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11平台玩三国被辱骂告毁谤心得

楼主: koubayo ( 1)   2014-07-19 15:30:26
今天早上玩三国
结果被ID:不浪漫战神辱骂
http://i.imgur.com/baTB3Bb.png
http://i.imgur.com/X5c3NXV.png
http://i.imgur.com/UzTV2bn.png
http://i.imgur.com/g1vza2O.png
http://i.imgur.com/e1jaCa5.png
http://i.imgur.com/b8Z0r3A.png
因为他一直要求我告他
我也刚好今天有空
所以就跑了警察局一趟
老实说做笔录很累
做了2个多小时才完成
遇到一个脑袋清楚的警察
我是请求精神赔偿30万获赔金额全数捐给慈善团体
我不接受和解与道歉
所以如果有查到本人的话就让他去跑法院忙一下
下面是报案三联单
http://i.imgur.com/6UCwEMh.jpg
作者: Basket0205 (Basket)   2014-07-19 15:37:00
30万很难
楼主: koubayo ( 1)   2014-07-19 15:41:00
哈很难阿!祇是好玩而已!判多少就捐多少
作者: bpong (午夜十二点￾   )   2014-07-19 16:10:00
期待后续...
作者: greenferlie (阿弘)   2014-07-19 16:21:00
网络小白需要你我抵制!
作者: x246libra (楓)   2014-07-19 16:26:00
赔偿有过10万我就补推回来 抗压真低 至于说谁呢www?
楼主: koubayo ( 1)   2014-07-19 16:35:00
恩恩抗压很低勒!难道那只是你吗?我开心就好阿如果是你那恭喜你是第一个被我告的!
作者: x246libra (楓)   2014-07-19 16:40:00
是不是我 到时候就知道阿 www 别紧张 不是说你谁敢对自称在公家机关做事的人毁谤 我帮你教训他!!!
楼主: koubayo ( 1)   2014-07-19 16:44:00
我发现你之前的PO文了!我就不回应你了!你慢慢自嗨
作者: x246libra (楓)   2014-07-19 16:46:00
公务员->很闲->告人->不意外 非常有法律素养 给你赞期望你 真的达到你的目的 不要浪费司法资源!!!查PO文 有种被恐吓的感觉 0.0
作者: zx97009 (帐号长期停用)   2014-07-19 17:27:00
告他恐吓阿
作者: sa080691 (帕森)   2014-07-19 17:50:00
告死那种屁孩刚好
作者: JackyPayton (人生在世的一刻钟)   2014-07-19 18:07:00
避免下一个郑X出现...只好给个推...
作者: lather (煞气ㄟ溺水)   2014-07-19 18:08:00
某楼好像很紧张的样子
作者: baconcsie (Bacon)   2014-07-19 18:18:00
真的,超紧张,感谢原po,帮忙教训了…哈哈哈
作者: jimmy820108 (jimmy820108)   2014-07-19 18:55:00
本来就应该提告,没有人可以擅用语言伤害他人
作者: ACRM2929 (司马娘)   2014-07-19 19:00:00
紧张紧张紧张
作者: song042008 (Akira)   2014-07-19 19:21:00
我也觉得30万有点多
作者: zx97009 (帐号长期停用)   2014-07-19 19:32:00
才30万 怎不要一个字一万
作者: b95236 (玨)   2014-07-19 19:42:00
没有指名道姓很难吧
作者: etherAngel (以太小天使)   2014-07-19 19:50:00
推!
作者: gn01622545 (逐渐师去热情的人)   2014-07-19 19:51:00
总不会我在吵架的时候 转头讲一声废物但是大家都认为 我只是讲口头禅吧要是心证的法官 有这么缺乏世俗逻辑 那我也认了
作者: SanguoMusou (三国无双)   2014-07-19 20:06:00
我比较好奇警察在做笔录时 在想什么
作者: dvd955363   2014-07-19 20:25:00
有后续记得补上嘿
作者: Taipeisheep (台北羊)   2014-07-19 20:29:00
怎么好像很简单...
