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文山区邻居们,兴隆路绝对是进出文山区的重要干道
因为车流量很大,所以从兴隆路一段右转罗斯福路五段的路口
设置了两线道的右转专用道,中线与右线车道都是右转专用道
通常在红灯剩下33秒左右(上下班尖峰时则为74秒时)
配合罗斯福路五段左转兴隆路一段的左转灯号亮起时开放先行右转进入罗斯福路五段
但不知道是不是外地人的关系,还是常常遇到会有直行或欲左转之机车占据中线前方停等
如果只是稍微挡到一下,经喇叭提示,阻挡车流的机车大多会让道
但最近却遇到两起事件,因此想在此呼吁一下右转专用道的注意事项
第一起事件,去年夏天,小弟准备由兴隆路右转罗斯福路时,行驶中线右转专用道
右转灯亮起后,停等于我车右方的机车,直接往左侧(即我车的右侧)撞击
小弟才刚起步而已,时速只有10,且连方向盘都还没开始往右打
该骑士辩称,他是要左转罗斯福路,不知道中线也是右转专用道
因此将小弟告上法庭,罪名是过失伤害
经过侦查庭后,检察官裁示先去做交通事故鉴定
在交通事故鉴定委员会上,委员们一致表示该路口因为车流量大
必须设置两线道右转专用道,且于路口前50公尺开始,有空中与地面共4处标线/号志提示
问该骑士是否为外地人,因为该骑士的户籍资料写万盛街,他也不敢辩称不是
当他回答住在附近10几年时,所有委员们哄堂大笑(我也很想笑但忍住了)
最后,因为小弟的肇事责任是0(对方全责),检察官不起诉
但从做笔录到收到不起诉书,也是耗了一年,共跑两次法院一次裁决所(要请三次假)
过程中检察官一直要我与对方和解,我因自知无肇责,完全不想和解
要是碰到无法这样花时间耗的人,难道白白赔钱了事?
第二起事件,前几日,小弟依然准备由兴隆路右转罗斯福路,仍行驶中线(我车为第二台)
右转灯亮起后,中线前方一辆停等的机车并未右转,因此我车前方车辆以喇叭提示
结果该骑士非但没有让道,还直接下车作势(打人)呛声
即使连我后方车辆(第三辆)都以鸣按喇叭的状态下,还是不愿让道
这时因右线道持续有右转车辆,前车需待右侧车道已无车时
才能以很大的右转角度绕过挡道的机车右转
而我车接着也经过了仍未上车,手还握著拳头的骑士
该路口几乎是小弟每天都会经过的路段
真心希望文山区的好邻居们,无论自己经过,或是非本区居民的亲朋好友经过
都可以留意这个路口的设置,不要让原本为了纾解大量车流的好意
变成了事故或是纠纷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