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近日板上一篇依据板规第二章第八条被删除之文章,经过原 PO 及其他热心板友协助厘
清后,确认为板主误判。
事发大致经过,是 toebb 及 lin881102 都发了同一首新歌的 MV 连结。由于 toebb
的文章发文时间较早,板主误以为 lin881102 的文章违反板规第二章第八条 (2-8) 并
将其删除。事后发现 toebb 原先的文章仅有该新歌的预告资讯,MV 连结是事后利用编
辑文章方式补上,时间反而较 lin881102 晚。
出错的原因,在板主假设 toebb 编辑文章只是为了回复板友发言,且注意力都在检查
他是否有删除推文的情况,没注意到原文也有变动。大意失误,非常抱歉! (鞠躬)
以下几点补救措施:
1. 将原文从资源回收桶捞出,再次刊登 #1Uor-mo0
2. 依照板友 billloung 的意见,除有泄漏个资等重大情事外,未来任何删文请先推文
公告然后一段时间再处理。
3. 疑不适讨论之文章先锁文处理。不可复原之动作如删文等再三检查后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