作者: skywalker43   2014-07-19 20:35:00
这种多半用妨碍电脑使用来判 虽然和解居多有赔到1万就不错噜
楼主: koubayo ( 1)   2014-07-19 20:39:00
警察一直笑阿!他一直在笑对方叫我去坦!因为警察也有玩线上游戏!他每看一次就笑一次!还问我那你们有死吗?我说没有阿!就他一直被打回家然后泡温泉!警察又狂笑然后看到我的ID还问我为啥这样取!我就解释给他听!笑的更大声!马良(XXXX)击败黄月瑛(的小鸡鸡)我知道30万有点多阿!但是那就是你要求多少!法官自行判他有叫月瑛喔!而且就是摆明对我骂的!无关有无指名道姓今天是真的刚好我有时间!不然之前被臭嘴我都没啥行动的
作者: gn01622545 (逐渐师去热情的人)   2014-07-19 20:59:00
有种他是在笑你ID的感觉
楼主: koubayo ( 1)   2014-07-19 21:24:00
都有笑喔!笔录做个很欢乐!
作者: rock0077 (TNK)   2014-07-19 23:15:00
告他! 本来就没必要受气
作者: kazautarch (>.~)   2014-07-19 23:17:00
老实说他前面教育你的真的没错...ㄏㄏ另外11平台要查人基本上不太可能吧 官方在大陆
作者: SteveNash10 (SteveNash)   2014-07-19 23:21:00
无聊回来就看到这种无聊费文告就告啊还要PO 真当自己是英雄在惩罚嘴砲的人喔
作者: mildkoala (mildkoala)   2014-07-19 23:33:00
WOW
作者: nisi0773 (再会了 曾有的梦想生活)   2014-07-19 23:36:00
推一下 干的好!!
作者: cook321 (机八久..)   2014-07-19 23:41:00
有心人给个推
作者: gn01622545 (逐渐师去热情的人)   2014-07-19 23:44:00
史提夫屁股
作者: MOMOFOFO (乡民594号)   2014-07-20 00:02:00
某楼那你就不要回来阿!支持告死那些死小鬼
作者: KeN52710 ( )   2014-07-20 00:08:00
你好闲喔
作者: oldbear (Ursus)   2014-07-20 00:08:00
认真来说,不和解应该要不到30万
作者: legacies ( )   2014-07-20 00:17:00
理论上告不成,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你本人是谁1他是对网络一个代称漫骂丶印象中有判例
作者: zx97009 (帐号长期停用)   2014-07-20 00:26:00
但是也有判例网络ID代表现实使用者
作者: gn01622545 (逐渐师去热情的人)   2014-07-20 00:27:00
是也有以网络ID 代表现实使用者判公然侮辱的案例30万的求偿 最后依照情结 选用的法律 谁知道剩多少告成的案例不多 大多都是学生/有工作社会人正常这些人 想到三不五时都得去法院 就懒了吧如果这类网络漫骂 可以用速审法就好了※第三种懒的告的"老子练攻都来不及了 才不想去法院"
作者: kimos (给摸)   2014-07-20 02:29:00
看完对话 我觉得你比较xx啦 颗颗 XD 然后拜托 这个不可能告成的啦..还是同盟频道耶..只有不确定身分的五个人看的到你全频问题还比较大 XD
作者: diviner   2014-07-20 02:31:00
告不成的 他在这只有五人看的到地方骂你 法官通常不会受理
作者: kimos (给摸)   2014-07-20 02:33:00
而且坦白讲 除了当事人 只有其他三个...=.=a
作者: eric168wang (王AB)   2014-07-20 03:01:00
记得贴后续
作者: dvd955363   2014-07-20 03:03:00
仔细看完我觉得他不算公然侮辱 比较像是客观叙述
作者: colin0609 (colin)   2014-07-20 04:45:00
推~~暑假到了,一堆自以为的 = =
作者: MaxScorpio (台湾中国一边一国)   2014-07-20 07:34:00
这就是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喔?
