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这法官是谁??八卦八卦~~

楼主: John (我已经逊掉了Orz)   2007-03-26 12:04:40
林志洁批“台湾法学教育很失败” 我曾被法官骚扰
林志成/专访
“廿四岁在台湾当律师时,发现学校学的都派不上用场,还有法官私底下骚扰我。”六年
级生林志洁觉得我国法律人养成过程很有问题,她二○○五年在美国拿到博士学位后,立
即到交大科技法律所任教,希望为台湾法学教育带来一点点改变。林志洁到交大任教才一
年多,又观察到交大学生在与异性相处上,“还有很大改善空间”,才“自找麻烦”到大
学部开了门“爱情的法律学分”课程。
“我在台湾读书一路都第一名,读书对我是简单的事。”现年卅多岁的林志洁,一九九六
年从台大法律系毕业,那年同时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并以第一名考进台大法研所刑法组。
在研究所时,她觉得“读书累了”,就休学一年,白天当执业律师,晚上在补习班任教,
教人如何通过律师考试。
那时林志洁才廿四岁,每月收入超过十五万元。不过当时她也深刻体会到“台湾法学教育
很失败”、“司法病了”。她在学校学的,实务上几乎派不上用场;更糟糕是,在法庭上
具威严的法官,私下竟然骚扰她。林志洁说,那时负责某个案件,必须跟法官接触。但该
法官却不断邀约她吃饭、出游,因案子还在进行,严重困扰她。后来她退出这案子,并宣
称已出国进修,骚扰才停止。
“我发觉台湾法律人很不快乐,他们做出的判决,也常让诉讼的人不快乐。”林志洁说,
国内各大学法学院学生几乎都在拼国家考试,他们没有时间去修其他院系课程,素养上有
些不足。这群人成为法律人后,台湾司法怎么可能健全?
林志洁在读台大法研所期间,又通过公费留考。二千年她取得台大法律硕士后,随即前往
美国杜克大学留学,五年内取得该校法律硕士及博士学位。“我这个在台湾的第一名,在
美国根本没用。”林志洁表示,到美国后,发现自己什么都不行,好像白痴。她在台湾接
受的法学教育,完全没办法跟国际接轨,几乎从头开始。但她仍克服了学习困难,二○○
五年九月初在美国取得博士学位后,当月中旬就到交大科法所任教。交大提供空间,让她
理念可以获得实践。
作者: bosshsin (好久不見)   2007-03-27 19:20:00
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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