 01:53:00我认为婚前性行为不道德,仅能被原谅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1-18 01:54:00那我拿这板的推文吧 我不认同你的观点 不代表你可以说我"阅读能力很差"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1-18 01:55:00更遑论隔壁板质疑什么大脑额叶没长好 看ID知道你的程度啥的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1-18 01:56:00你不断的用言语攻击别人却一边挥着匡正网络风气的大旗 合理?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1-18 02:02:00所以我先拿这板推文阿 所以你可以因为我嘘文就说我阅读能力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1-18 02:03:00很差吗?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1-18 02:04:00至于你想做什么 宣扬什么理念你自己清楚 我倒是想问你我啥时一直强调男性只有精虫冲脑那一面?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1-18 02:07:00因为今天晚上很闲很无聊XD 不然这种烂饵我通常嚼两下就吐了
果然是周五晚上,原PO和roxas都很闲啊!XDDD没事作的话来帮我修改论文好了XD(误)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1-18 08:44:00这种程度就叫引战……我笑了。
作者:
Linzoma (Heaven knows I tried)
2014-01-18 09:15:00小时候被教导不要歧视别人 结果在PTT看过人本来就会歧视
作者:
Linzoma (Heaven knows I tried)
2014-01-18 09:16:00然后就理直气壮的歧视 还满无言的...
不得说这种就叫左派?那些把原PO贴标签也不过是50步笑
作者:
Ymuse (树林。黑眼圈)
2014-01-18 11:22:00我不知道原po跟其他版众有什么争端啦..但单就这篇,我很认同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4-01-18 11:56:00我看不出哪里左派...很认同这篇
作者:
mooor (肚乱抖公主)
2014-01-18 12:17:00的确是这样啊.是说最近我在FB或是在任何地方看到的每一篇有
作者:
mooor (肚乱抖公主)
2014-01-18 12:19:00关性侵害的文章,底下的评论必定有女人自我保护义务论.不分国外国内的这样.只能说世界没有想像中进步.
作者:
anshley (想念却不想见的人)
2014-01-18 13:09:00其实李宗瑞那几个女星,被下药的其实很少, 这篇文章写得好
作者:
anshley (想念却不想见的人)
2014-01-18 13:10:00像每个都是被下药一样.李宗瑞错的地方只有偷拍
作者:
anshley (想念却不想见的人)
2014-01-18 13:12:00扣除那几个下药或灌醉硬上的以外的
作者:
her0418 (晓枫)
2014-01-18 13:20:00女生本来就该懂得保护自己...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4-01-18 13:30:00
只是要求别人不要犯罪 就是极左派了?XDD 明明只是最基本的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1-18 14:29:00h大说的有点错误 不论男生女生都要保护自己
作者:
mooor (肚乱抖公主)
2014-01-18 14:51:00最近印度针对强暴事件推出了女用手枪,照这样说台湾也应该要
作者:
mooor (肚乱抖公主)
2014-01-18 14:52:00跟进才对.不然什么衣服多套两件的保护,几乎没啥效果啊.要保护就玩真的嘛.
作者:
hsyinu (事情真多)
2014-01-18 16:05:00很赞同这篇文章
作者:
wjs19 (冏毛男)
2014-01-18 16:12:00别人PO文是拿钓竿钓鱼,阁下您是用流刺网吧,PO一堆版
作者:
emip (遇到疯狗)
2014-01-18 16:22:00我觉得这类文好像在吸引女生解放..好吧其实也没坏处XD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4-01-18 17:18:00保护自己跟别人有没有权利侵害妳是两回事,而且这篇文章只是在叙述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价值观的权利,他想要拜金是他的权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4-01-18 17:19:00利,但不代表她拜金别人就有资格侵害她,这是两回事
作者:
Jossie (天使来过人间)
2014-01-18 17:56:00这篇很好(什么他版什么裸照我都不知道)
作者:
Jossie (天使来过人间)
2014-01-18 17:58:00保不保护自己是一回事 就像有人想自杀 我们要眼睁睁看着?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1-18 19:05:00本来就没有任何人具有侵害他人的权利啊 啥鬼废话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1-18 19:06:00喔修正 是侵害他人的资格
作者:
yijosan (一九三)
2014-01-18 19:37:00我是看到蛮多人对镜头笑的啦,被性侵的我看到一半就关了
作者: chshser (YC) 2014-01-18 20:45:00
社会是现实的 你用天真去闯荡 虽然对方犯法 但你也受伤
作者:
elanne (elanne)
2014-01-20 12:08:00认同这篇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