作者: shanesong (shane86)   2014-07-20 07:36:00
真是浪费社会资源呢~
楼主: koubayo ( 1)   2014-07-20 08:51:00
恩恩你要骂人就要有被告的心理准备!社会资源就是这样恩公务员就是为民服务喔!你可以来考喔
作者: dvd955363   2014-07-20 10:13:00
对阿对阿 记得告失败也要来跟大家报告喔
作者: pigha (朱哈)   2014-07-20 10:28:00
暑假一到,屁孩的各种个性出没
作者: GothicMetal (叫我歌德金)   2014-07-20 11:09:00
呵呵,记得更新后续啊
作者: Headsome (可乐)   2014-07-20 11:15:00
没告公然侮辱吧 是妨害名誉
作者: dvd955363   2014-07-20 11:24:00
喔喔没仔细看 妨碍名誉也是差不多啦 对方没讲出身家资料想告的成我看是作梦 到头来你只是多浪费两个小时
楼主: koubayo ( 1)   2014-07-20 12:23:00
恩刚好昨天有时间阿!不然怎会去浪费两个多小时反正告看看阿!又不会有啥损失
作者: SEAFOODBIRD   2014-07-20 12:28:00
告的好阿 这种人就是要让他跑一次法院
作者: rock0077 (TNK)   2014-07-20 12:29:00
告! 成不成功是其次,公务员本来就是服务社会。
作者: sa080691 (帕森)   2014-07-20 12:35:00
加油,帮大家教训那种人
作者: sunsonsam (立夋)   2014-07-20 15:32:00
告不成啦 第一次告人吗= =
作者: TennisC (两年多)   2014-07-20 16:36:00
看起来有点故意找架吵
作者: mingni   2014-07-20 17:54:00
嘘!不解释
作者: seal44 (没有四轮只有11号:)   2014-07-20 18:31:00
告死这种人最好了 有些人活得只剩下张嘴
作者: MaitoGai (凯)   2014-07-20 20:41:00
30万 呵 有梦最美
作者: neosnow (临流问月水随风)   2014-07-20 21:09:00
不清楚原委 不过 被不会玩的搞 又不自知 心情真的会很差
作者: kimos (给摸)   2014-07-20 21:12:00
对了 快去告 如果告不成 就变成法院认证了 XD告输就变成法院认证的 智障 废物 脑残 XDDD
作者: arcc   2014-07-20 21:42:00
告阿!!尊重包容友善都不懂!学人家玩三国
作者: kazautarch (>.~)   2014-07-20 23:51:00
台湾公务员的水准我实在不敢恭维
作者: language1215 (张泽铭)   2014-07-21 00:32:00
不就还好我都没在骂人
作者: SentoS (HI~)   2014-07-21 01:03:00
对网络代称谩骂告失败告成功案例都有,原PO别害怕,加油~对这种嘴巴够脏的人真的不用客气,要好好教训一顿才对告赔30万本来就很正常,自然就是给法官慢慢杀价用的某楼提到告输就变法院认证的XXXXX,有点危险喔^^"找IP对警察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要不要找而已,希望能找到!如果是在网咖玩也能根据IP位址找电脑跟监视器影像,不难啦骂人的其实就不用请律师了,反正一定要赔的,不然就道歉吧就算是告输,白目的身份也都知道了,要治也不难^^
作者: rickb9l (瑞克b)   2014-07-21 01:55:00
嘘你的11平台暱称 还公务员咧
作者: WALA123 (小猪)   2014-07-21 07:18:00
你服务民众时,被骂是不是也要告!颇哈!新手专业钓鱼人?
