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台湾的刑罚真是太轻了

楼主: wn588 (fulfilled)   2013-11-28 18:46:13
我猜我回这篇大概大多数的版友会不认同
但自己念了几年的法律
实在是很想让大家看看不一样的想法。
叶先生的事件因为判决出炉,近几日引起很大的讨论
但是其实六年这个刑度已经算是重判了
原因前几篇的文章底下推文都有写
因为当时的条文刑度的确不如现在高
更没有规定死刑
我明白多数人都会希望有因果报应
认为杀人偿命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但是既然我们生活在法治国家
不就应该要尊重由"我们自己"选出来的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吗?
而且,一个案件在适用法律的时候
不能单用"人民法感情"(白话来说,就是人民的感觉)去决定刑度
而是需要在法条所规定的范围内去斟酌
考量的内容包含了犯罪人的动机、手段、智识程度、悔意......等等
虽然台湾近年出现了不少所谓的恐龙法官
但我相信绝大多数的法官都是战战兢兢的在岗位上严格的认识用法。
叶少爷被判六年
我认为,真的不是法官轻判或是收贿或是有任何的职务懈怠
而是因为条文就真的是那样规定的啊!!!
有人就质疑了
那为何不把刑法的刑度调得重一点呢?
立法者为了顺应民情
的确在诸多的酒驾撞死人案件后
修改了酒醉驾车以及肇事逃逸的刑度。
现行的法律下,只要喝一点点酒(酒精浓度0.25毫克)就会触刑法
若因此撞死人了,也会有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应该够重了吧?
但真的有因此完全防止酒驾的事件发生吗?
法律,单就刑法而言好了
用途并不单单只在吓阻犯罪
若是重刑能够完全的吓阻犯罪
那我想也不需要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其他处罚方式了
只要一个死刑就好了
偷了钱,死刑
伤了人,死刑
骂了人,死刑
那法官也不用老是因为判刑的轻重问题被民众骂翻了。
但既然现行法律如此规定
而且也用了这么久
我想立法者在制定之初一定秉持这某种良善的立意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刑法绝对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关卡
法律是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
但我们不能只奢望法律带给我们没有犯罪的社会。
假设我们生活的空间是一栋公寓
一开始的每个我们都是生活在顶楼
看得见阳光,呼吸得到最新鲜空气;
而底层则是犯罪。
在每一层楼之间都有防护网避免我们坠落至底层
这些防护网们所代表着
就是我们所知悉的家庭、学校、社区、朋友、矫治机关、警察机关、社福机关...等等
最后一层防护网,才是法律。
每一层防护网如果架设得够严密、够坚固
我们便会在不小心失足时,在上层就被承接住
无庸坠落到底层
因此强建国家和家庭系统,才是整治社会的有效方法
所以不要再说法律订不够严、法官判不够重
因为法律存在的目的不一定是惩奸除恶
若真要有应报因果,那直接包青天重出江湖不是更快?
也不要再说法律只保护坏人
因为如果大家所指的法律是指刑法
那么刑法,不管是惩罚、吓阻、还是矫正效果
都是用在那些需要的人身上。
啊其实我也真的不是法律非常厉害的人
只是很想把自己的想法与大家分享
打得落落长的真抱歉
也欢迎大家不吝指教 :)
作者: heered   2012-01-28 18:49:00
推这篇,有时候不能只单靠感觉就来评断
作者: r822510 (盘子)   2012-01-28 18:52:00
作者: Tuyl1320 (燕)   2012-01-28 18:57:00
作者: lumber (废柴)   2012-01-28 19:01:00
先帮补血
作者: Sioli (客人)   2012-01-28 19:02:00
可是现在是杀了三个人,六年...
作者: Sioli (客人)   2012-01-28 19:03:00
那以这样的刑罚推到死刑,要杀几个人呢?@@
作者: jima (岛)   2012-01-28 19:05:00
推。楼上,不是说杀几个人就可以累积到死刑,法律又不是算数
作者: poeoe   2012-01-28 19:06:00
..其实应该是杀2个人吧?
