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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片公司希望防止类似“Taylor’s Version(泰勒丝全新版)”的重录发生
这些年来,几家大厂的唱片合约规定音乐家必须要原版发行日算起5至7年或唱片合约到期2年,才能推出重新录制的版本。但根据部分音乐律师透露,环球、索尼、华纳等大厂修改了合约,签署这份合约的音乐家必须在离开签约公司的10年、15年甚至是30年后才能重新录制
资深律师Josh Karp表示:“他当初看到环球新合约的反应,这是啥鬼?我们凭什么接受比以往来严苛的条件?”。Cigarettes After、Built to Spill和Jeff Rosenstock的律师Gandhar Savur谈到最近和一家大型独立唱片的协议,该协议包含30年的重录限制
Savur:“这比我常见的还多。我觉得各大唱片公司很谨慎的调整重录限制,毕竟他们还没办法做得太夸张。”
鉴于泰勒丝重录专辑的影响力,唱片公司必须进行回应。Savur认为他们想做,但能做的不多。同行Dina LaPolt补充:“因为泰勒丝我们又有新的谈判必须进行,我们见识过许多永久协议,但都会仅告对方你敢发我就改放在Twitter上。”
目前三大唱片公司的代表尚未给予回复,但部分人士对此很乐观。Don Passman表示:“合约随着时间已经变得对音乐家相当友好,但他们不想让你像从前复制你的录音(your recordings),还会限制你的录音类型(other types of recordings you can do)。”
即便有新型态的歌曲版权交易(如音乐家仍持有所有权,但将发行权授予公司,让他们限时、永久发行),传统的版权交易仍然盛行
SZA、Gunna、Doechii、Marshmello等人的律师Josh Binder谈到:“泰勒丝的情况难得一见,多数音乐家从不行使再录制权,这对我来说不是大问题。从唱片公司的立场来看,他们耗费许多经历培养音乐家,那就不该再创录音竞争。律师们努力缩短重录限制,但这不是大问题,母带才是大问题,如果你是新人,你很难在这点得到什么合约优势
N87翻译,希望音乐家都能遇到佛心公司,不会到行使再录制权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