楼主: koubayo ( 1)   2014-07-21 07:20:00
服务民众跟这种不一样喔!而且我还没因为服务态度不好被骂过!至于就算法院认证又如何!我要的就是给他一个警惕阿我根本不在意最后结果是怎样!敢骂人就要有觉悟!不要说人家在钓鱼!没口德就要有心理准备真能找到让他跑法院我也开心勒!我没啥损失阿PO上来就是让那些曾经被没口德的网友辱骂的乡民知道要惩罚这些人很简单的!只是要不要去做而已!那些没口德的就是咬定被辱骂者懒得花时间去告!所以嘴巴臭的跟啥一样刚好我那天有时间!所以算他运气好!这些人就是习惯性骂人我这样做也是刚好而已!既然你习惯辱骂人!那我就让你习惯跑法院!另外给WALA,民众很少会当面骂承办公务员智障白痴那些话
作者: sunsonsam (立夋)   2014-07-21 08:21:00
结果你花了两小时做笔录,对方还不一定要上法院…你真有才,另外问一下你是不是很年轻?
作者: colin0609 (colin)   2014-07-21 09:07:00
当面辱骂公务员,那可以看下刑法140条~~
作者: sss0923 (所以呢)   2014-07-21 17:52:00
告的好 不过赵云一开始说的也没错
楼主: koubayo ( 1)   2014-07-21 17:59:00
遇到马良跟练师!我跟他都讨不到便宜!被马良缓瞬间根本也飞不走!我去吃招跟他去吃招就是其中一个要很惨对方就是选马良来克赵云的!而且他可以拜托下路的曹性跟他换路
作者: oldbear (Ursus)   2014-07-21 23:49:00
统神不就是骂警察结果就被一并判刑了
作者: arcc   2014-07-22 00:21:00
告DER好阿多告多健康,一堆嘴砲哥欠人教训,告翻他们
作者: theurgy   2014-07-22 07:47:00
告的成我就天天上去摆烂赚钱了啦
作者: MaitoGai (凯)   2014-07-22 11:05:00
不要这样 给人家一点幻想空间 玩一场赚30万超噱
作者: EthanO (EthanO)   2014-07-22 22:08:00
支持你告他,网络上本来就不行谩骂
作者: MaxScorpio (台湾中国一边一国)   2014-07-22 22:27:00
唉....公务员只训练技能是不够的啊~~
作者: wanted66 (chester)   2014-07-22 22:42:00
公家机关服务,清洁人员也算吗?
作者: teddying (聪)   2014-07-23 09:18:00
(数量)约聘>>>>>>>>公家人员
作者: sss0923 (所以呢)   2014-07-23 12:39:00
有人不知道在想啥一直在跳针三十万 重点就不是金额....
作者: uuus20022002 (= =)   2014-07-24 00:17:00
照云一开始说的其实蛮有道理的= =!!
作者: sa080691 (帕森)   2014-07-24 01:14:00
不要为那些嘘的人动气,支持你
作者: gn01622545 (逐渐师去热情的人)   2014-07-24 01:26:00
反正人家也不会管前因后果 有那个事实在 就可以告前因后果 顶多决定该判轻 判重那些鸽子也很爱钓鱼等你上钩 再抓你的阿
楼主: koubayo ( 1)   2014-07-24 06:07:00
没有动气勒!@@"
作者: MITCHLIN ( 卍战@米其林@ㄈ卍)   2014-07-24 19:00:00
这种爱嘴的告才好阿
作者: song042008 (Akira)   2014-07-25 04:35:00
所以有告成吗
作者: orz91913   2014-07-25 09:10:00
吃饱太闲
楼主: koubayo ( 1)   2014-07-25 17:50:00
还在调查中!警察是说应该找得到人!除非是菜鸟
作者: lebronlon (说话不能太中肯)   2014-07-25 22:32:00
崩溃成这样 打三国怕被嘴还是早点睡吧第一次看到有人浪费两个小时还上来讨拍的
作者: GothicMetal (叫我歌德金)   2014-07-25 22:56:00
加油啊,一定要把他揪出来,不然被嘴臭又浪费时间太惨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4-07-25 23:24:00