作者: Sanish (o(‧"‧)o)   2012-01-28 19:06:00
这篇有说了阿,要考量动机、手段、智识程度、悔意等
作者: jima (岛)   2012-01-28 19:06:00
学,不论检察官还是法官都只能在法条规定的框架里面决定刑度
作者: titayour (小辜米的妈)   2012-01-28 19:09:00
推!
作者: fa2626 (andy_shih)   2012-01-28 19:24:00
推~如果真的想什么都杀人偿命,那就去找自己选区的立委!
作者: moka (±3)   2012-01-28 19:39:00
推这篇 不能光靠"法感"
作者: m6990400 (Harding)   2012-01-28 19:41:00
整段看下来,我猜原PO应该颇支持废死团体的理念吧。
作者: kghs118 (和璇o'_'o)   2012-01-28 19:42:00
作者: imoimo ( )   2012-01-28 19:50:00
作者: fuliiioops (翘翘)   2012-01-28 19:53:00
推!
作者: cyndimax (Cynthia)   2012-01-28 19:54:00
作者: charinu   2012-01-28 20:06:00
好文 值得一推
作者: apple00 (冒号三)   2012-01-28 20:07:00
很难想像戒严过过的台湾居然又想要回到严刑竣法..
作者: apple00 (冒号三)   2012-01-28 20:08:00
杀掉酒驾的就在也不会有酒驾了嘛..帮凶卖酒的反而没人敢动 真是微妙
作者: superidea (点子)   2012-01-28 20:11:00
卖酒的又没有鼓励你喝完酒去开车...
作者: roxas (旁白)   2012-01-28 20:12:00
推这篇 很多人用情感去衡量刑罚轻重根本有失公允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28 20:14:00
但这最后一道防线 究竟有防到什么吗?考虑了一大堆 然后有用吗? 你看到受刑人悔过了?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28 20:15:00
绑手绑脚 用心良苦也没有比较好呀新加坡执法严厉(或许人家考虑地更多更全面) 硬比我们好
作者: voletta (rin)   2012-01-28 20:16:00
法律人推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28 20:19:00
学法律的都很推 大道理谁不会? 效果呢?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28 20:20:00
强奸犯出来继续奸? 酒驾继续上路杀人?法律不是教育 无法让人渣变人 但至少可以阻止他们太早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28 20:21:00
回到这个社会吧 就是一道隔离罪犯的线 不然要法律干麻?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2-01-28 20:23:00
推~拜托不要让法院成为民粹主义的实行体。
作者: pipo0512   2012-01-28 20:23:00
推这篇
作者: superidea (点子)   2012-01-28 20:24:00
一直无法理解为什么加害人表示难过、后悔就代表有悔意
作者: caesar0926 (呜哈哈)   2012-01-28 20:27:00
本来就应该这样,法学绪论应该纳入大学必修!!!!
作者: shyKR (豆苗)   2012-01-28 20:28:00
推,现在的媒体跟民粹主义都很可怕
作者: summeruse (猫腻)   2012-01-28 20:29:00
推 我们学校必修有法律喔
作者: mocimocy100 (笑也是笑你是个白痴)   2012-01-28 20:30:00
一堆有悔意出来还是再犯 悔意嘛 听听就好
作者: acappella (无伴奏合唱)   2012-01-28 20:34:00
作者: caesar0926 (呜哈哈)   2012-01-28 20:35:00
可以翻翻台湾的法条,其实爱民如子
作者: vickie425413 (星星亮晶晶)   2012-01-28 20:35:00
作者: shiva999 (guru)   2012-01-28 20:37:00
你到底要表达什么? XDDD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28 20:39:00
我没说要通通杀掉 谁这么说了? 只是刑罚过轻是很明确的
作者: shiva999 (guru)   2012-01-28 20:42:00
呵呵 是你看不懂我打的 呜呜(拭泪中
作者: chiens   2012-01-28 20:44:00
我觉得原po这篇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有意见去跟你的立委说吧法律不是法官订的 就这样:P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28 20:44:00
这要问你们囉 法律人 要怎么订才能让他们出来不会再犯呢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28 20:45:00
但法官很爱用"有悔意"就觉得很怪 一句对不起可抵好多年
作者: AQUAWATERS (EASON与我常在)   2012-01-28 20:45:00
我也认同问题在于立法的人 法官怎么判都不能自己制定法律啊
作者: summeruse (猫腻)   2012-01-28 20:46:00
可能我对小孩的案件比较没共鸣 如果换成动物的话 我真的
作者: summeruse (猫腻)   2012-01-28 20:47:00
觉得怎么罚都不会因此改变犯案的人作为跟心态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28 20:50:00
现在是后续的矫正机制不够完善 才会群魔乱舞吧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28 20:51:00
我是觉得台湾永远都配套没做好 才会希望在配套做好钱至少刑判重一点 把罪犯隔离久一点吧......
