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 需要一些建议 是否要提告

楼主: paris1981 (小小巴)   2018-07-18 15:48:31
午安 汪踢
我是今天遇到很扯的事的大叔
我住的地方是大厦
我是住在2F-6
但买网拍时地址有误
写成2F-8(我们只有到2F-7)
本来以为包裹会在一楼管理室
没想到居然被4F-1领走
因为名字有点接近
中间差一个字
领走后内容物为韩国方便面
对方居然吃掉了
所以在地址不同 收件人姓名不同 内容物她也没买的状况下
当做不知道就吃了
而且这包裹是一个月前的事
这一个月也没打算询问是否有人有包裹遗失
想请问大家 是否该告他侵占
还是就算了
谢谢大家
作者: rex4253 (瑞斯~)   2018-07-18 16:19:00
方便面如果价值5000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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