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nissl (幸福是触手可及的)》之铭言:
: 这两天在某地方版看到有人PO文征褓母
: 背景是有个单亲妈妈因为上夜班无法兼顾家庭
: 需要找人每周一~六从晚间8点至早上8点间照顾孩子
: 所开薪资是1万元/月
: 我看到时差点傻眼,这应该不符合劳基法吧
: 怎么换算时薪都不到109元,但依照po文者的想法是睡觉时间不算工作时数
: 若扣除后,每日4小时,这薪水是符合的
其实这个条件,有些人是愿意接受的。
我觉得是他的写法有问题,还有定义不够清楚所致。下面详述。
: 我知道我很无聊去嘘他,是我太冲动orz
: 但我认为可以付得起双语小学学费的家长,经济状况应该算中上
未必。上面有板友回了。
很多人是透支在过生活的。
: 却只肯花1万元找褓母,是很不合乎常理
那是因为他的需求特殊,让他不认为这是一个正规的保母工作。
: po文者推文回 "嘘的都对 穷人该死 单亲该死"
: 唉~~~~~真的是我太冷血,没有同情心吗?
倒不是。
而是他的工作条件算比较特殊,其实你没必要反应那么激烈的去嘘他。
说真的,有什么工作是12小时间,你可以睡8小时,只有4小时需要劳动?
如果单纯以时薪来计算,连睡觉都可以领109元,对雇主来说可能负担太高。
所以他的思维是4小时X22天==88小时,10000/88约=113元。
一个工作如果单纯以时间来计算,他的工作内容中有8小时是在睡觉的。
所以他是以工作贡献度来计算,也就是内容简单,替代性高。
基本上只要符合这工作条件的人,还是可以考量自己的成本去应征。
即使认真计算,时薪不到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