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lue1218 (Back to December)
2017-05-20 12:11:45午安 汪踢
昨天睡前看到一篇文章
是谈到通奸除罪化
光看标题其实会觉得这个人是有猫饼吗
但去查了一下相关法令之后
通奸只是从刑法中拿掉
但还是有民法可以处理
而且刑法里面的但书提到
可以单独告小三或小王就好
偷吃的反而没事
或是本来是被性侵的因为证据不足
结果反而被告通奸
这样真的很不合理
如果法有不周的地方就努力修法
不好的就去除(ex以前的刑法100条)
不足的就补足
午安~
感冒真的好多了
咳嗽变少烧也退了
天气似乎也变好一些
持续监控体温中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