你会有原来你是这样的人的损失~你被骂不舒服,去争取你的权益,我觉得很正常但你有没有发现,在你"最后一次回文"我已经看不到你在捍卫不应该被污辱你变成只是要让对方麻烦,只强调你会比对方轻松你在乎的损失已经不是被污辱的尊严而是对方花的时间会比你多,所以你没有"损失"就像你自己所说,告不告的成有什么关系...那你干麻还要去告呢? 你究竟是要维护你的尊严还是只想让对方花时间如果被告想要的话,把上面原PO讲的印给检察官看本意根本就变了
作者: strike519 (嘘我者 宅友也)   2014-07-26 08:08:00
公务员
作者: AntiArtisT (It's gonna rain)   2014-07-26 16:10:00
支持告+1 这根本不是浪费社会资源 爱嘴就要付出代价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14-07-26 16:26:00
骂id会有罪才有鬼
作者: rushbywinds (高帽)   2014-07-26 19:00:00
概念式连结不是早有统神判例 楼上真的撞鬼了
作者: Expressotea (乌龟博士)   2014-07-27 00:05:00
结果循着这篇 判决改定无罪
作者: kissyourbi (操屄跑车↗★)   2014-07-27 00:14:00
骂三国的人物 告不成拉 哈你现在只是在帮警察做业绩 你懂吗 XDDD花时间去帮警察做业绩 还挺好笑的 时间太多 哈哈哈判赔多少 再直接贴出来拉 贴这种三联单没有意义
作者: dice456 (456骰)   2014-07-27 08:01:00
起不起诉 甚至11肯不肯提供资料 都还是个问题咧..11帐号用不存在的信箱都能请来玩 11要推就说不知道而已..
作者: MaxScorpio (台湾中国一边一国)   2014-07-27 09:02:00
浪费..公务员的道德不知道为什么都跟一般人不太一样
作者: rushbywinds (高帽)   2014-07-27 09:28:00
纯粹觉得这篇不值得那么多推 有结果再来PO文才对
作者: ttungg (人可以风流但不要下流)   2014-07-27 23:44:00
嗯嗯嗯
作者: lfs789123   2014-07-28 02:16:00
以原告就被告 要是被告距离你家很远 看看是谁比较轻松假设被告再金门原告在台北那原告要跑去金门法庭喔印象是这样有错请见谅XD
作者: iGotOverYou (iGotOverYou)   2014-07-28 16:38:00
原就被好像是民事才有还有玩的烂就是欠骂阿 大家都说游戏只是休闲消遣 那为啥我要被你雷的不爽
作者: imhanhan (随遇而安)   2014-07-30 01:07:00
不懂呛公家机关的点,好棒棒噢
作者: jenocool   2014-08-01 21:45:00
真不知道某些人可能是被洗脸长大的 抗压性真高
作者: song042008 (Akira)   2014-08-04 17:25:00
启贤说得好 启贤英明
作者: andymanX (突然想起你)   2014-08-06 14:59:00
真闲的公务员
作者: muzan (Mu)   2014-08-07 00:24:00
告不承 对方也可以告你诬告 还有机会+上妨碍名誉
作者: foreverII (II)   2014-08-07 01:26:00
不可能诬告的 也不可能反过来妨碍名誉
作者: stussy (三重福山雅治)   2014-08-08 18:18:00
30万 呵呵呵呵 不可能的拉 顶多被人摸摸头 乖乖领三百
作者: MaitoGai (凯)   2014-08-08 19:34:00
"网络诽谤实质除罪化" 恭喜白花2个多小时陪警杯作笔录 XD
作者: ciaerin (^^)   2014-08-10 17:29:00
直接跟你说告不成 因为我被告过 对方还上诉到高等法院
作者: SentoS (HI~)   2014-08-16 11:11:00
告不赢也没关系,吓吓一些嘴砲蠢猪也不错
作者: mcm0120 (爱新觉罗小熊)   2014-08-29 20:49:00
哀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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