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邹美仪
感谢您被伤眼
常见到我走在路上
感谢您
我真的很喜欢一位男生
希望可以在一起
大概3个月~6个月
之后就放生
问题是
怎么让不喜欢自己的人愿意跟我在一起一段时间?
如果您背部喜欢的人要求交往有时限
愿意嘛?
作者: readinsilent (静) 2014-08-04 07:27:00
不愿意,这事装不出来,顶多就是朋友式的互动
作者:
type242 (养猪人家)
2014-08-04 07:28:00你不喜欢的人会去强迫他喜欢你吗?
作者:
adgzcb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14-08-04 07:29:00既然不喜欢干嘛在一起然后还有有效期限呢
作者:
type242 (养猪人家)
2014-08-04 07:30:00应该说对你有好感,但是你不喜欢的人,你会强迫自己接受对方吗?
作者:
adgzcb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14-08-04 07:32:00重点3个月你们在一起后要用什么心情看待
作者:
OUnUO (偶是海鸥 你的手是翅膀 )
2014-08-04 08:40:00邹美仪很漂亮,不该说她伤眼,歧视别人的人,才是伤害别人眼睛的人。
作者:
OUnUO (偶是海鸥 你的手是翅膀 )
2014-08-04 08:44:00面对不喜欢的人,当然希望闪越远越好,怎么可能想要交往?如果自己勉强的去和自己不喜欢的人交往,之后只会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很虚假又恶心的事情。妳想这样伤害他吗?那妳只是想利用他而已。妳不配说妳喜欢他,因为妳根本不想尊重他。