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梯早安
突如其来的就这么醒来
昨晚听了“在加纳共和国离婚”,
偶然得知在加纳,夫妻若决定要离婚便需要穿着和当初结婚相同的婚纱办理手续,
本意是在于让双方能美好且和平的结束婚姻,
但最重要的是透过这方式让双方想起结婚时的美好降低离婚率。
姑且不论是不是真的,
但想到韩国和中国也分别有离婚熟虑制度和离婚冷静期,
也是避免双方冲动离婚。
虽然人生目前至此尚未可知人们结婚的契机是什么(冲动?利益衡量?),
但由各国离婚制度看来,
人们踏入婚姻后要再踏出的话似乎关卡重重,
总觉得交往好像也是这样,
想踏出也总是会想不少事,
只不过与婚姻不同的是没有那条条框框的枷锁吧?(幸好?
看来自己也没能多潇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