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吁请大家勿领公投选票

楼主: John (我已经逊掉了Orz)   2004-01-28 11:22:24
好久没有写这么认真严肃的话题,先转贴一篇我觉得写的很不错的文章。
不识“法治”的“民主” 作者:李念祖 中国时报  930124
“民主”与“法治”,是两不相干的概念吗?台湾的政治领袖们,最近似乎
想要向世人证明,只要追求民主,不要法治也没有关系。总统交付防御性和
平公投的方策出台之后,人们发现:只要祭起“民主”的旗号,不妨将法治
践踏于脚下,这就是台湾所信仰的民主。
公投法第十七条授权总统交付公投。立法院并未明确交代,如此授权的宪法
依据为何,也忽略了此中遗留了许多权力控制机制上的漏洞。仿佛只要听到
是“公民投票”,即可证成其授权的正当性。交付公投的确切目的、主题范
围、拘束效力,都含糊不清。交付公投,就像把尚方宝剑,只象征著总统享
有无边的权力。于此不难解释,为何他人将公投法批得体无完肤,总统却盛
赞不已。
一拿到尚方宝剑,总统立刻决定要在总统大选当天让它出鞘。如何使用它?
用来对付谁?则是次要的问题。至于,非要将公投与总统选举绑在一起不可
,一日也不容错开,在选举的自由市场中,是否违反政治公平交易原则的搭
售(tie-in)行为?更非所计。
再读读总统交付和平公投的两个题目。为什么这两个题目足以防御飞弹,避
免国家主权遭到改变?为什么总统可以单独决定公投题目而不须经过任何民
主程序的讨论?为什么总统选定的公投题目不须向选民交代理由?总统交付
公投的题目,如果选民赞成,发生什么效果?从此总统可以独自决定购买任
何反飞弹装备?从此总统可以任何方式与对岸沟通?达成任何协议?如果公
投的结果是选民反对,发生什么效果?从此不得购买任何飞弹装备?从此不
得与对岸从事协商?如果多数选民投出废票,发生什么效果?从此这两个题
目任由总统决定如何施为?从此不许再讨论这两个题目?和平公投的结果,
只是民意调查?还是对执政者开出两张任填面额的空白支票?制度上不能了
解公投的法律效果,显然不合法治原则,难道这就是民主?
有人质疑和平公投的适法性,也有人立即警告:拒办公投者法办!难道法治
原则只在强迫他人守法,却不容质疑执政者是否违法?最悲哀的,莫过于政
治上弥漫的乡愿态度了。执政者忽然取得一把天上掉下来的尚方宝剑,而当
他滥情挥舞此剑的时候,政治上竟然连循法律途径阻止其违宪违法的声音都
十分微弱。如此缺乏法治的台湾,谈什么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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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公投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如果要说这行政院决议要举办的“防御性公投”
违法,我想还言之过早,国民党和马英九目前提出公投违法的理由,我认为
都还不够充分。
但是无论如何,这次公投两个主题实在都太儿戏了,连构成一个民调的题目
都嫌太差,最糟糕的部分,公投的结果不论是赞成或否决,我们又应该赋予
他什么样的效果?还是投完了,大家也都执行过所谓的民主,这样就够了?
针对这样一个恐怕还不至于构成违法,但是无聊透顶浪费公帑到了极点的行
政行为,而主导这个投票的总统,又颟顸自以为是的认为所有批评反对这项
投票的人及意见,都是不民主的、与对岸中国共产党同路的,我呼吁大家在
总统选举那天,都能够拒领公投选票,表达我们不屑这种幼稚、无意义,更
不能展现民主的公民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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