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为什幺爸妈会觉得讨孝亲费是应该的?

楼主: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3-11-15 17:21:22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
  法律都如此明文规定了。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好讨论的?
  可以试试上法院打官司,打输了之后,再申请大法官会议解释如何?
作者: imoimo ( )   2012-01-15 17:22:00
好像不是所有国家都有这种法律?
作者: peichan   2012-01-15 17:24:00
但这里是ROC啊 讨论别国有意义吗?别国准表兄弟姊妹结婚ROC不行啊 别国没有通奸罪 ROC有啊 这样
作者: peichan   2012-01-15 17:26:00
实务上的确可以啊XD 但是民事上还是有责任吧
作者: imoimo ( )   2012-01-15 17:26:00
可是法律可以改啊而且我不懂为什么要拿法律来说明这是对的?
作者: imoimo ( )   2012-01-15 17:27:00
以前在很多国家同性恋是犯罪的喔,同性恋会被抓去关但这个法律后来被废掉了
作者: peichan   2012-01-15 17:28:00
因为现在法律是这样订 而且给孝亲费基本上也没什么不对
作者: imoimo ( )   2012-01-15 17:30:00
现在有些其他国家对于同志婚姻权已经立法了啊我只是不懂为什么要拿法律来说明这是对的
作者: Ilovecats (~猫~)   2012-01-15 17:30:00
事主问的是爸妈的心态 身为子女的当然觉得应该要给啊..
作者: Ilovecats (~猫~)   2012-01-15 17:31:00
而且事主是一个"愿意给""愿意给"孝亲费的人
作者: MissCaitlyn (MF)   2012-01-15 17:34:00
我觉得妳没有翻译的话,大家可能看不懂法条意思耶
作者: peichan   2012-01-15 17:34:00
个人认为事主想太多啦(摊手) 她只是一种感觉问题吧
作者: MissCaitlyn (MF)   2012-01-15 17:36:00
在原po这个情形,原po妈有资力又有工作,显然可以不用给呢0.0""
作者: MissCaitlyn (MF)   2012-01-15 17:39:00
不对呀,一项是指无资力加上无工作,二项是说无工作
作者: peichan   2012-01-15 17:39:00
就是亲子啊XD 所以事主的施舍说根本怪怪的 亲子非陌生人
作者: MissCaitlyn (MF)   2012-01-15 17:40:00
的话在直系血亲不适用,但是原po妈是有工作耶(前面写说有两万收入),所以结论还是不用给呀
作者: imoimo ( )   2012-01-15 17:41:00
请问你是念法律系的吗?很好奇你为什么要用法律来思考这个
作者: MissCaitlyn (MF)   2012-01-15 17:42:00
前面三行我打的"有工作" 要改成"有资力"。打错抱歉
作者: MissCaitlyn (MF)   2012-01-15 17:44:00
不对啦,二项只排出无谋生能力的限制,要请求还是要以不能维持生活为限。
作者: MissCaitlyn (MF)   2012-01-15 17:45:00
所以要是是郭台铭,是不能够向儿女请求的。
作者: imoimo ( )   2012-01-15 17:45:00
我没有觉得不能,只是觉得这是人制造出来维持治安用的工具欠缺情感上的解释
作者: imoimo ( )   2012-01-15 17:51:00
看不懂这句的意思
作者: peichan   2012-01-15 17:54:00
我觉得楼上想说法律是可以被检讨的 但我觉得这个立法ok...
作者: imoimo ( )   2012-01-15 17:54:00
所以立法院会吵架啊,代替人民吵架XD
作者: imoimo ( )   2012-01-15 17:55:00
假设喔,一年后这个法律被废除的话,你会怎么想呢?到时候你会觉得法律还是标准,所以改变你的价值观吗?
作者: imoimo ( )   2012-01-15 17:59:00
所以是假设啊,我想知道你的价值观会不会跟着变动
作者: lyricslee (奕)   2012-01-15 18:01:00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嘘
作者: imoimo ( )   2012-01-15 18:03:00
了解,感谢回答
作者: cloverforyou (有找到过四叶酢浆草吗?)   2012-01-15 18:55:00
我比较好奇为什么兄弟姊妹间有抚养义务…
作者: AppleAlice   2012-01-15 19:11:00
有些没结婚也没子女的人,需要扶养的时候不当然就丢给
作者: AppleAlice   2012-01-15 19:12:00
国家吧,没直系亲属就往旁系找了,兄弟姊妹是最亲的
作者: sr (非同小可)   2012-01-15 19:47:00
法律有规定就没什么好讨论?态度真的很奇怪= =
作者: salvat (salvat)   2012-01-16 01:57:00
法律也是一直有再修正 照妳这样说法 那多元成家也没什么好
作者: salvat (salvat)   2012-01-16 01:58:00
讨论囉
作者: salvat (salvat)   2012-01-16 02:00:00
别人问妳的感觉 妳只说法律就是这样 根本就是鸡同鸭讲
作者: bloodclod (伤痛之赤)   2012-01-16 03:59:00
法律规法律 态度规态度
作者: bloodclod (伤痛之赤)   2012-01-16 04:00:00
法律规定最低时薪110 你只领110 你会开心吗?
作者: bloodclod (伤痛之赤)   2012-01-16 04:01:00
你会希望老板能根据你工作表现给予更高薪水
作者: bloodclod (伤痛之赤)   2012-01-16 04:02:00
法律规定小孩要奉养 所以小孩奉养了 但小孩当然也希望
作者: bloodclod (伤痛之赤)   2012-01-16 04:04:00
父母不要只当成奉养是理所当然 就态度问题而已
作者: miconches (小Q)   2012-01-16 12:59:00
划错重点嘘
作者: curlcat (Kate's Piano)   2012-01-17 10:19:00
所以你领最低时薪的时候老板丢钱到你脸上叫你捡你也不会生气 还真是键盘圣人耶 佩服佩服 请保持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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