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而非受雇佣者 制作人享有姓名权 也就是你不能说他做的是你做的 但是 雇主拥有使用权著作权法第十二条可以研究看看 理论上 公司可作合理使用及修改 但不得就当初签订用途以外对作品进行贩售或未经同意直接挂上自己名字 假设当年未得到原始档拟索求原始档前 建议先取得著作人同意 加付一点费用
http://www2.nuk.edu.tw/lib/copyright/Q&A.htm Q-03二、三 只要你能取得所有权限 对多数专人比较不是问题因为做好的原始档 视为交给你的物权 你想想怎么样处理一本买来的书作合理使用不会犯法 即可类推可以合理修改 作你使用 但不能重复卖出 用他本身营利你只要能要到所有的资料 代管商帮你找到支援的平台运行这些只要小钱即可解决为避免纠纷 最好有签订契约 (也就是他给你的授权书)事前就应该谈好原始档价钱的原因就是 即便他有提供你原始档的义务 但他们还是有办法把档案变得不可编修化若是阿莎力的提供给你 代表老板很大方 以服务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