作者: charinu   2012-01-28 20:53:00
刑责轻重只能给予多数人恫吓,毕竟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28 20:54:00
对呀 但我真的很不想再看到虐待儿童又被轻判的case
作者: charinu   2012-01-28 20:55:00
刑罚能否让犯罪者真得到应有的裁量甚至得知自己的错误并后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28 20:55:00
不过真的好冷 我先去喝热奶茶 呜呜
作者: vvus (不囧)   2012-01-28 20:59:00
你都说会再犯就是会再犯了 那…不就是自打嘴巴了吗
作者: yylane (蔡小猪的妈)   2012-01-28 21:00:00
会再犯的就是会再犯?所以干脆不是通通杀了(你前面自己的疑)
作者: yylane (蔡小猪的妈)   2012-01-28 21:01:00
问),那干脆通通不要惩罚好了
作者: superidea (点子)   2012-01-28 21:03:00
其实之前的台南的XX熊里杀童案,加害人不是表示在台湾杀
作者: superidea (点子)   2012-01-28 21:04:00
人不会判死刑,判刑轻重上,法律制定是不是有检讨的必要
作者: superidea (点子)   2012-01-28 21:12:00
噗,大家当然知道非绝对不会判死刑
作者: superidea (点子)   2012-01-28 21:13:00
疑问是由于较偏向轻判,使加害人认为杀人他顶多就是被关
作者: superidea (点子)   2012-01-28 21:14:00
认为前面补上:(犯罪前就)
作者: THH (立志当睡神)   2012-01-28 21:22:00
有考虑过受害者家属的心情吗? 乱世用重典是真理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2-01-28 21:27:00
推,明明台湾人对司法的信任度很低,偏偏在死刑议题上突然就对司法具有高信服度了=w=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2-01-28 21:28:00
法律的运作跟判决都有其程序跟规则,但是大家往往都只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2-01-28 21:29:00
关心判决下来符合自己的期望与否,判决如果都要迎合大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2-01-28 21:30:00
众期待,就只能无限上纲,也就等于没有标准了
作者: roxas (旁白)   2012-01-28 21:31:00
WOW 连真理都出现了ww
作者: fantasy361 (旋律)   2012-01-28 21:31:00
作者: moonaki (啦啦)   2012-01-28 21:31:00
感觉只看原文标题“罚的不够重”针对某些“事情”没有错,像是走在路上就很气那些红灯乱转弯的车子,很不尊重行人,也像是不怕被罚钱一样,只是说到任何事都拿死刑来比喻,太偏颇了
作者: THH (立志当睡神)   2012-01-28 21:43:00
只想推楼上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2-01-28 21:47:00
作者: didi12 (ding)   2012-01-28 21:57:00
推 写的很好
作者: her0418 (晓枫)   2012-01-28 22:02:00
完全不觉得酒驾撞死人最高处十年这种刑罚叫重...为什么不效法那些酒驾撞死人最高可以到死刑的国家呢...明知酒驾上路有很大的机会会出事,死自己还死别人而已
作者: her0418 (晓枫)   2012-01-28 22:03:00
这根本就达到蓄意的等级了,不懂为什么不修法...
