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Design 看板 #1KbdS2Kb ]
作者: mymiss312 (mymiss) 看板: Design
标题: [问题] 新人进设计公司询问合约内容
时间: Sun Dec 21 15:30:07 2014
大家好
这是我第一份工作
所以我想问一下设计公司是不是都会这样规定
想询问一下大家的意见
1.受聘人在本公司企画下所完成之任何著作,应保证不得有抄袭、模
仿、侵害或重制他人著作或其他智慧财产权之情事。若受聘人在本公
司企画下所完成之著作嗣后经发现有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权或其他
智慧财产权之情事,受聘人除了承担侵害智慧财产权的法律责任之外,
还必须赔偿本公司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2.对于怠忽职守、或违反公司规定之情事,将依公司人事管理办法之规
定议处;情节严重者得予以免职,本公司并保有无须提前预告及不付
给资遣费之权利。
3.其他未注明事项,依本公司相关规章办理。
请问这些内容出现在合约里面算是正常的吗?
有点担心这些条约是不是有问题
感谢大家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