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女童点眼药水左眼失明 诊所医师疏失判赔9

楼主: carolgilbert (凯洛吉博)   2019-11-08 08:01:05
女童点眼药水左眼失明 诊所医师疏失判赔903万元
2019-11-07 12:07联合报 记者林孟洁/台北即时报导
9岁女童近视到观心眼科诊所求诊,配戴角膜塑型片却眼睛不适,医师杨正烽开类固醇眼
药水给女童点用,时间长达2年,但疏于告知药物风险,也未追踪女童眼压,造成女童长
期眼压过高、青光眼,最终左眼失明;女童和父母提告求偿,台北地方法院判眼科诊所、
医师应连带赔偿903万余元,仍可上诉。
女童和父母提告主张,女童2013年2月15日因为左右眼近视到观心眼科诊所求诊,但医师
杨正烽诊疗后鼓吹自费接受“角膜塑型术”,要求家长购买夜戴型角膜塑型隐形眼镜;女
童开始长期配戴角膜塑型片,却感到双眼不舒服,出现红肿、痒、痛等症状,回诊时杨正
烽嘱咐女童继续戴角膜塑型片,另开类固醇眼药水让女童改善眼睛不适症状。
女童从2013年2月开始戴角膜塑型片,并使用类固醇眼药水,时间长达2年;女童2015年2
月因为左眼视力逐渐消失,到台大医院挂急诊,经诊断是因眼压长期过高、青光眼,造成
视神经受损,左眼完全丧失视力,右眼视野仅剩4分之1、视力0.16。
女童父母认为,医师开类固醇眼药水给女童,却没有定期监测女童眼压,事前也没有告知
使用类固醇眼药水有失明的高风险,放任女童长期使用眼药水,最终导致左眼失明,认定
医师有过失,提告要求观心眼科诊所、医师应赔偿女童2085万余元、父亲200万元、母亲
200万元。
眼科诊所和医师抗辩,女童和父母到诊所看诊时,主动告知他要让女童带角膜塑型片,他
花1个小时仔细评估后,让女童配戴角膜塑型片,且他提供的角膜塑型片有经卫福部核准
,女童母亲也有签署矫正视力同意书;他没有要求女童继续戴角膜塑型片,反而有告知女
童和家属若出现不适要停止配戴角膜塑型片并回诊,同意书和卫教手册均有详细载明。
医师反驳,他因为发现女童有过敏性结膜炎症状,才开立类固醇眼药水,有告知一天两次
、期间为3天,有痒才点,不痒便须停药,他开药并不会导致女童眼压升高,他也有透过
细隙灯、触诊方式检查女童眼压,已经善尽诊疗义务。他认为,无法排除是“病患未遵照
医嘱使用眼药水”,不应该将不幸的结果归责于他。
法院认为,药物仿单上有注明长期使用会导致眼压升高、青光眼、视神经受损等,但根据
诊所的处方收据,医师2年来共开立22次类固醇眼药水给女童,处方收据上却全然没有任
何警语或副作用说明;若医师有告知风险,父母爱女心切,岂有可能任意让女童长期点眼
药水,认定医师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医师曾辩称,处方收据都会记载“含类固醇”,一般人对于类固醇“不宜无端长期使用”
,应该有常识;法官认为,医师说法彻底忽略医师法规定,无视医师医疗专业和注意义务
,竟把药物效用和治疗风险交给病患依常识判断,故不采信医师说词。
另依荣总、卫福部医审会的鉴定意见,认为长期使用类固醇眼药水,应该定期检测眼压,
才符合医疗常规;但根据女童的诊所病历,完全没有检测眼压的纪录,明显违反医疗常规
,认定医师和诊所有医疗过失须负赔偿责任,判应赔偿女童803万余元、父亲50万元、母
亲50万元,共计903万余元。
新闻连结: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149847
作者: b10485762000 (台北寂寞部屋)   2019-11-08 10:52:00
眼科看诊前眼压跟度数量测不是基本吗???离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