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并购案需附2条件 微软、诺基亚翻盘败诉

楼主: Lsamia (samia)   2015-06-25 22:51:59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25/635833/
2015年06月25日20:33
美商微软公司(Microsoft)前年打算并购诺基亚公司(Nokia)的行动装置,但行政院公平交
易委员会要求此收购案必须符合“微软不得在智慧型行动装置相关的专利授权行为,有不
当的价格决定或差别待遇,妨碍智慧型行动装置制造商自由选择行动作业系统”、“诺基
亚对标准必要专利的授权,应持续遵守合理及无差别待遇的原则”等2项附加条件,才准
微软并购诺基亚装置。微软和诺基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微软
、诺基亚败诉,全案可上诉。
微软与Nokia在2013年9月签订股份与资产买卖契约,微软将接收Nokia装置及服务事业部
门绝大部分营业与资产,包含该部门之设计团队、所有生产设备营运、销售与行销活动支
援功能等,及该部门产品的新式样专利,Nokia则给微软10年非专属专利的授权,微软并
拥有授权展延至永久的选择权,微软则将提供Nokia 数位地图及定位服务业务的互惠授权

公平会认为,两家公司结合后,微软拥有自己的装置制造部门,将降低对于其他行动装置
厂商的依赖程度,确实有提高向采用 Android系统的行动装置制造商收取“ Android授权
计画”权利金的诱因,一方面吸引行动装置厂商改用微软所有的 Windows Phone,另方面
增加已决定采用Android系统装置厂商权利金支出,以达到垫高下游竞争对手成本的目的

