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安 汪踢
对!又是我!没完没了的菜比巴
https://i.imgur.com/nfSpjW3.jpg
被学长呛毛长齐了没
对不起!是我的问题
我不应该给学长丢脸难看
https://i.imgur.com/ar6zjaE.png
所以我又来骗取同情了
谁叫我是单亲、单身、死心眼
想请学长再教育一下
https://i.imgur.com/lTMqIXT.png
学长,不是很厉害吗?
教教我吧…哪怕只能跟上你1%
今天三篇要写好写满已经不容易了
还得图文并茂才能达到您的标准
我文字编辑不良、有阅读障碍
眼睛视力不好、脑袋有洞又灌水
聊天都难以持续、持久
对方都以为我是南寮人…
没办法…学长千篇一律都有信
我再怎么换、怎么写都没信(哭
问安兼问问有没有人要同情我
不然学长不来,我觉得我好口连啊
刑法第310条
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毁谤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一万五千元以下罚金。
散播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万元以下罚金。
对于所毁谤之事,能证明为真实者,不罚。但涉于私德及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不在此限。
这个大家斟酌著看吧
酸归酸
该把持的分寸自己拿捏
法律千万条,要用自己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