作者: danterip (dante)   2012-01-28 22:10:00
作者: numi51763 (努咪)   2012-01-28 22:20:00
推!补充:有时候根本是证据不足,却没人怪检警只骂法官
作者: together122   2012-01-28 22:48:00
那些嘘的可以告诉我,怎样叫作合理刑度,杀一个人要判多久?两个呢?三个?我骂别人案因扬要判多久?偷了一支笔?一台车?骗光一个老人所有积蓄?打假球的球员?最后一定是流于漫天喊价的,帅哥犯法判轻,宅宅只好去死?结果是社会永远处在一个你犯错就把你毙了,关你一辈子的气氛里,但犯罪率不会因此降低的,明显的例子是,以前掳人勒赎唯一死刑,反而害了更多人被撕票,真要犯罪的人管你刑度多少,吓阻是刑法最深的刻板印象,却是最没效果的一项,要有对策能让犯罪减到最少最少,才是正办。现在社会气氛一味指责犯罪的人,但你是否真能确定你所知的就是真相,说媒体乱源,最后媒体报什么还是一样全吃进去,怪怪的吧。最后,刑罚只是一个手段,被害人补偿也是一个手段,面对不可逆的结果,交互并用才能合理解决问题。
作者: Doralice   2012-01-28 22:51:00
法官没有能力担保不再犯,就没理由主观以"犯意"减刑
作者: Doralice   2012-01-28 22:53:00
会引起最大的争议的往往也是这些法官自由心证的部份
作者: thesoul66 (WHERE)   2012-01-28 22:55:00
作者: jklbnm (花的姿态)   2012-01-28 22:59:00
作者: summeruse (猫腻)   2012-01-28 23:43:00
小时候有听过因此撕肉票的例子...
作者: angelgift (㊣↖煞气a童书研究学者↗)   2012-01-29 00:53:00
完全不觉得酒驾致死判3-10年很重,真的判到10年再说
作者: angelgift (㊣↖煞气a童书研究学者↗)   2012-01-29 00:56:00
有人的逻辑太可笑了吧 卖酒帮凶?那怎么不谴责卖车的啊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2-01-29 00:57:00
3-10年很重应该是跟其他刑法的判刑相比而言(我猜
作者: grasscyc (淼)   2012-01-29 01:10:00
故意杀人10年以上到死刑 过失致死2年以下
作者: grasscyc (淼)   2012-01-29 01:11:00
如果酒驾致死判到10年以上 不就比故意杀人还重了
作者: dingmei (Ocean)   2012-01-29 02:11:00
作者: cheany (文字工作者)   2012-01-29 02:23:00
根本没有零犯罪的社会,也不可能期待死刑能为秩序做什么
作者: cheany (文字工作者)   2012-01-29 02:25:00
刑罚考量点到底是社会秩序维持还是为被害人报仇,这个前提
作者: cheany (文字工作者)   2012-01-29 02:26:00
造成了法律人跟一般人间的鸿沟阿
作者: livtyler0828 (幂密)   2012-01-29 03:40:00
写的很好,法律人推一个,但感觉像教科书XD
作者: maverickming (真实的自由 )   2012-01-29 05:16:00
这篇废死味好浓~
作者: winic (Dream)   2012-01-29 09:15:00
推,其实很多都是立法的问题,法官只能照法判案
作者: winic (Dream)   2012-01-29 09:16:00
觉得修法感觉都没有整套一起修,刑法现在有些刑度真的很奇怪
作者: GummyDeer (GummyDeer)   2012-01-29 11:54:00
推 应该谴责的是立法者并不是法官 法官只能依法条判决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2-01-29 12:16:00
推cheany大
作者: moto22771 (moto)   2012-01-29 12:33:00
作者: conan77420 (社会派侦探)   2012-01-29 13:59:00
推这篇,有讲出重点,不知道有多少人真的看过判决书,又有多少人有学习过基本的法律知识,情绪化解决不暸任何问题
作者: zed9104   2012-01-29 18:51:00
难得有好文章
作者: heloiselu   2012-01-30 00:15:00
帮你推一个! 我觉得应该要进一步普及公民法律知识 囧无知的民粹和莫名的恐慌也是股台湾法治无法进步的原因QQ
作者: giulimyge (我爱卢广仲~)   2013-02-01 11:46:00
酒驾应该重刑,不管有没有人死,酒驾又去关说,要再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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