此外,诺基亚行动装置及服务部门让与微软之后,将改变原本行动装置专利授权市场的均
衡态势,诺基亚有可能对于使用其标准必要专利的行动装置厂商,提高所收取的权利金,
进而增加行动装置的生产成本与售价,而这部分也属于2业者结合后,所造成的限制竞争
不利益范围,因此决定加上2附加条件后,不禁止微软与诺基亚的结合。
微软与诺基亚认为,公平会的2附加条件不合理,因此提起行政诉讼,企图翻盘。但台北
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公平会认为微软并购诺基亚,所涉及的行动装置具有“双边市场”及
“网络效应”经济特性,影响所及包括行动装置及行动装置作业系统的相关专利市场,公
平会为确保整体经济利益大于限制竞争之不利益,而依《公平交易法》规定附加2条件,
是依法行政,并无不妥,因此判微软、诺基亚败诉。(丁牧群/台北报导)
作者: Lattendue (Lattendue)   2015-06-25 22:54:00
XDD....
作者: qaz12wsx45 (我是我自己)   2015-06-25 22:55:00
楼下翻译
作者: zooxalju (不吃鱼的猫)   2015-06-25 22:57:00
J三小,跪求翻译
作者: Lattendue (Lattendue)   2015-06-25 22:59:00
MS不理 会怎样 罚金?! 试图翻译:不能对安桌多收钱?!!
楼主: Lsamia (samia)   2015-06-25 23:00:00
会变成台微跟台诺不能合并
作者: Lattendue (Lattendue)   2015-06-25 23:01:00
还是觉得很北七...
作者: fuyofuyo (K.E)   2015-06-25 23:02:00
谁理你呀XD
楼主: Lsamia (samia)   2015-06-25 23:02:00
其实是还可以再上诉最高法院啦但是在台业务得拆开这应该会很困扰吧
作者: BenShiuan (璇璇)   2015-06-25 23:10:00
独步全球
作者: Nuaaukw (晨曦之憶、)   2015-06-25 23:39:00
直接解散台N就好了啊 (咦?)
作者: felaray (傲娇鱼)   2015-06-25 23:58:00
台恩我以为已经撤资了耶...XD
作者: Ricrollp (J.M.M.)   2015-06-26 00:06:00
法界最厉害的就是能把中文写到连我们都看不太懂
作者: ReitaHey (浪客)   2015-06-26 00:07:00
公平会什么不罚来罚这个 呵呵
楼主: Lsamia (samia)   2015-06-26 00:13:00
公平会罚得可多了上次才有一个罚苹果史上最高罚金两千万
作者: icarus0508 (饕餮)   2015-06-26 00:20:00
台湾法界完全都他们说了算啊 几个大老也没几人敢动
作者: mmppeegg (我是寂寞的)   2015-06-26 00:52:00
看不懂>_<
作者: notmuchmoney (真的不错....)   2015-06-26 01:04:00
这法律观念领先全球
作者: LoveIvy (妖梦)   2015-06-26 01:32:00
直接解散台n就好了 简单的事情等你打完这无聊的诉讼 n自己的安卓机都上市了
作者: MrCAKE (Keep Working)   2015-06-26 02:58:00
只怪公平会,怎么不问微软为什么不接受条件?
作者: ReitaHey (浪客)   2015-06-26 03:00:00
因为那些本来就是微软的专利
作者: winzz123 (小黄)   2015-06-26 03:02:00
微软:我钱都花了,你给我搞这个?
作者: MrCAKE (Keep Working)   2015-06-26 03:11:00
不得有不当的价格决定或差别待遇 微软为何无法保证?又为何不能"持续遵守合理及无差别待遇的原则"
作者: pin0511 (pin0511)   2015-06-26 03:19:00
公平会的疑虑的确有可能,但微软要撼动台湾市场实在有很走…附加条件有没有必要还是可以讨论的吧*很长一段路要走
作者: ammor (欸幕喔阿)   2015-06-26 09:16:00
公平会的考量是不错的,但是呢...(微软:谁理你啊
作者: bokunotameni (拉拉林)   2015-06-26 09:26:00
哪招....台诺还在唷我以为早就并去台微了耶
作者: icarus0508 (饕餮)   2015-06-26 09:32:00
公平会的考量 是可能 但实际上很难发生 毕竟你台湾不是美国那种市场 公平会的决定只有表答高度 自己喊爽的程度
楼主: Lsamia (samia)   2015-06-26 09:38:00
但是这不搞定的话在台湾就还是两间公司啊XD
作者: icarus0508 (饕餮)   2015-06-26 09:39:00
关闭nokia就好啦
作者: voodist (小虫)   2015-06-26 09:44:00
M$会开大决吗....
楼主: Lsamia (samia)   2015-06-26 09:45:00
只关掉台诺的话那就等于那些资产微软没法拿耶XD
作者: icarus0508 (饕餮)   2015-06-26 09:46:00
台诺有啥资产阿
作者: BenShiuan (璇璇)   2015-06-26 09:49:00
这两家公司在行动市场掉漆成这样 是在怕什么 =.=
楼主: Lsamia (samia)   2015-06-26 09:50:00
成立公司一定有其初始投资额吧
作者: icarus0508 (饕餮)   2015-06-26 09:51:00
而且安桌必要专利 是微软 而不是老诺手上吧
楼主: Lsamia (samia)   2015-06-26 09:52:00
所以条件才会有两项阿(一边一个XD
作者: voodist (小虫)   2015-06-26 09:52:00
台诺的钱 最M$来说 小钱吧
楼主: Lsamia (samia)   2015-06-26 09:53:00
其实先前统一连五百万都要跟公平会争到最后通常就是因为抠门才有办法当成功商人(炸
作者: ReitaHey (浪客)   2015-06-26 09:57:00
看懂这意思了 最后在败诉一定会强制执行而不是分成两家公司
作者: voodist (小虫)   2015-06-26 10:00:00
只是不知道M$会用怎样的作法而已
作者: flknt (黑骑士)   2015-06-26 10:14:00
微&诺的3%会影响台湾安卓80%+的市场公平性,本篇是要表达这个吗?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只山羊)   2015-06-26 11:02:00
全部都是中文 但是我看不懂再讲三小....
作者: mmppeegg (我是寂寞的)   2015-06-26 11:12:00
推楼上 哈哈哈
作者: jantim102 (科兹莫)   2015-06-26 12:44:00
觉得要先去练国文………
作者: pin0511 (pin0511)   2015-06-26 12:47:00
是说公平会开的条件台微跟台N根本没法执行吧,都是要看总总公司不是嘛?会不会最后微软不爽直接撤台?
作者: Nuaaukw (晨曦之憶、)   2015-06-26 15:32:00
跟着麦当劳一起走吧~ 用微软+麦当劳召唤苹果+暴风雪 (?!)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6-26 16:19:00
微软要节税所以至少短期内台微还不会收....台麦那个我觉得背后不单纯啦 老板是中国人...
作者: qaz12wsx45 (我是我自己)   2015-06-26 17:17:00
暴风雪 已经有台湾分公司啦 而且还有资讯中心了
作者: puput (哈亚多)   2015-06-26 17:33:00
暴雪现在台湾都是直营的 只是员工是之前智凡迪借过去的
作者: icarus0508 (饕餮)   2015-06-26 17:40:00
我比较想要微软台湾工程分部
作者: felaray (傲娇鱼)   2015-06-26 18:56:00
看看麦当劳 我们大概也被打入低成长区域了.. :'(
作者: icarus0508 (饕餮)   2015-06-26 21:53:00
我们不是低成长满久了吗
作者: Simonfenix (Livingfailure)   2015-06-27 06:30:00
其实应该是实质倒退区域这样?
作者: marxOO (夺冠啦barcelona)   2015-06-27 15:21:00
意思就是说,你们可以做但是不能说.两条都答应的话,等于在市场的定价要给法院批准.
作者: MrCAKE (Keep Working)   2015-06-28 18:16:00
本来就不能全部交给市场机制,否则就不会有antitrus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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